方志义表示理解的点点头,现在的年轻人都好强,有点什么事情都愿告诉家人,怕他们为自己担心。
方志义点点头,原本对孟大郎可能是什么十恶不赦之人的猜忌早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找来小箱子为孟大郎清理伤口,看着孟大郎腹部的刀伤不由直摇头。
两个时辰前,孟大郎躲在一处无人的破庙里,解开腹部包裹的衣服,露出插着玉簪的腹部,伤口处的血并不多,他咬着牙,用力拔出玉簪,看着玉簪带血的那头,双眸射出一道寒光,那个女人,真是好大的本事,隔的那么远,决然准确无误的命中他的要害。
他拔出手里的匕首,为了不让那些人看出,他的伤口是被玉簪所伤,只能忍痛再戳自己两刀子了。
他要紧牙关,青筋从额头爆出,冷汗划过脸颊,尽管痛到晕眩,他还是准确无误的将手里的匕首插入原先并不算很深的伤口中,伪造出自己的伤是被匕首所伤。
看着手里价值不菲的玉簪,他想到,那人一定会通过玉簪的线索找到自己,当务之急就是处理好手里的簪子。
将腹部的伤简单的包扎一下,确定血不会流出来,他这才缓步从破庙里走出来,他身上穿着宽松的衣服,加上他的不伐与其他行走的路人没什么区别,很轻易的躲过官兵的搜查。
找到小河将玉簪和匕首清洗干净,看四下无人,他将簪子扔在河里,转身离去。
他走后不久,一个抱着木盆的妇人走到河边洗衣服,远远就看到眼光下,水里一闪一闪的,她好奇的撩起裙角脱下鞋子下河去捞,没想到捞到一支质地上乘的玉簪子。
妇人的双眸瞬间变亮,嘴角不由自主的往上扬,真是太好了,她要发财了。
妇人欢天喜地的上岸穿好鞋子,也顾不得搁在河边的旧衣服,直接往家里跑,“孩子他爹,快出来看看呢,我发财了。”
扛着锄头正准备出门,穿着短打的男子见自家妇人笑得灿烂,放下锄头好奇的问,“孩子她娘,你捡到宝贝了?”
妇人狂点头,将手里的玉簪献宝似的送到自家男人面前,“你看看,这个值多少银子?”
男人拿着玉簪子对着阳光瞅了瞅,不由笑道,“这玉质地是不错,应该能换些钱,我们这就去当铺问问。”
妇人笑着将自己是如何捡到这玉簪的事情说了一遍,“就在我平日洗衣服的河里,当时阳光并不大,我总觉得刺眼,这下河一摸就摸到了这个,哈哈,上天还是挺倦怠我们的,你说着玉簪子值不值一百两?”
男人挠挠头,“去问问就知道了,要是不值钱,你就自己戴着。”
妇人摸着光滑的玉质笑道,“我看东西很准的,这个一定值一百两。”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落草为寇
妇人带着自家男人拿着玉簪走进当铺,这可是她生平第一次走进当铺,身上的破衣与当铺里精修的装潢格格不入,她握紧了手里的玉簪子,感觉底气足了十分,不由挺直腰背。
坐在柜台的当铺掌柜一眼就瞥见进门来的两人,上级已经给他下达了指令,他是视线落在妇人身后的男子身上,男子穿着短打露出健硕的胸肌,看来是个经常干重活的人,会是上级说的刺客吗?
妇人笑意盈盈的走到掌柜面前,将手里的玉簪子送到掌柜面前,“掌柜,帮我看看,这簪子值不值一百两?”对她而言,一百两买一支簪子是多么大的手笔。
掌柜点点头,拿起玉簪子对着外面照进来的阳光细细的看着,不由倒吸一口冷气,转身朝里间走去,里面坐着的正是身穿锦袍的太子殿下,他恭敬的对着君清泽行礼,将玉簪奉到他面前,“殿下,这个……是您找的玉簪?”
君清泽伸出修长的手指接住掌柜递给自己的玉簪,上面刻着秀气的三个字“赠昕妤”。这是他独自来到玉石市场挑选的玉,找了能工巧匠为林昕妤雕刻的。玉簪尾部雕刻出一朵朵盛开的桃花,白玉为簪柄,绿玉为花。
君清泽点点头,掏出一百两金子递到掌柜面前,掌柜虽然困惑,但还是接下,转身将金子送到忐忑等待在外的妇人面前,“这个是那玉簪的价值,你可以走了。”说着他叹了口气,对着妇人挥挥手。
妇人双眸一亮,越睁越大,一百两金子,那支不起眼的簪子竟然值一百两金子!
男人也瞪大眼睛,双眸里只剩下被妇人捧在手心的亮闪闪的金子,好多好多钱,他这下发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