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天持续的时间似乎很长,迎春开过,就是碧桃,碧桃凋零,又有玉兰,柳絮飞扬,杨花飘舞,小楼一夜听春雨,一树梨花压海棠,果然是美啊。
美的副作用是过敏,长卿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一个春天里分外脆弱些,耳后和肩膊大片的肌肤都起了一片一片的小红疹子,也不疼,只是痒得慌。
她有点害怕,找了个周日去医院挂急诊,然后发现挂急诊的人很多,有人的情况居然跟她一样,众所周知,人类都有从众心理啊,然后长卿就觉得不那么担心了,脖子上居然也不那么痒了。
走廊里的人很多,幸好她拿了一本书,便坐在那里一边看一边等着护士叫号,看了一阵子觉得脖子疼,便抬起头来摇一摇,谁知道刚一抬头,就看见走廊那头过来一个人。
那个人很高,戴一副金边眼镜,还穿了一身白大褂,在一走廊的老弱病残中有如鹤立鸡群,显得一尘不染,长卿一眼瞄见,就觉得身上一凛,仿佛是冬天已经来到了,连忙低下头去,只作不见。
脚步声渐渐的近了,白大褂的下摆一拂,停下了。
那个桃花眼吊儿郎当不堪托付,又不是她始乱终弃,凭什么心虚不敢见人,徐长卿把心一横,抬起头来微笑着招呼:“冷大。”
冷于冰淡淡的瞧了她一眼:“你是来看他的吧,他已经出院了,现在不在这里。”
寒流过境,冰雹砸完,徐长卿过了好半天才消化了他话语中的含义,出院,这里,他——
那个桃花公子病了,又好了。
什么病呢?
这个时候护士出来叫号,轮到她看病了,医生慈眉善目,五十多岁,女的,慢悠悠的给她解释,只是普通的皮疹,原因有两个,第一是个人健康情况下降,造成免疫力降低,所以引起皮肤病。第二是春天来了,空气中有很多漂浮的花粉绒毛等微细颗粒,容易对比较细嫩的皮肤造成刺激。
长卿问:“大夫,那会不会在皮肤上留下疤痕?”
大夫微笑:“不会的,只要你不挠破就没事。”
现代的女子都是这样,舍命不舍美,长卿非常高兴,连忙表示感谢,可能是看见这个小女子比较懂礼貌,大夫谈兴也很浓,叹息说:“现在的气候是越来越坏了啊,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逻辑学上常常讲蝴蝶效应,你不要看大西洋上的一场台风,也会引起北京城里的皮肤病爆发,今年的得病人数太多了,以后可要注意保健啊。”
虽然扯到的学术问题很高深,结果也不过开了几瓶维生素,一管皮炎平,长卿拿着药品出门,路过医院主楼,情不自禁的抬头去看。
就在那里,十四层的专用病区,他不久之前还在。
长卿不知道哪里来的无名火,恨恨的一跺脚,真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你瞧瞧医院走廊里一票的平头百姓,那顾大公子想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身上起几个疱,居然就占用那么好的条件。
鄙视。
BS他。
第十章
幸好已经是暮春时节了,这个春天很快就过去,初夏第一场的时装发布会上,长卿又遇见了朱丽玫。
那样艳光四射的女子,走到哪里都像是一道阳光,令人目眩神摇,长卿还在酸溜溜的想,自己这一辈子可能都是没有花香没有树高的一棵小小草,永远不会有风华绝代的那一天了。朱丽玫端了一杯冰水款款的走过来,劈头就是一句:“我要结婚了。”
像她的方式,直截了当,绝不拖泥带水,长卿微笑:“恭喜你。”又忍不住问:“是怎样的人?”
朱丽玫伸手指点,拿着大衣的是一个样貌普通的男人,身姿笔挺,却有一种沉稳如同山岳的气质,长卿上上下下打量他,他似乎发现了,转过头来对她举一举手中的杯子,仪态从容,长卿真心实意的赞美:“你肯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
朱丽玫却叹了一口气:“走了多少弯路啊------”
长卿劝慰:“终于修成正果,那就够了。”
朱丽玫晃一晃玻璃杯子中的冰块,轻笑一声:“亏我还追求过那个桃花公子,现在想一想,就跟胡闹一样,谁都没有认真,又或者已经没有真心了,可是女人在这个世上,要是得不到一颗真心的话,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奢望,总是对外型,身家这些身外的东西投注了太多的关心,然而事实上,在一场爱情中,更多的和谐是在心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