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你用香水了?”吴维用食指敲了敲桌子。
“没有啊,有香味么?那就是我洗发波的味,我才不用那玩意呢。”
歌女把麦克递给身边的一个男歌手,微微笑着跟吴维点了下头,下去了。
“你们认识?啊,你女朋友??”采静张大嘴。
吴维皱眉,“是歌手,你没来的时候我点了首歌。”
“……我就说嘛。”
吴维纳闷了一秒钟,什么样的男人会追求采静这种乱七八糟的女人。
原来采静想组织一次同学聚餐,能联系到的和平时关系较好的十个人想凑一桌聊聊天吃个饭玩一玩,说说知心话,可是有个临时有事的就缺了一个,十个人就变成单数九了,这跟小一届的吴维有什么关系,还不是人数不够想让他帮帮忙凑个数。说的轻巧,不是一个系更不是一个班谁都不认识的吴维再有人缘也不会不知趣的答应啊。仅仅为凑数就拉个外人加入太没常识了,这不是要把他置于何等尴尬境地嘛。吴维首先婉拒了她的好意,其次说明了他的理由,横着个陌生人和放把空椅子道理是一样的,而且一个生楞楞的人还不如椅子舒服呢,起码累了还可以搭腿。接下来的话吴维没说,采静也意识到他欠考虑,赶紧赔不是,但是不要以为她粗莽就做事不经大脑,以吴维的经验看兴许她喝了点酒活跃了某根沉睡的中枢神经,不然绝对没可能把他说服了,不是说服是打嘣儿。
吴维当时愣了五秒钟,肯定让她看出来有门,更离谱点她很可能已经猜到他对岑溪的感情。百川街两旁的路灯坏了,只靠酒店星星点点的广告牌子照亮,路面很暗,能绕行的车都走别的路了,所以几乎没什么车,这是吴维大学走了四年的路段,很熟就是摸着黑也能到家。采静是怎么说的来着,眼前出现她双手合十苦着脸做可怜状,“谁说你是外人,岑溪也去,你不想见见她么,她可常说起你,去吧,多好的机会,再说你不还认识我们俩不是,就算帮我一个忙还不行,你不说话就是同意了,嗯,同意了,嗯……”就这样她一边灌迷汤一边帮自己配音,自己可一个字都没说,反应过来都是她帮他作决定了。
为了之前约好的周末看电影,袁梦提前两个小时做了头发染成了酒红色,穿着一身V字领水蓝色真丝连衣裙,黑色单带高跟鞋,还画了一眼就看出来的彩妆,一改以往的清纯路线,眨眼从清新的小萝莉变成了风情女郎。她身材匀称,没有岑溪个子高,长得耐看,稍微修饰下就很完美,男人通常都喜欢带这样的走亲串户,有面子啊。
如果拿她和别的女人比,吴维绝对会说她好看,要是跟岑溪比,就不一定了,说实话,岑溪不如袁梦脸蛋,学生时代就像个大学老师,真成为老师却像个修女了,衣服从不穿鲜艳颜色的,从包装到内在越来越偏离主线了,吴维说那是不俗,情人眼里出西施,这样一个彻头彻尾的御姐不知道他整日对着冰水暗自销的哪门子魂。采静说他们是姐弟恋,他不理会,后来当着岑溪面说,因为这事他恼过采静,采静记仇了,得知两人闹分手,还在岑溪面前没起好作用。事后,采静觉得她做的挺不合适的,吴维早就忘了,要不就想借同学会补偿吴维了。
周末,剧院的人比平时多一倍,袁梦有点害羞,也难怪这么性感的年轻女人站在影院前确实惹眼,吴维排队买票,不时看看她,袁梦用一只脚支撑重力,另一只脚轻点地。“别看我这样,可以省很多劲儿呢。”这话好熟悉,去观望台看星星的时候,那个女人也是这个姿势,一脚戳在地上另一只脚相安无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累了想休息脚而已,可她没有穿高跟鞋的记录,这倒奇怪了,当时问她是不是怕高过他,她说不是,因为不跟脚。
第5章 喜欢就要在一起吗
吴维买了爆米花和满口香全因为袁梦喜欢吃,如果是岑溪绝不会吃些东西,别说吃看都不会看,除非了饿了又不想吃外面的饭,因为在她看来零食都是小孩子才会吃的,而她从不觉得饭以外的东西会解饿。吴维倒觉得爱吃零食的女生挺可爱的,那时候岑溪也就袁梦这个年纪,‘你好像真的老了,’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岑溪就会笑着说他是正在发育的毛毛虫,要多晒太阳。为什么?补钙呀。
把他比喻成毛毛虫,以为他听不出来么,换句话说就是文弱。那时候笑过就拉倒了,现在已经完全明白她是怎么看他了,可爱。这个词的确切解释是:可以爱,这么说的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他(她)是爱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