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川明显愣了一下,显然秦欢的表现也出乎了他的意料,轻轻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只天蓝色的手表。
“我从小就对机械表感兴趣。”邓川拿起手表,看着它叙述道,“这款表我认识,名字叫做‘恋人之桥’。时钟是一个女子,分钟是一个男子。女孩儿走得慢,男孩儿走得快,每夜十二点的时候他们会接一个吻。”
秦欢的脸色更红了:“原来你知道,省得我再跟你解释了。”
“太贵了。”邓川轻柔地训斥了她一句,“乱花钱。”
“不贵。”秦欢忙说,“这个是仿制品,真正的恋人之桥只有一件,要几十万美元呢,我可买不起。”
“我当然知道是假的,但就算是仿制的也要一千多一块呢!”邓川笑道,“我记得这款是情侣表啊,你自己应该也有一块的吧?”
秦欢不答,埋头喝酒,红色在脸上蔓延,快成火烧云了。
邓川拉起她的右手,抚开袖子,果然见到一块女士的“恋人之桥”。嘴角含笑,竟再也舍不得撒开,轻轻抚摩着那块表,同时也有秦欢的肌肤。
“邓川---”秦欢抬起双眸看着他,轻唤一声。
“别说话。”邓川借势捧起了秦欢的脸,吻上了她的朱唇。
秦欢不拒还迎,站起身来反抱住邓川,将这一吻纠缠出天长地久的味道。
身后的晚餐、红酒、蜡烛,此刻统统成为了缠绵的背景。
也许是红烛衬托出了气韵,也许是醉意挑逗出了涟漪,又也许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也许,有情、有景、有人,那么该发生的就总会发生。
晚餐已不足以构筑俩人的心境,于是他们就从客厅来到了卧室;言语已不能够交融彼此的感情,于是他们不知不觉地倒在了床上。
水□融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状态和境界,那么这时候再细致地描写动作和过程倒显得多余。当两个人再一次用语言交流的时候,秦欢已经如同绽放的莲花,□地躺在了邓川的怀中。
“欢欢--”邓川吻着她的耳垂,柔声地叫道。
“嗯。”秦欢的声音宛如低吟,细不可闻又坚定沉稳,“我愿意的。”
不管是先前的红酒,晚餐的烛光还是怀中的秦欢,让邓川产生的都是不可抗拒的醉意,但此刻秦欢的这句话,却突然间让他又恢复了一丝清明,思索了一下,长吸一口气帮秦欢盖上了被子:“你好好睡一觉吧!”
秦欢猛然睁开眼睛,眼神中有无法掩饰的疑惑和淡淡的愠怒。
邓川微笑着吻了一下她的额头,凑到她耳边轻声说:“对我来说,‘我愿意’这三个字比这件事情本身更加重要。将来结婚,我们自然要有一个完美的洞房花烛。”
秦欢点点头,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人在江湖飘
第二天早晨,邓川是硬生生被香气熏醒的。
还没醒透就哒着拖鞋顺着香味找到了厨房,脑袋甩了好几下才把瞌睡虫都从身体里赶出去,然后就看见了裹着围裙、把自己打扮成家庭主妇的秦欢。
这要是寻常男人看见这景象,大概会感动到半死,可邓川一向不能以寻常度之。他揉了揉眼睛,叫道:“清大早上的,不让人睡觉,你搞什么鬼?”
秦欢皱着眉头瞥了他一眼衣冠不整的样子,自己的好心好意遭遇这种不平等对待,顿时刻薄了起来:“生前何必久睡?”
“死后自会长眠--”邓川接了下一句,又懒洋洋地说,“睡眠不好会早死的---你以后也多睡一点,大不了出去吃就是了,天没亮就起来给我做早饭我于心何忍?来,让我看看你给我做了什么好吃的--”
“去去去!”秦欢推他,“刷牙去,臭死了!”
“哇,面条哎!”邓川赖着不走,“你这么做不对,哪有在面汤里面加料的?应该把料调好放在面碗里---让我来!”
“滚!”秦欢佯怒,“刷牙去,爱吃不吃!”
尽管邓川跃跃欲试的样子很热切,但秦欢死活还是没让他帮忙。过了十分钟,等邓川洗漱完毕,秦欢准时按照自己的心愿把面条推到了邓川的面前。
“哟,还加了个鸡蛋,真不错。”邓川笑着往秦欢的碗里张望,“咦,你的怎么没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