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发生的事儿总会要发生,不会因为你在发生之前想的太多它就不会到来;而当一件事情真正摆到你面前的时候,三秒钟,只需要三秒钟,你就可以做出一个选择,这个选择未必正确,但绝对不会让你后悔。因为这个决定是你第一时间凭借第六感做出来的,而不是思前想后、畏首畏尾、顾这顾那、谋定而后动的结果。
就像昨天邓川给她的那个电话,不接就是她一瞬间的选择,没必要思考太多,也不会后悔。
或许小莫子是对的,但秦欢认为自己也没错。车到山前必有路是一种生活态度,这种态度包含着从容淡定的悠然自得和无畏无惧的人生哲学;更何况小莫子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错的,这一点从他当初和若炎姐的事儿就可以看出来。
可秦欢到底是个凡人,所谓凡人就是指她注定不能做到自己心目的完美状态。
就比如说,从今早开始,她明明在心底一直告诉自己不要想不要想,可偏偏还是想了这么多。不知不觉,又不由自主,因为你只是一个凡人。
到了中午,秦欢感觉到饿了,这才中止了这没头没脑的胡思乱想。
下了床。
“晓莲姐,一起吃午饭去吧!”秦欢边刷牙边向唐晓莲的卧室招呼,满嘴的牙膏沫完全不见秦欢出门在外时的知性模样。
没人回答她。
秦欢犹疑地含着牙刷踱到唐晓莲门前,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空无一人。
“这唐晓莲,出去了都不锁房门的。”秦欢嘟哝了一句,“哎,就剩我一个人了,到外面随便吃点什么吧。”
索性还好的是,秦欢在洗脸的时候兴奋地发现脸上那两处烫伤的斑去掉了,不见一点痕迹,似乎出门见人不成任何问题了。
咦?她昨个儿顶着脸上的伤疤也出了一天的门,不是照样没有任何问题么?
女孩子啊,各种奇葩的担忧都是自己乱想出来的。
中午随便吃了点什么,真的很随便,随便到不足以若初再费笔墨去凑字数描述。
下午她决定去大润发购物,原因有二:她宅不住,特别是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可以见人了,之前为了庆祝脸上斑点去无痕,她特意洗了头、抹了点她也说不清成分的化妆入门用品。
唯一遗憾的是,购物也只有她一个人。对于女孩子来说,这种独自行动的逛商场会把购物的兴奋大打一个折扣。
星期天大润发的生意还不错,各种类型的人群在挑选各种人群需要的东西:老年人大多是来买菜的,超市每天都会出售一些赔本的蔬菜,这是一种营销手段,蔬菜只是鱼饵,其它值钱的东西才是大鱼,这方法其实不好,因为来买便宜菜的人不会花钱去买一千块钱一件的衣服,买那种衣服的人根本用不着你用蔬菜去放长线钓大鱼;宅男宅女们在买吃的喝的,薯片、可乐、方便面,管够;女孩子们在试着一件件漂亮衣服,试穿的多,买的少。
这种人多的气氛倒也构成了大润发生意很好的假象。
秦欢喜欢这种气氛,所以她逛得很开心。她今天来其实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而且为了防止自己乱花,所以身上就只带了一百块钱。
如此一来,就只能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直瞪眼了。不过还好,这感觉不错。
“秦欢!”
有人叫自己,秦欢不禁扭头看看是谁。
这一看,看出了个冤家路窄。
秦欢没想到会遇上她,更没想到她会知道自己的名字,更更没想到她叫自己的名字还能叫得如此热切,宛如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仇人,还是几天前刚刚结仇的仇人。秦欢不知道她叫什么,只知道她是邓川的妹妹,只记得自己和这家伙为了一尊玻璃玫瑰闹了个天翻地覆。
“秦欢,好巧!”邓涵三两步跑上前来,手上还拎着两袋东西,一脸热情。
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秦欢实在搞不懂她为什么给自己笑脸。
“呃....巧。”
“我叫邓涵!”邓涵清楚秦欢到现在还不知道她名字,先自报家门,“你也是来买东西的?一个人?”
“嗯。”
“太好了,一起逛吧!”邓涵这态度已经让秦欢完全摸不着头脑了,紧接着她又转身朝着身后大喊,“快点,交个钱要死啊!”
于是,又从后面的衣服柜台前钻出来一个胖乎乎的、带着金丝眼镜的男生,该男生一脸傻乎乎的笑,把手上的裙子递给邓涵:“交过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