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粒暴躁情种_作者:丧丧又浪浪(280)

2018-11-06 丧丧又浪浪

  约莫十分钟以后,吴勤接到金锦的电话率先离开,沈何启在一旁都听出电话里金锦的怒气值爆表。

  而后金铮慢悠悠地一个人回来。

  在场三人都有些紧张地看着他。

  他走近后站定,朝沈何启说道:“好了,没事了。”

  临走前,金铮没错过叶洋落在沈何启身上的视线,同为男人他自然看的懂其中的与众不同,这又在他心里添一把火。

  回餐厅门口取车的途中金铮一言未发,当着出租车司机的面沈何启也没有多言,车里的气氛连的哥也没好意思搭腔,只在二人下车的时候,好心劝道:“吵架了就都各退一步,在一起不容易的。”

  下了车,沈何启拉住金铮的衣服下:“金铮,你在生气。”

  金铮停下脚步,呼出一口气,心里头的郁结却并未随之消散半分。

  沈何启解释:“我惦记元宝,和我的前男友没有关系,我们没有任何联系。”

  “你以为我因为你的狗生气,在吃你前男友的醋?”他转回身,“是,我承认,我确实在意,但这不是你的错,这也许他妈的是我的错谁让我当年没有爱你。我心里再不爽我自己会默默消化,不会迁怒到你头上来。你都不知道我究竟在生气什么对不对?”

  如果不是因为元宝和叶洋,那沈何启确实不知道。

  “我们连婚期都定了,我和你马上是一家人,我把你的父母家人当成自己的父母家人关心,我以为我的家人同样也就是你的家人,我的外甥也就是你的外甥,沈何启,吴森煜要叫你一声舅妈我想问你你知道吗?”他摇头笑起来,“可是你今天赶到医院第一句话问的是元宝,不对,应该说你全程都只问了元宝。我就想问你,难道我的外甥,在你眼里还比不得一条狗吗?”

  第124章

  这一番话像一顶大帽子扣下来,扣得沈何启脑袋一阵懵怔,也像一阵狂风,将她脑海中的那片迷雾尽数驱散开,原本不该忽视的东西明明白白摊开来展现在她眼前。

  闯祸了。

  吴森煜不依不饶地讨要玩偶,母亲不问缘由随意站队,餐厅服务员的幺蛾子,本就令她心烦意乱,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听过金锦在电视上看到宠物咬人的新闻时明明白白说过“咬人的狗绝对不能留”。

  虽然元宝没有咬人,可毕竟伤了吴森煜。说沈何启关心则乱也好,鬼迷心窍也罢,总之她的自我在那一刻彻底战胜了人情规则。原本游刃有余的精明全乱了套,这种低级错误她当时愣是没察觉,一直到金铮明明白白点破问题所在,她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送分题。

  沈何启抬手揉了揉自己的山根——这是金铮在烦乱时下意识的举动,相处久了她也被他传染,她抬眸看他:“我忘了。”

  这个回答是沈何启的实话,却并不能让金铮满意,因为它听起来太敷衍也太不可理喻。

  “渣渣。”金铮闭眼呼出一口气后睁开,迫使自己心平气和与她交流,“你就一点也不在乎一点也不喜欢阿煜吗?他真的很喜欢你,就算不看在他是我外甥的份上,难道你真的就完全不会被一个孩子最单纯的喜爱感动吗?在他受伤的时候,你怎么会连一句关心,哪怕只是敷衍都不记得。”

  沈何启心口一寸寸凉下去。金铮头一次对她这般严厉,那双眼里往常的温柔与笑意荡然无存。六月的天,风一吹过,她的手臂居然因为冷而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凉薄冷血的人,拼命伪装着掩饰着才成功融入并立足于人情社会,当最亲近的人将这层皮囊掀开,她无处遁形,重新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孤立无援。

  “不至于一点也不喜欢他,我还不至于是一块石头,我喜欢和他玩。”她垂下头,轻声辩解着,自知理亏,尾音飘散在夜风里,几乎微不可闻。

  沉默很久,她抬起头来,上前一步,带着亮出底牌的决绝:

  “不过,对,确实,我承认我在乎元宝更多。我以前不会这样不掩饰,可我今天太急了,我真的忘了。”

  “我的心里装不下那么多人,我顾不过来,你就是把我全部的心力都榨干我也爱不动,我就是这样一个怪物,鼠目寸光只看到自己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你别问什么感动不感动的。再过两个月,我喜欢你整整十年。金铮,如果我是一个可以被感动的人,我交往过的每一个人都对我好到足够让我忘了你,甚至早已结婚。你以为我没人追吗没有人对我好吗?你以为十年很短吗?我也想被感动,想把你忘了然后快快乐乐谈一场恋爱,去他妈的游戏人间,我又不是脑子有病天生喜欢玩感情,但是就是因为我是这样一个绝情的怪物,所以不管别人对我有多好我都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