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玉力道不大,但眼神却使得很是到位:“是萧公子送了小姐镯子在先,小姐才这般热心的。”
到底是一起长大的姐妹,碧玉太懂青梧了。
她现在啊,根本就还不清楚自个儿对萧景铄的特别,还以为这是朋友间的互相关爱呢!就算旁人能找到无数证据来佐证自个儿的想法,青梧也不会相信。她大约会觉得,这是一种新出的逼婚手段。
眼下碧玉给了台阶,青梧也没多想,只是点头道:“对啊,礼尚往来,友谊长存嘛。”
“嗯。”周浩初自觉打住,没再纠结青梧的想法,而是仔细思索起了礼品的事儿来:“像萧公子这般书生意气的人,应该不大在意金银吃穿。他平时喜好做些什么啊?。”
“不知道。”青梧摇头,若是知道,也不必这般为难了。
“那他平日在家总有些事儿做吧?总不会是整日收拾妥帖的坐在布庄里招揽生意收银子吧?”
“嗯……”青梧敲了敲脑袋,忽然道:“他好像挺喜欢画衣裳式样的,半时说,他的画画得很好。”
“果然是读书人的喜好。”周浩初轻笑:“那就送笔墨吧。”
“好啊。”
话落抬头,前边儿恰好有家笔墨轩。
一支支做工精致的毛笔排列整齐,井然有序的吊在笔架上,等人观察挑选。
掌柜里手里忙,随口招呼了句“随便挑”,便低头做笔,半点不担心这几人有什么不轨之心。
青梧走马观花似的在里面逛了一圈,微笑着看向碧玉和周浩初:“我不会挑诶。”
碧玉:“好巧,我也不会。”
周浩初比她更耿直:“一分银子一分货,你挑贵的总没错。”
别说,这话还真有道理。至少,青梧是这样觉得的。
小短腿一迈,便巴巴的跑到了柜台前:“掌柜的,你这儿哪支笔最贵啊。”
“姑娘,买笔也是讲究缘分的,不是贵的就一定最好。”
掌柜放下手头上的伙计,阔步走到橱子前,拿了个锦盒出来。打开锦盒,里面还有个金丝小袋。
小袋的口子是被封着的,掌柜小心翼翼的打开袋子,才将里头的笔取了出来。紫檀的笔身素雅简洁,完全没有繁复的花纹雕刻,很适合萧景铄的性子。
青梧双眸晶亮,掌柜一看,便知有戏:“这支最贵,我本打算留着自用的。但我昨晚掐指一算,这笔今日会遇到它命定的有缘人,想来应该是你。如此,我也不好强留。三十两银子,带它走吧。”
☆、编,你继续编
“三十两?”周浩初惊得瞪大了眼:这笔怕是得镶金嵌玉吧?
疾步窜到青梧跟前,周浩初主动无视了她傻啦吧唧不识货的眼神,拿起掌柜手里的笔,仔细打量:无金也无玉,甚至连个手工雕花都没有,光秃秃的。
这笔杆用的檀木虽说不差,但也不算太过精贵,只能算中上等罢了。狼毫笔尖倒是不错,软硬适中,柔顺有余,适合书写。若不是这金丝小袋和朱红锦盒抬高了格调,这笔能忽悠出一两银子来,就算顶破天了。
不过,这笔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啊?
周浩初将笔翻来覆去,里里外外的瞧了好一阵儿,终于在笔杆尾端发现了问题。
这笔笔尾封口处微微有些松弛,根本没有封牢。这样一来,若是往后笔杆子出了什么问题,只要替换笔杆就成,不用完全换支新笔这般浪费,这不是他做笔的习惯吗?
不屑的撇了撇嘴,周浩初笑道:“掌柜的,这笔不会是您这个儿做的吧?”
“怎么可能!”掌柜眼睛一瞪,“这笔是当今制笔大家所做,工艺精湛,用料考究,仅此一支,买到就是赚到!”
“……”编,你继续编!我成制笔大家的事儿,我自个儿怎么都不知道?
周浩初的嘴角狠狠抽搐了两下:从前人家在他手里买笔时,可都是五百文钱一支。如今一转头,居然就要卖三十两?
不是他吹牛,就算拿着磨得锃亮的长刀去城外抢劫,都抢不了这么多。
满脸平静的将笔递还回去,周浩初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留下:“您这笔气质太好,我等凡夫俗子实在驾驭不来。还是再等等吧,今儿个应该还能遇到更有缘的人。”
话落,直接转身冲青梧眨了眨眼:“去城西那家墨宝坊看看吧,那儿的东西物美价廉,比较适合我们这种小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