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九零撩男神_作者:粉红蜘蛛(61)

2018-10-31 粉红蜘蛛

  “你有好好吃饭吗?”杜若关心起他的起居饮食来。

  “嗯,虽然我这样但还是很喜欢吃东西的嘛。”这倒是实话。胃口好,肉体来说还算健康,只是身体长期超负荷,某些部件损伤厉害。不过相比之下,其实要比林约的健康状况要好得多。

  仔细看来,他的唇上隐隐约约还有青青的小胡渣呢。爱美的唐景人,本是绝不允许自己在形象上露瑕疵的。杜若扑哧笑起来,取笑他吃得多美国激素,毛发都旺盛了,不知会不会长了胸毛。

  “今晚检查检查便知道啦。”唐景人面不改色地说,说完还故意观察杜若脸上的红晕和那害羞、尴尬的神色,心满意足地笑着说,“常常调戏人家林约,你自己也那么不经调戏。”

  杜若瞪他一眼,窘得找不到言语。

  牛扒滋滋地呈上来,居然有两个拳头那么大,把杜若吓了一跳,连叫吃不完。她笨拙地拿起刀叉分肉,总是不得要领。虽说大刀掌得溜,小刀却反而驾驭不了,拿着小刀像执笔一样,让唐景人好生笑了一会。

  笑完她拿刀叉的姿势,又笑她切出来的肉丁丑,笑她吃不惯六成熟的那表情,总之,一直都在笑着。笑得杜若觉得自己恍若在梦中,他的笑又娇羞,又温柔,充满少年气。

  就像念书时邻座一个不苟言笑的男生,只会被某个女生逗笑,发自内心、无拘无束地笑。

  吃完饭还是要兜风的,作为充满苦涩回忆的S城,唐景人要比杜若熟悉得多。就算是在城市边缘转圈,唐景人也能说出不同方位的不同景观来。每指引一个地方,杜若就会默默记住,就像朝圣一般。

  说到动情的地方,她会凑上去,往他唇上亲一口。

  这是情侣间会做的事,她终于有了实感,从可以把“女朋友”挂在嘴上,到可以主动把吻落在他的唇上,她第一次把自己的身份成功过渡。小别胜新婚,说得就是这样吧。虽然这不是小别,是大别。

  急切的思念在反复煎熬中,熬出了沉稳,熬出了成熟,熬成了一道永恒的光。

  她是要珍惜每一个腻在一起的时光的。

  她将下巴抵在他的肩头上,面包服软绵绵的,很舒服,他们缩在车里,各自看着窗外的景色,默默不语。

  一整个下午都在一起。

  晚上当然也要在一起的。

  第一次有了慢条斯理地各自洗澡、吹干头发、刷牙,坐在床上看书的这些步骤。唐景人第一次在工作以外的时候,在杜若面前拿起吉他,弹The doors的《Light My Fire》,儿歌一般的节奏,诉说的却是大人的哀愁。他开始练习唱歌了,solo正在开展,他必须首先习惯自己的声音。

  “这真是一首可以把人从瞌睡中叫醒的歌。”杜若听得很开心。

  “我唱得不好。”唐景人说,他很不习惯自己的声音。

  “慢慢来。”杜若说,“声音是说辨析度的,以后会有很多模仿秀,告诉你哦,有人模仿泰斯的歌声,宋得文的歌声,还有很多很有名的歌手,仿真度都非常高,但是,鲜有人能模样唐景人先生呢。”

  “以后?”唐景人又轻微地觉出了端倪。

  “不……不是说以后,我是说,现在啊,现在也有很多人模仿,不是有很多Copy Band吗?”她紧张地打哈哈说。

  “以前我蛮讨厌出唱的,觉得这样爱出风头的人,不够帅气。”他笑着说,“现在居然要扮演自己讨厌的角色了,说实话,心里真是矛盾。”

  “但是,声音也是一种乐器吧?”他又补充说,“乐器是练出来的,声音也可以。我往死里练吧,但Park打击我说,声音这种东西是练不出来的。我几乎沮丧了一个礼拜。”

  可爱得慌。

  杜若说不出话来了,只管笑。

  唐景人把吉他往杜若怀里塞,让她也弄出些声音来。他教他弹童谣,弹《小白船》。杜若小时候可喜欢这首小歌了,从小爹不疼娘不爱的她,从来没想过会有一天,会有人教她弹如此温柔、充满童真的歌,并在她耳边唱——

  “蓝蓝的天空银河里,

  有只小白船,

  船上有课桂花树,

  白兔在游玩……”

  她的鼻子酸了。

  曲子很简单,她学得很快,弹到最后几个音符,她的手是颤抖着的。唐景人一直坐在她身后,纠正她的指法,指导她的节奏。她侧目,就能看见他皮肤上的小瑕疵,忘记了剃掉的小胡渣,她第一次觉得,他是她的唐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