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雾浓_作者:夏季青池(147)

2018-10-30 夏季青池

  《吸·毒人员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由上级公安机关对登记单位和责任人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工作处分:

  (一)瞒报、漏报吸·毒人数的;

  (二)审核把关不严,将吸·毒人员错误信息登录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及时登记、变更吸·毒人员情况的;

  (四)故意登录吸·毒人员虚假信息的;

  (五)故意泄露吸·毒人员个人信息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如果于小娟真的有因吸·毒史,公安机关人员也会对登记人员的信息进行保密。当然,如果江女士有什么“内部关系”,请公布一下是哪位“内部人员”透露的“可靠信息”,否则“疑似”这种带有诽谤性质的词语还是不要用了。

  4、事实:于小娟出具的《亲子鉴定》是真的,张楚雄确实是于小娟之子张雾的生物学父亲。

  《声明》:《亲子鉴定》是花钱找人P的图。

  说明:于小娟已经在采访中详细述说了自己采集亲自鉴定样本的过程,亲子鉴定结论书中盖有XX医院的公章,于小娟持有原件,可以申请检验。然而,笔者相信这对于已经被有心人士搅得一团糟的局面来说绝对不是能让人信服的做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愿意诉诸公平公正的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以及第二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的规定,张楚雄在非婚生子张雾满十八岁前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用,以致张雾的生母于小娟负债抚养,特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张楚雄对张雾成年前的抚养费用100万元。

  每一个犯下错误的人都应该及时反省悔过并进行弥补,如果连忏悔的心都没有,那么强制的物质补偿就是对受害者唯一的安慰,如果连物质补偿都不愿意支付的人,他的墓碑上应该永远地刻下“耻辱”二字。

  然而无论张楚雄会不会支付这100万元抚养费,没有关系,因为我们要求的是强制进行亲子鉴定。这就是对本条事实最坚定的说明,请广大媒体朋友、网友监督!

  最后,上文提及的一直在于小娟背后进行“教导”的,使于小娟语焉不详、甚至矛盾的刘姓记者,我们在发稿前联系了刘记者,想要弄清他此举的意义何在,结果刘记者理直气壮第告诉我们“他不认识于小娟”。以下是给刘记者打电话的视频录音及刘记者和于小娟的N次电话短信往来截图。(以下附视频及截图)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相信这点。

  虽然言论是自由的,但恳请大家口下积德,不要让一个已经在身体上承受巨大痛苦的病人还要在精神上无辜受害,在此衷心地拜谢大家!

  最后,再说一句,《声明》是假的!不信谣、不传谣!(最后两段照抄江慧心的《声明》)

  江慧心很快地看完了文章,她一向控制得很好的血压一下子冲了上来,连握着手机的手都气得颤抖着。

  她第一个念头是给儿子张振英打电话,但是念头刚起,张振英的电话就来了。

  “你看见了吧?!”江慧心接通电话就问,虽然气极,但是她还保存理智,没有大声嚷嚷。

  “看见了。”电话那头传来张振英低沉的声音,他听起来并不十分震惊。

  “那还等什么?人家都拿刀要宰我们了,你还不想办法?!”江慧心气极,她有的时候真搞不懂自己这个儿子,都火烧眉毛了还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算了!你读书也读傻了,学校里哪会教你这些生存门道!你赶紧找人,把那个女人和她儿子找到!肯定是那两个贱骨头搞的鬼!网上的事我来搞定!”

  江慧心马上联系上次帮忙发帖的“龙王”,她要马上做两件事情,第一件要紧的是删帖,第二件是找出发帖人。

  联系上“龙王”说好价钱后,江慧心又马上联系了警局的人,那里的副局长是她好姐妹的小叔子。她“请求”这位副局长无论用什么办法,都要尽快把张雾找出来,至于于小娟,刚刚已经有人主动给她打电话报告了于小娟所在的医院。

  江慧心没能回去,她担心医院里的人会把这件事说漏给张楚雄知道。医生今天告诉他,张楚雄的状态突然变得消极,还叮嘱家属务必要注意他的心态情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