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历历在目,但对朝塍而言,有些真的不堪回首,可偏偏他记忆力不错,将那些不想记着的记得清清楚楚。
而最该记着的,譬如闲诗当年的模样,他偏偏忘记得一干二净,也难怪会让花流云觉得,他与闲诗才是天生一对。
干咳一声,朝塍问道,“她什么时候知道的?”
“还是我妻子的时候,就是凭着她肩膀上的牙印,我才认出了她。”
朝塍的心跳陡然加快,脸黑如墨,该死,真是该死!连花流云都能及时认出她来,可他居然没有认出她来,非但没有及时认出她来,居然还误以为,那齿印是花流云的杰作。
似是刺激过度,朝塍讷讷地,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声,像是在解嘲自己,“我怎么会相信那齿印与你有关?该死。”
呵呵,知道自己是头蠢驴了吧?但饶是蠢驴,也比他有福……花流云不禁苦笑出声,“我倒是巴不得与我有关,可是,放着那么多次机会,我却次次都错过了,让你捡了个大便宜。”
“哎,天作之合都被我破坏了,老天爷定然会对我不客气。”
虽然花流云的话像是在羡慕自己最终抱得美人归,但朝塍听了却没有半点窃喜之情,花流云确实错过了闲诗,可他何曾不是在错过呢?
如今虽然拥有了她,可是,他没有在合适的时间知道,她就是当年那个可爱的姑娘。
是的,那是个可爱的姑娘,他嘴上嫌弃她,但其实是喜欢她的,即便是当年那般咬她、骂她,也是他表达喜欢的一种方式。
只是,他的情窦没有像花流云那般早早地开放,是以等开放的时候,已经忘记了那个姑娘的容颜,只依稀记得她的灵气与可爱。
若是他的情窦可以早点开,那时就不会放任闲诗离去,也许,景裕父子还可以提早找到自己的女儿与妹妹。
花流云承认,自己的心酸涩得不行,是以,他怎么可能让朝塍好受?他的杀手锏可还没有放出来。
“虽然她不再是我的妻,但每当想起,她将初吻那么早便献给了我,回忆里便能渗出一抹甜蜜。殿下,你嫉妒吗?”花流云觉得,这恐怕也是他唯一能够胜过朝塍的地方,无论朝塍如何嘴硬,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因为当年,闲诗首先献吻的人就是他花流云。
朝塍袖筒下的手紧紧地捏成了拳头,且捏得咯咯直响,他早知道闲诗的初吻应该不是他的,而是属于花流云的。
即便花流云没有与她洞房,闲诗那般可爱,那般楚楚动人,他不可能连吻都没有吻过。
虽然他希望闲诗的初吻也能属于他,那人不能太过奢求,他也认了。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闲诗的初吻在多年以前便献给了花流云,而这件事被花流云几次三番地提起,恐怕会刺激他一辈子。
改日他定然要问一问闲诗,当年为何要先给花流云度气?难道花流云长得比他俊?
越是在乎一个人,便越是会在乎一些其实已经没有什么意义的事。
哪怕心里已经酸涩到了极限,但朝塍还是以极为不屑与鄙夷的口吻说道,“世上鲜少有人懂得以度气的办法救溺水之人,曦儿既然那般熟悉,必然是有人所授,不知道教授之人是不是以亲身实践的办法教给她?”
花流云满不在乎道,“也许教授之人是个女人?哈,就算教授之人是个男人,但你我之间,谁先谁后,老天爷看得很清楚。”
见朝塍露出吃瘪的神情,花流云一脸自得地继续道,“其实除了初吻之外,还有一件事我比殿下抢了先。殿下回去可以问一问诗诗,是不是那样?那日我贴出抱妻告示,一眼相中了诗诗,不知我是不是第一个抱她的男人?从江湖楼到花家,从新房到厅堂,又从厅堂到新房,别人都说这一路我抱得时间太长,但我觉得实在是太短,不够,远远不够。”
这番话满含回忆的甜蜜与喜悦,但还是渗透进了失而不得的遗憾与苦涩。
原本,因为如今的闲诗,花流云觉得与朝塍之间,除了打斗与争夺,定然无话可说,但也因为过往的闲诗,他与朝塍之间,似乎可以有斗不完的嘴,比不完的高低先后。
究竟是谁的错呢?谁都有错,但最大的错应该是老天爷所犯下,是老天爷跟他们三人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从多年前开起,一直开到至今,该停歇了吧?
是的,等他花流云觉得该停歇了,老天爷还有什么再开下去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