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笨手笨脚的,我自己来。”撒娇的依兰让林子轩的心都酥了。
鸡汤还剩下一半,热气腾腾的,鲜美的气味弥漫了整个房间。
林子轩让她一个人喝汤,自己倒了一杯白酒。他的酒量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什么酒量。啤酒最多能喝一两瓶,再多就呕吐。
依兰是林子轩的女朋友。两个人同居着,还没有结婚登记。打算过完这个冬天,在春暖花开的时节正式结婚。
她经常说:“同居是男人的目的,结婚才是女人的归宿。你的目的达到了,我的归宿是一条漂浮在海上的小舟。”说这话的时候,依兰总是痴痴地看着他。漂亮,美艳,迷人。
每逢她抱怨,林子轩从不吝惜语言上的承诺;“宝贝儿,结不结婚,我都会永远爱你一生一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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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出去走走好不好?”早餐过后,依兰心里有些烦躁,想让林子轩陪自己到外面吹吹风。
“下这么大雪,外面很乱。交通堵塞,发生了多起车祸。待在家里比较安全。”他反对说。
“啊,车祸吗?会不会有伤亡呢!”她看着他,眼神流露出忧伤和悲悯。
“没事的,放心。”他搂住她的肩膀,听得见怦怦心跳声。知道这样的言辞不足以安慰她。“宝贝儿,我们不会有事的,相信所有人都不会有事的。命运会庇佑所有的好人。”
依兰身体不太好。半个月前,在夜里,她感到一阵昏迷,病又发作了。是林子轩踏着黑夜给她买的药,路上险些被车撞上。回来不敢提起,怕她担惊受怕的,影响休息。依兰后来才知道,用小手捶他,骂他。林子轩就嘿嘿地傻笑,明白她只是心疼他。
有时依兰很悲观,总感觉自己的身体很冷,血液冰凉。她非常喜欢绝望的东西,听悲伤欲绝的歌曲。林子轩是她唯一的温暖。
林子轩准备去上班。
“这么恶劣的天气,很危险的,不要去了好不好?”依兰异常敏感,担心路上会发生危险。
“宝贝儿,我可是单位精英,一刻不能缺少的存在,不去怎么办。”林子轩这个月已经请了好几次假,找不到借口了。
依兰开玩笑说:“你这样优秀的男人,在单位,有不少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吧。”
林子轩生气地瞄了她一眼,接着像小孩一样发誓:“我只会爱你一生,就一生,永远不离开,永远不背叛,永远不沾花惹草。否则变只小狗,天天被你欺负!”
“嗯、嗯、嗯。”依兰被林子轩热吻着,不知道是小嘴巴堵上的原因还是在回应他的承诺。
“乖乖地在家等我。”穿好衣服,林子轩轻轻地关上门,走了。
三十
拎着行李箱,张望着,任杰慢慢地走在这清晰又模糊的街道上。虽然回来过几次,但因为和樱子的事让他没有时间去打量这个生他养他的地方。是啊,三年了!家乡变了,不见了儿时的从容宁静,没有了童年的雅俗淡然。一眼望去,幢幢高楼屹然地立起,从前的琉璃瓦房不见了;街道上的人流错落在各个角落,熙熙攘攘的;汽笛声不断地在耳边响起,阵阵刺耳。突然间,觉得自己好陌生,这一切,来得是那么的从容,来得那么不经意!
到了离家不远的小桥上,小桥依旧默默地跨步在小镇西边的那条河上,这让他感到亲切和暖心。它是那么的镇定,那么的默默奉献,日复一日地托起过往的人们。走上小桥,轻轻地触摸着小桥的青石,突然有了久别的亲热和舒心,这是重逢的喜悦,这是重温的旧梦。小桥的青石上,长着斑驳的青苔,错落间透着它走过的风风雨雨,默默散发着它渊远的悠长。站在小桥上,伏身看着小河里自由自在的鱼儿,不觉回忆已随小河水流回到了童年时光。小时候,他最喜欢站这小桥上看水中的鱼儿了。
一个娇小的身影慢慢映入他的眼睛:“任杰哥哥,你回来了。”
是蔓雪,那个自小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来转去的小丫头,没想到几年没见,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她一家人就住到任杰家隔壁。小时候,两家人的条件在这个镇上还算不错,更相处的像一家人似的。任杰妈妈常对蔓雪的父亲说:“等两个小家伙长大了,让蔓雪做我的儿媳妇吧。这一来啊,我们两家就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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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打开窗户,迎面的凉风没有让依兰感觉到寒冷,倒是有几分惬意的凉爽,久违的舒坦。桌子上是林子轩喝过的酒杯,残留着余液。拿起一瓶酒,斟满,在风中,一饮而尽。整个身体像是在冰窖里凝固,深深地吸一口气,一股寒流自上而下,涌遍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