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的高脚杯碎片,在慢慢晕湿的红酒里闪烁。
“好了吗?快一点吧!聚会马上就开始了,不能再耽搁了。”她催促着,称呼男人为林子轩。男人叫女人倩倩。
男人不耐烦地换上了女人给他买来的西装,他没有穿西装的习惯,只是为了应付这个聚会。二十九岁的男人,很成熟,告别了五年前的莽撞。他的一举一动,对于这个刚涉世不深的女人而言,有着非凡的魅力。女人欣赏着眼前这个男人,为他打上领带,她比男人小了五岁,是五年前男人的年龄。
聚会很热闹,一个生日晚宴,是倩倩舅舅的生日。一个显赫的人物,来访者非达既贵。但这些都勾不起他的兴趣,林子轩显得很急躁,战战兢兢地。他想快些走,离开这里。
舞会开始了,倩倩执意拉着他步入舞池。人很多,林子轩很勉强、为难,怕见到熟人。他的神态举止被倩倩完全领悟,她的执意变成了刻意、必须和命令。
看他心不在焉,谨慎地四处张望。倩倩面带愠色,一把推开他,气愤愤地想走开。
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你听我解释……”
倩倩不屑地推开他,说:“还是快回家陪你的残疾老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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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太晚,林子轩仍然按时回家。依兰转动着轮椅,服侍他脱去外衣,换上他喜欢穿的宽敞外套。他依旧十分饥饿地吞食着依兰准备好的饭菜。
他屡次劝告她,家务是我的义务,你只管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看看书,上上网,或者做一些康复运动什么的。她钻进他的怀里,很温暖:“做家务能让我有点自信,只要想到能为你做些事情,我就有种成就感。”她的声音缠绵而动情。林子轩紧紧地抱住她,耳朵贴在她的秀发上。
他抱着她来到后花园。这是小区的后面,正对着一座葱郁的高山,花园里栽种着各式的花草和翠柏。中央有一米多高的亭台,可以尽览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一起美好。
这个看台,是她最珍贵的所在。一年来,依兰每一天都会在这里看日出月升,花开花落。每一天都有林子轩陪在身旁,依兰也总轻轻地偎依在他的胸前,这里是她灵魂的寄予。
傍晚,伸手掬一捧远却可及的霞光,顺指缝泻满全身,色彩斑斓。张开双臂,陶醉在纷纷的落叶中,那是鲜艳的枫树叶,她最喜欢的一种。她听得懂风过哗哗的树叶声,那是大自然送给她的礼物,她用这个语言来聆听生命的欢笑。
依兰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那一次树林婚礼,让她相信命运蕴藏着许多奇迹,这奇迹永远存在,因为这奇迹是粹白的化身,是天使用血液浇灌的,是最美好的圣洁。
与林子轩的相遇,是命运奇迹的召唤,林子轩的存在,同样是个奇迹。不再悲伤身体的残缺,眼前的草树花香都有宿命的安排,而宿命又给予了自己太多的恩惠。自己是花草的成员,自己同它们一样,肉体终究会灰飞烟灭,可灵魂深深地扎根此地——依山傍水的桃园。
她从不担心林子轩离开自己。想他时,他总是会出现在自己身边,用手轻抚着自己的发丝。他厚重的呼吸,跳动的脉搏,都深深地植种在自己的身体里。
“老公,如果我们再有一个孩子,那该多好啊!”她抬头看着他。虽然知道自己不能再生育了,但她更不要林子轩有丝毫的遗憾。
☆、第十七回 情有归处
三十五
任杰走进家门,妈妈迎面忙着来接他手中的行李:“儿子回来了,累了吧,快坐下休息会,我给你做点吃的。”妈妈还是和以前一样,朝屋里喊了一声:“他爸爸,快给孩子倒盆热水,拿瓶奶热热。”
老爸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书。前几次没有仔细看过,现在发现老爸眉间多了几条皱纹,清晰地挂在有些灰白的眼睫周围。
任杰赶紧说:“老爸,你坐着,还是我自己来。”
老爸没起身,放下书慈祥地笑了:“这是自己家,要喝什么自己去拿。都二十好几了,还他当小孩子。”
妈妈唠叨着:“你啊,怎么就不能打盆热水,儿子做一天车那么累,你不心疼啊。”
老妈倒了一盆热水,任杰赶紧接过来:“老妈,老爸说的对,这是自己家,我又不是外人,你这样啊,我总感觉自己是捡来的。”
“你这孩子,我怎么拿你当外人了。你看,你爸那样你还帮他说话。”妈妈宠溺地打了一下任杰的头,忙着为他做饭去了,老爸没说话站起身来,翻箱倒柜了半天,拿出一盒好烟,放在他面前,又接着看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