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苟小小挑了挑眉。
这梗,略耳熟啊。
重生,还是穿越?
穿越,还是重生?
苟小小觉得,得找机会跟红领巾少女对质一下。
串儿出事的时候,她在河边。平安出事的时候,她在雷区附近。
——苟小小总觉得毛妮前后出现在这两个地方,并不是赶巧。
时至中午,两家人陆陆续续回去做饭。
苟小小开始清扫堂屋里的一地果壳和果皮。
她扛着笤帚盯着屋里那俩没打算动身的首长,半委婉半直接的对他俩下了逐客令:“这都该吃中午饭了,你俩咋还不走?”
这家的主人送走了最后一波客人,回来后,对两位首长说:“连长、政委,你俩中午别走了,留下来吃饭。我这就去做饭!小小——”
临去厨房之前,洪大夫给苟小小使劲儿的打了个眼色,那意思是让苟小小好好招待两位首长。
苟小小不情不愿的坐到两位首长对面,把笤帚放到一边,脱了鞋翘着腿开始抠脚。
连长干笑了一声,打破尴尬的气氛,“闺女,你那条狗哩?”
苟小小打了一声口哨。
大魔王听到口哨声,爬起来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屁股臀儿一扭一扭的从里屋跑出来。
一看到大魔王圆滚滚的肚皮,连长和郑国华都傻眼了。
这才一晚上不见,这狗咋胖了一大圈啊!
这闺女到底给它为了多少吃的,是想撑死它还是咋回事?!
☆、第154章 坑深154米 动之以情
受到主人的召唤,大魔王撑着圆滚滚的肚皮从里屋跑出来,摇摇晃晃得跟喝醉酒似的,走路脚下都打着飘。
一看到大魔王胖成球的样子,连长心疼坏了。
“你给它喂的啥,把它肚子撑那么大!”
不喜连长那责备的口吻,苟小小皱眉道:“我的狗,我想给它喂啥就给它喂啥。”
昨天把大魔王抱回来后,她一高兴,就破例往大魔王的专用碗里倒了不少好吃的。结果,大魔王放飞自我,把自己吃成球了。
然后,堂屋里的气氛,又陷入了迷之尴尬。
现在的情况是啥,苟小小知道两位首长的来意,两位首长也知道她知道他们的来意,大家心照不宣而已,就造成了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局面。
郑国华和连长互望了一眼,两人都暗中怂恿着对方开口。
迫于连长凌厉目光的压力,郑国华不得不硬着头皮做那倒霉的出头鸟。
“小苟同志…”
这称呼咋听着恁别扭呢!
“闺女,”郑国华改了个称呼,软声软语道,“我跟你商量个事儿呗。”
苟小小手一摆,想也不想,“打我狗的主意,这事儿没商量!”
饶是苟小小态度如何坚决强硬,郑国华不改颜色,语重心长道:“闺女,你是外地来的,可能不知道,安丰乡之所以被外头的人称为地雷村,那是因为这个村的周围都是雷区。那荒山野岭、庄稼地里,埋的都是二战和内战时候鬼子和国min党留下来的地雷,数以万计啊——
有地不能种,不种地哪来的吃的,那时候你都不知道这一片饿死了多少老百姓。土葬、火葬…这些葬礼你应该听说过,但我敢说你肯定没听过这边的雷葬——
地雷村的老人,感觉自己将死的时候,就拄着木杖去那庄稼地里头趟雷,想自己临死前也要带走几颗地雷。你在村头看到的那几片长庄稼的地,那都是他们用自己的血肉浇灌出来的!
你去过红星医院,那你应该也看到了在医院里住的那些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的残疾人,他们都是为了多种一些庄稼,不小心闯进雷区,被炸成那样的!
前两年,我们连刚来这边驻扎的时候,我去慰问他们,说你们村周围都是雷区,种不了地,吃不上饭,为啥宁可被炸死、饿死,也不搬离这里。他们说他们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是他们祖祖辈辈都在这里生活,他们的根在这里,舍不得离开,就算他们离开了,又能去哪里呢!
…闺女,你的犬…我注意到你的犬很有灵性,它能带你避开雷区的地雷,就能带我们找到雷区的地雷!我希望你能把你的犬交给我们工兵营来培养指导训练,让它成为一条合格的排雷军犬!
我代表我们工兵营,和安丰乡全体乡民,感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