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拎了两坛子酒过来,将其中的一坛子丢在她怀里。
令笙一喜,忙不迭的打开一闻,却是鸿宾楼的金波酒。“世子爷够朋友!竟给我带了这么好的酒。”
说着,就拿去坛子喝了一口。醇香浓烈的酒顺着她的喉咙流入,颇为畅快!
晋宁嫌弃的看了她一眼,也拿起酒坛子饮了些。“你送了我一份大礼,我总得带些东西来回报一番。”
令笙笑的牙花子都露了出来,“反正是捡来的,送出去也不心疼。”更何况她还打不开,留着何用。
晋宁失笑,“当年多人为了这个偃师锁争的头破血流,没想到竟被你白白的捡了回去。这若传出去,那帮子人估计要被沤死了。”
“哈哈哈哈,那岂不是正合你意。”
令笙眉毛一挑,又道:“不过你也忒小气了些,那可是个稀世的宝贝,怎么着也得给我带三坛子啊。”
晋宁笑骂,“得寸进尺!”
令笙不甚在意,笑嘻嘻的又喝了几口酒。
过了半晌,晋宁轻声说道:“我已命人将你娘的棺材封了起来,送到了你在梧桐巷的宅子里。”
令笙默了默,“阿笙多谢世子周全。”
“举手之劳罢了,不过你倒是很出乎我的意料。”
“哦?”令笙一喜,眼睛里亮闪闪的,像一个被表扬了般的孩童。“我竟然有这样的本事?”
晋宁瞅了她一眼,“且说说你是如何做到的?”
令笙不用他明说,也知他问的是哪一方面。三年时间,她能攒下这么财产,说白了其实是沾了重生的便宜。
前世时她虽然养在深闺,但也听说过一个故事。
彼时越州大盗王武昌在浔阳江头伏法之后,他弩掠而来的无数金银珠宝不知下落。此后数十年,无数的人苦苦追寻多年却还是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
同光十八年春天,在冀州东南忽然凭空出一个商人。其资产甚巨,一跃成为冀州的首富。
同光十九年的秋天,她的女儿下嫁,十里红妆,送亲的队伍从城东排到城西,一时间之间风光无限。
然而好景不长,仅仅过去五年的时间,他家因为经营不善而迅速衰败。
按道理,这是极不寻常的。于是乎,有好事者便开始调查原因。这才发现,这个富商在清源山下机缘巧合之下,寻到了王武昌留下的珠宝。
是以,令笙按照前世的传说,在清源山下摸了七八日,终于找到了那些东西。
她取了其中一部分作为资本,在盛京开了第一家店面,同时四处收集可用之人。两年下来,倒是让她做成了气候。
令笙正了正身子,与晋宁道:“陆世子,不如我们再来做一桩交易如何?”
“什么交易?”
令笙噙笑,如同一只狡黠的小狐狸,“越州大道王武昌,你可知道此人?”
晋宁转过脑袋,脸上有了少许兴趣,“你找到了他的宝藏。”
令笙一愣,“你怎么知道?”
晋宁哼了声,无情的道:“一瞧你这副傻样就猜出来了。”
令笙又是一怔,傻样?!她这么精明的人,怎么可能傻!
当下不悦的鼓起嘴巴,杏眼圆睁,气汹汹的瞪着她。
不过她这模样,不像只怒不可遏的老虎,反而像一直讨不找糖吃的小奶猫。软软的,还有些萌萌的。
晋宁无可奈何的投降,“好了,好了,你想同我交换什么?”
令笙顿然一喜,贼兮兮的凑到晋宁面前道:“我听闻公子的容貌比女子还有艳丽几分,不知公子穿上女装会是个什么光景,不如穿来给我瞧瞧?”
牢房里的温度陡然下降到数九寒天,令笙的鸡皮疙瘩瞬间立了起来。只觉得晋宁周身都围绕着一层薄薄的寒霜,很是骇人。
“你胆子可真是越!来!越!大!了!”
不好!
令笙忙往后退去,抱住双膝缩做一堆,扑闪扑闪着大眼睛,水露露的让人看着心软,“那宝藏里的东西,我可只动了一小部分,而且我...我都快要死了,难道你就不能满足我最后一个愿望吗?”
晋宁咬牙,“不能!”
令笙装模作样的那袖子抹泪,“嘤嘤嘤,你怎么能这么狠心?难道我们当初同生共死的情谊都是假的吗?我还救过你两次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