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笙推开房门,招呼白白给自己拿了一壶酒。又央着李绍带她上了屋顶,又遣了他下去。
屋顶之上,整个城池都尽在眼底。宽大的衣袖吹的四周乱舞,如墨的青丝亦是蹁跹而起。寥落的,宛如将要御风而去一般。
令笙坐了下来,懒懒的依靠在鸱吻之上,喝了一口酒。
这酒没什么味道,想来是白白怕她喝醉后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这才给了她这酒罢。
城里的一盏盏灯火如星星点亮人间,可这其中却没有一盏是为她而燃的。孤独的,宛若这个世间只有她一个人般。
忽然,在她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好巧,又是你。”
令笙转头,却见是沈江沅站在不远的阴暗处。她怔住,呆呆的不知所措。手中的酒壶一时间没拿稳竟脱了手,轱辘的滚在屋檐边掉下,发出一声巨响。
白白被吓了一跳,跑过来大喊,“小姐!您没事吧?!!”
这时,李绍也飞身上了屋顶。见凭空出现了一个人,绷着身子戒备的看着他。
令笙这才回过神来,尴尬的咳嗽了一声,朝白白喊道:“我没事,一时手误。”
又怕她不相信似的,重复了一遍,“就是手误!”
白白送了口气,朝她翻了个白眼,“年纪轻轻的连个酒壶都拿不稳,瞧把你肾亏的,明天我就给你炖十全大补汤!”
啧,这个臭丫头!
白白瞧令笙一副要楱她的模样,用手捂住头顶,一溜烟跑了。
耳旁传来了沈江沅温温如玉的低笑声,令笙的老脸一红,佯装嗓子不大舒服,清了清道:“丫环调皮,公子勿怪。”
沈江沅轻声道:“姑娘这个丫头率真可爱,但是有趣的紧。”
令笙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得呵呵傻笑。
笑了没一会儿,就听沈江沅问:“姑娘可是宋秋明宋大人府上的大小姐。”
令笙一愣,怔在了原地,没想到他竟然会认得的自己。
想来他还不知道盛京城中发生的时间,不然会这会再称呼她为宋家的大小姐了。
“不错,不过我已经不是什么大小姐了。”
沈江沅顿了顿,“哦?这是为何?”
令笙挥退了李绍,自嘲一笑,“沈公子久不在经常想必是还不知晓,我爹宋秋明以及程氏都已被推出午门斩首示众了。”
“宋大人为官历来战战兢兢,为何会突然被处死?!”
令笙朝沈江沅一笑,三分冷酷无情,三分阴狠险恶,三分幸灾乐祸,还有一分却是无限哀伤。“是我做的,我不想让他们活着。”
沈江沅又是一愣,显然不大相信她的话。
然,令笙也无意同他解释那么多,走到屋檐边欲唤李绍来带他下去,却又听沈江沅忽然说道:“不知当日可找到人了?”
当日?
因着令笙刻意的回避,所以她同沈江沅这辈子还只见过一面。其余的盛京街头她没有去,南华寺后院的时间尚且还没到,那就更别提上一世在风雨楼的最后一次见面了。
是以,他所说的,是那日她将将重生回来,在意识不明的情况下寻他的那次。
令笙顿了顿,单薄的身子若不经风,想经不起任何的日晒雨淋一样。
她回了句,“找到了。”
说完,唤了李绍上来,头也不回的进了屋。
夜里头,她又做了那个梦...
与往日不同,这次是在南华寺的后院当中。
彼时,令笙问沈江沅来这里做什么?
沈江沅回答她,“我来寻一样东西。”
令笙当日不曾在意,然今日反倒清晰起来。他那时,手中握了一块小小的醉石。
醉石因为日变三色而闻名遐迩,早上日出时分,石头是娇羞的粉色。到了日盛时分,石头是艳丽的鲜红。而到日落时分,这块石头又成了灿烂的金色。
此石只有在南华山后面的枯潭中才能寻得,极为是难寻。
相传昆仑山上的一个神女有一日来到人间经历劫难。为了躲避爱慕神女的狼妖,神女便变成了一株芍药花躲在南华中。
这日,南华寺来了一位进京赶考的穷书生。书生很是喜欢芍药花,时时来看看她,有时更会用手去触摸她的花瓣。对她读书,为她抚琴。
日复一日,神女逐渐喜欢上了这个书生。可又苦于书生不认识。于是,她想了一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