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令的警卫随着阮宁一起进了会面室,雪白的手套外抱着整整齐齐一摞新书。
阮宁很神气地对玻璃窗户里面,长了胡茬子的清瘦少年说:“都给你了!张至仲!在里面好好学习,好好改造,不要想我!”
张至仲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孩子,他眼圈发青,已经好久没睡过囫囵觉了。不知自己怎么就来了,每次清晨醒来,花香没有了,早点的气味没有了,熟悉的乡音没有了,收音机拨转的声音也没有了,一片空白中,整个生命都在皱缩、惶恐,天地仿佛都扭曲了,没有了。
他夜间总是能梦见外甥女,小小的孩子在他的肩膀上唱着儿歌,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不吃都一嘴的甜言蜜语,他答应她要去打工,挣钱,然后去那个大园子里瞧她。可是,如今谁都能瞧见,便大概真的再也瞧不见她。
大人不会再让孩子去瞧他这个杀人犯。
不会了。
至仲心中觉得世事无常,又觉得可恨自己爱了这个孩子,留下生生的遗憾。
她趴在窗户前,一只小手贴在窗户上,拿着话筒咧开嘴:“舅舅,舅舅,舅舅。”
“嗯。”
“我每天在美术本上画个张至仲,写上张至仲的名字。”
张至仲笑出了小酒窝,他温柔着眉眼,用手抚摸着冰冷的玻璃,玻璃对面是他的孩子。
他问她为什么。
她说:“我……不忘舅舅,等舅舅。”
阮令带着阮宁返程,路上黑色的小轿车碰上高高行驶的平行的大巴车。
大巴车上坐着一个安静的穷孩子,他朝下淡淡微笑,瞧了阮宁一眼,而后沉默着轻轻拉上窗帘。
他还是陪了她一路。
祈盼她不再害怕。
可又怕她真的害怕。
如同那些没有人瞧见他的日子,只有她,还肯努力用生命的一点点微薄之力,为他擦亮一抹小小的火花。
大象的小小火花,俯下身去,也是蚂蚁的一整个太阳。
毕竟,无人如他,自婴儿始,沉默着活到如近无恩无怨无喜无乐的田地,大抵不过就像死了。
他还能如春花一笑,要多谢她救命恩德。
第三十四章 我们说好不绝交
后来,阮令到底未管张至仲之事,阮敬山则到底是管了。
至仲判三缓二,另赔了三十万给李家。
算得上不偏不倚的结果了。
阮宁这一年迅速地长大了,她不再是个不谙世事的混小子,而渐渐懂得了人的一生就像一块玉米煎饼,虽有完好的一面,可一不留神也会焦糊。人人都爱吃香甜,可碰到那点难咽的,却也没有谁真的咽不下去。
暨秋曾说过,且熬吧,人活着就是受罪的。享福的都是和尚尼姑化缘的,心不累。
阮宁觉得她妈太悲观,事儿熬过了也就过了,煎饼不能一整块没一口能下嘴的,那才叫天公妒你,存心弄死你。
她之后再也没跟宋林一起玩过了,虽然尚在同班,虽然他和二哥阮致关系依旧不错。
他对她而言,是这种饼饼,虽然强按头能咽,可老子偏不咽= =。
瞧不起我妈,等于瞧不起半个我。我这么英俊潇洒充满男儿气概,你凭什么瞧不起我啊╮(╯_╰)╭。不跟你玩不跟你玩!!!
读了四年级,阮宁和林迟关系愈近,暨秋听从公公指示,时常去林家拜会林伯母,既是全了俞阮两家的交情,也是瞧着孩子们的情谊。
林奶奶很喜欢阮宁,说她有点小孩子天真调皮的劲儿,孙子林迟太过安静,没多少朝气。
林迟在家是全英文对话,林奶奶年轻时留过洋,英语说得很是纯正,故而小徒林迟讲得也很是像模像样。只有阮宁来家寻林迟玩耍时,他们才又默默切换到普通话。
林奶奶极温柔,带着阮宁买了两条小金鱼,放在园子里的小池塘里养着,她每次一来,便与林迟趴在池塘边上瞧着。小鱼渐渐长大了,林奶奶瞧着孩子们耐心不错,又买了一对小兔子养着。林迟的兔子左眼圈有一窝褐色,阮宁的是头顶一撮黑毛。小金鱼有名字,小兔子也有名字。小金鱼叫宁宁林林,小兔子叫软软迟迟。
林迟像一条向天挺拔的小树苗,心无旁骛地生长着,可如今总算有了这枝蔓的牵挂,渐渐变得有了人情味许多。
林奶奶乐见他这个样子。若是没有人情味,便是培养出胜过俞季千倍百倍的孩子,也不过是个小机器人罢了,无情无趣,不知世界之美妙格局,此谓不输而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