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从未见过这么美得清丽的女子!
在她救起他的那一刻起,他发誓,这一生只效忠她一人。后来,他知道,她竟是传说中的那个“他”,更加肃然起敬。
跟着她的心,也更加坚定。
曾经,他问过她,为何救他?
因为他们萍水相逢,甚至是毫不相识,没道理救一个陌生人,他从不相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种鬼话!
在他的认知中,自古以来,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你若是技不如人,活该被人杀死!
而她,更改了他的认知,告诉他,人生而平等,功夫高低,身份贵贱,并不能代表什么。现在他不曾拥有的,不代表以后也无法拥有!
很久以后,他才得到了她的答案:她告诉他,是因为他的眼神。
她说,眼,是一个人的灵魂!由目可观其心,他眼里的桀骜不驯告诉她,假以时日,他会成为人上之人,而她,不过是给了他一个平台而已!
她,可算是慧眼识英雄!
就因为这句话,无论以后如何,他都跟定了她!
“怎么,不好解释吗?”
“我不是让你看着他们俩的吗?你可以与我解释一下,现在他们俩怎么会在回孟国的途中?怎么会遇上那个男人?”
她的行动都很隐晦,就是避免被他的探子查到。没想到,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俩小混蛋就这么将她给出卖了!
哼,还指望她去救他们?
门儿都没有,他们不是想要爹爹吗?可以,以后就留在他的身边,没有他们两个跟屁虫,她还乐得自在呢!
不过,这俩熊孩子认生,第一次见他,也不知道会不会不适应,尤其是诗诗,她的身子不好!
是的,她知道,诗诗的身子有问题!
只是,他们不说,她也就当做不知道,却是在日常生活中多注意一些。
或许,跟着他,远比跟着她要强上许多倍!
“高歌,明日起身,你追上他们,在暗中保护小姐和公子,不能让他们受到一丝伤害!”
“若是他保护不了他们,那么,立即将他们带回来!”
高歌一楞,“先生,您不去吗?”
唐沫柒似笑非笑道,“那俩小混蛋不在,我刚刚好清净一下,干什么还自讨苦吃,将他们俩找回来,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听听,这是一个娘亲该说的话吗?
高歌听的满头大汗,不过还是听出来她口气中不满!
也是,小姐和公子明明答应不去找父亲的,却还是瞒着她去了,不管怎样,心中的落差还是有的。
只是,她是个母亲,总是会为自己的孩子着想的,不然也不会让他跟着前往了!
“高歌定然不负先生所托!”
“高歌,孟国丞相,想必你听说过,此去若是你觉得他很好,可以试着跟着他,或许前途不可限量!”
“记得我当初说过的话吗?男儿志在四方,想要成就功业的男子才不枉来这人世间一趟!”
“高歌,你不必记挂着昔日的恩情。这么长时间以来,你不求回报为我做任何事情,已经是报答了我对你的恩情了!”
高歌脸色一白,“先生,您这是要赶我走吗?”
唐沫柒又是一阵无奈,“怎么会?”
“我只是想给你谋一个锦绣前程,到时候你可以娶妻生子,可以成家立业,何乐不为?”
“跟着我,想要得到这些,是不可能的!”
“我只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女人,一心只想着相夫教子,心中并无家国天下,难道你想跟着我,一辈子碌碌无为吗?”
高歌满面不在乎。心里松了口气,只要不是赶他走,怎么着都可以!
“先生,当初,在您救下我的那一刻起,我曾经发誓,一生只追随您。不管您是胸怀天下,还是相夫教子,高歌只跟您!”
“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为您做事,就是报恩的方式!若是哪一天,您觉得您厌烦我了,大可直接开口,我并不是一个看不懂人脸色之人!”
“我并不是这个意思!”唐沫柒的唇角扯出一抹无奈的笑意,“高歌,我只是觉得让你跟着我,太委屈了!”
“依你的才华,值得更好的!”
“我相信,他需要你,孟国也需要你!而你本就是孟国人,此番回来,不正是时候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