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力耗尽的岳绮云正犹豫着要不要停下歇会儿,只觉得后面马蹄声急促,自己的腰肢就被一只有力的铁臂紧紧箍住,紧接着身体就腾空而起!
她的惊呼声还没有叫出来,人就已经被元烈重新抱进了怀里安放在马鞍上。
——居然就这样跟他共乘一骑!
“哎哎,咱不打了行不?”元烈把岳绮云放在前面,自己则从后面将她紧紧地拥进了怀抱中,好声好气地商量道:“你看看跑这一身的汗,我只想把你送回王庭,保证不再强迫于你还不行?”
岳绮云大口地喘着气,有心再次挣脱,但是自己现在的身体确实不如对方。而且即使她挣脱了跳下去,保不准这个死犟的男人还会继续纠缠下去。
况且,眼看着距离王庭越来越近,自己若是再这么跟元烈大打出手,那可就让别人看自己的笑话了。
她从来都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想开了也就不再挣扎,反正她的身份就是元烈的大妃,两人共乘一骑在族人眼里也没什么,何必闹得鸡飞狗跳呢?
感觉到怀里的人儿放松了身体,元烈忍不住微微勾起了嘴角,揽着她纤腰的手臂也放松了下来,不再是那样胁迫逼人的禁锢,而是温柔地环住。
马蹄声嘚嘚,春天的夕阳温暖,春风吹着他们有些散乱的发丝,这个画面落在偶尔路过的烈焰族人眼里,真是说不出的恬淡浪漫。
两个人,男人高大英武,女人娇俏中带着英气,真的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绮云,你那铃铛是什么来路?怎么那些草原狼对你这么温驯?”元烈闻着春风中弥散的,那属于岳绮云的淡雅的芳香,有一搭没一搭地问道。
“不知道。”岳绮云干脆地回答,怎么看怎么觉得回去的路如此漫长。身后那温热的怀抱,直让她觉得好像后背是一团燃烧的火焰。
“我听说,你们梁国有人会驯兽,这铃铛是不是他们驯兽用的?”元烈胡乱猜测着。
兽王铃只是流传在野兽中的,也只有野兽能听懂兽王的召唤,而人类却对此一无所知,所以元烈也只是认为那铃铛是驯兽人的专用工具而已。
“呜。”岳绮云含含糊糊地回答,心下稍安,若是这么一解释,倒也能够搪塞一时了。
“真的吗,真是驯兽用的,能给我看看吗?”元烈纯粹对铜铃好奇,他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凶悍的草原狼俯首帖耳。
第一百九十二章 悔之晚矣
>> “不过是一串普通的铃铛,只对狼和狗有用。”岳绮云把那兽王铃藏得更深了,信口瞎掰着:“......是父帅寻来给我防身用的。”
“呵呵......”能够这样拥着心爱的女人,第一次这样心平气和地跟她说话,元烈已经很满足了,当下只顾着傻笑,把岳绮云话里的搪塞都忽略了。
“那天你救下我后,又去了哪里,为什么我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莫筝呢?”元烈问道。
“当时收到了七哥的飞鹰传书,父帅被宋莳君那狗皇帝下了诏狱,我急着赶回江南,在你手里放了一枚铃铛就走了。至于莫筝么......可能是我走了以后她正好遇到你,说她救了你也不算是撒谎。”
岳绮云鬓边垂落的碎发被风吹动,有一下没一下地扫过元烈的脸颊,扫得他心里又是痛又是甜。
“当时真的以为是莫筝救下的我,也就带着她回到了王庭......”忽然,元烈想起了一件事,有些心不在焉地说道:“当年,我刚回去王庭不到一个月,就接到了梁国传来和亲的消息,那个时候......”
他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时间,猛地收紧了手臂,失声问道:“你只用了十天就从燕北跑到了江南?这怎么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岳绮云只觉得心里痛楚,想起跟自己相伴了好几个年头的追风,艰声道:“我的追风,本就是世上罕见的汗血宝马,当我赶到了国都后,追风就.......就活活......累死了。”
“天下,居然还有跑得这样快的马儿!”元烈不禁诧异。他以为自己的猎风就已经是最神骏的马儿,后来见识到了传说中的天马,又认为天下最神骏的马儿不过就是照月了。没想到,岳绮云曾经还拥有一匹汗血宝马。
草原的人天**马,听说了汗血宝马的壮举,他唏嘘不已,“真是可惜了一匹宝马!”
“这么远的距离,你又是一个女孩儿家,苦了你了!”想到那是怎样艰辛的长途奔袭,元烈除了心痛宝马,也心疼着岳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