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再遇_作者:望晨莫及(79)

  试想啊,牙齿和舌头那么亲密,成天成宿的黏在一起,也有磕得鲜血直淌的时候,更何况来自两个不同生活阶级的人?

  所以,在认知上达不成一致,会有各种思想上的偏差,那是没办法的事情。

  人与人相处,就是一个互相磨合的过程。磨合得了,那就是一辈子,磨合不了,那就得分道扬镖,各奔前程。

  她抱着双臂,不断的想着之前秦九洲说过的那些话,难受啊,自己居然也会落到这样一个境地,竟考虑起要不要分手这个问题。

  一共花了三百块车费,最后,司机把她扔在了最繁华的闹市区,因为他要回去交~班了。

  临走,那司机劝她说:“小姑娘,赶紧快回家去吧!别在外头瞎溜达了。凡事想开点。多大的事,要哭成这样?睡一觉去,明天的日头照旧从东边升起来。”

  时,天色已晚,夜色拉起了帷幕,一颗颗星星在遥远的天空,淘气的眨着眼睛。

  此刻,天星和地上的霓虹灯已然连成了一片,城市的夜生活,也将精彩的呈现在这眩丽的黑色当中。

  小情人们就像连体婴儿似的,在她身边走过,低低窃语,笑颜如花,你侬我侬的眼眸里,皆盛着可爱的对方,黏黏乎乎的,可有爱了,可是,这样的相爱,又能维持多久?

  想曾经,她也曾这样幸福过、甜蜜过。

  那时,她也曾以为,相守着便会天长地久,便会有一辈子的好运,会是幸福的代名词;但是,生活,却是这么的残酷。

  她低笑,那笑容是疼痛的,承载着的是切割不断的苦涩。

  怎么办呢?

  一抬头,对面正好有间酒吧。

  喝酒吧!

  古人说的,一醉可解千愁,多少文人墨客都爱喝酒,不管高兴,还是失意,都赞酒是最能纡解情绪的东西。

  可她不会喝酒,平常时候几乎是滴酒不沾的,也因此,常常嫌弃爱喝酒的韩启政,讨厌他喝了酒就闹事。

  但今天,她忽就想喝了。

  那就进去吧!

  “给我一杯酒,我要最烈的酒。”

  吧台上,她向调酒师要求着。

  调酒师给了她一杯“醉生梦死”,是不是想隐喻,这酒喝了就能让人醉得像死了一样?

  她喝了一口,吐了两口,而后,付钱,走人——借酒消愁,那也是需要资本的,没那喝酒的本事,哪能把酒喝进肚子里去,太难吃了,那简直就是自虐。

  她想了想,自己已经这么惨了,又何必再自虐?

  出来后,她就想回家了。

  可是,她能回家吗?

  保不准韩启政就在那里等着她,求她原谅呢!

  这事,能原谅吗?

  能吗?

  不知道。

  也想不出要怎么去原谅。

  对于这件事,她完全没有经验可寻。

  那么,接下去该怎么办呢?

  住酒店。

  而且还得是大酒店。

  她要去吃大餐,要去睡豪房,要把这一切通通全给忘了。

  对,她要花钱买个痛快。

  可是,当她跨进边上那家名叫“丽枫大酒店”的情人餐厅时,就又不痛快了。

  这里的环境,绝对是清幽的,低低的轻音乐流转,空气中泛着隐约的花香,非常的有格调。

  人也不多,进进出出,一个个衣光鲜履,面容娇好,看着好似都有身份背景的,皆有涵养,不像那种低端的饭馆,各种喧哗声此起彼伏,热闹的就像菜市场,这里不一样,来客说话都很小声,偶尔浅笑轻吟,也都含蓄有礼,而让整个氛围显得很高端大气。

  侍应生张望着过来问:“小姐,几位,可有预约?”

  那眼神有点奇怪。

  也是,因为她穿得寒酸嘛!

  至少比在座的人都寒酸。

  现在这世道,是看硬件的时代,穿得低三下四,就得遭人白眼。

  不过他们这里的侍应生并没有因此而露出嫌弃之色,依旧很热情的招待着。

  被侍应生带进去时,她的目光被一幕画面给生生勾住了:

  一个清俊的男士,正在和一个年轻姣美的女孩共进晚餐,女孩含情脉脉,眼神里装满倾慕,男士微微而笑,说着什么经历似的,勾得那女孩听得出神。

  这里是情侣餐厅,所以啊,来这里吃饭的,多半全是情人关系——眼前这一对,则堪称完美。

  可芳华看着,眼睛却火辣辣的烧着了,就像被抹了辣椒粉,又辣又疼,而对这个男人的唾弃之情,以及体内那一口酒精的作怪,令她心头的怒火,猛得就熊熊燃烧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