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锦年心想,却道:“确实。”
“今天,第几次了?”
“一共三次。并且不同的主人。”
“你可以去死吗?”南书儿的心情又恶劣了。
“是是。”长孙锦年应道,扶额头。
真是,他说话,是不是,句句都错
这还真是第一次!
“王妃别生气!”
“你死了,自然就不生气!”
南书儿的话已经是不紧不慢,可能是耐心告罄,语调自然成了冷冷清清,落入这近北的空气中,竟是应景的调调。
长孙锦年听了,笑了笑,好脾气的不顶嘴。
他知道了,这女人就是要顺毛。
然而,下一刻,他的笑容又牵强了。
出身皇庭,他一出生就是落在金丝银线织成的锦被中,更荒淡这些年养成的矜贵习惯,虽然他并非老子看中的那一个,可有一些东西,是他凭本事换来的不是吗?
僵了好一会儿,他扬起分外绅士儒雅的笑,迷人的声线:“王妃,我们不是要离开吗,赶紧吧。”
南书儿瞥了他一眼,那一眼,让长孙锦年脚下的鞋子,仿佛定住一般,怎么也无法移动。
南书儿已经移开了视线,蹲下身子,麻利地脱下脚下死人的衣服,抓住两个袖口,脚下一踢后背,一个鲮鱼翻身,乘空顺势,她手里已经拿着黑色的衣服。
果然……长孙锦年肯的眉头狂跳,眼睛瞪大。
“王妃,你这是干嘛?”
南书儿没有察觉他的纠结和狂躁,懒得头没抬:“这里那么多人,你挑吧。”
一地的死人,这个女人嘴里的话,真的……让人惊骇。
第四百三十四章 :权当自己嘴贱!
话说着,南书儿已经当场套起了衣服,三两下的动作,看起来毫无不适应的神情,让人又是一愣。
长孙锦年吃愣,唇角微微一笑:“王妃,我今天穿的衣服不显眼,我可以不换吗?”
他打着商量的语气,只有他自己知道,头皮已经发麻。
南书儿顿住动作,回头看来,笑容善良:“当然可以!”
长孙锦年喜极而泣时,又听到她淡声道:“到时你被捉了,记得不要说我是你的同伙,就说刚才的借口,你贪图我的美貌,最后劫色不成,先被捉了。”
这真的不是很好的建议。
“所以,你不会救我?”长孙锦年表示有一些伤心,微笑款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毕竟,这今夜的相处,也是有一些患难感情不是吗?”
“本王妃,当然会……背后捅一刀,让你死得没有痛苦。”
长孙锦年:“……”权当自己嘴贱!
他看了一眼她身上的衣服,虽然是黑夜,倒也干净整洁。
叹了一口气,无奈的朝一堆没死透的尸体走去。
然而,当下他的脸色又黑了。
比起刚刚他眼里的干净,整洁,眼前这些尸体,分明是血腥横竖的尸体,那一刀一刀的口子,当真是狠辣又冷酷。
“王妃,你好坏!”他幽幽的叹了口气,除了无奈,已经听不出任何生气了。
身后的南书儿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应答:“哦?”
竟是不明所以?
长孙锦年的目光从一堆死人中,抬起来:“以后杀人的时候,可不可以不那么凶残?”
至少,保证有两件衣服像你身上套的一样,这样咱们的相处该有多和谐。
她这分明又是故意了。
真是坏透了。
怎么办,他的心情也好糟糕,要不要找一个人来揍一顿?
“可以,例如对待你?”南书儿头也不抬,清晰明了。
“哎——”他叹了又叹,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还是想商量:“我可不可以不换衣服?”
“在天亮之前,我们想安全的躲开对方防不胜防的追击,只能穿着这身衣服,同样是黑夜,他们没道理一上来见人就杀。”南书儿顿了顿,又笑:“锦王爷,你的富贵病,该治一治了。”
南书儿一通说完,没有再看他,倒是蹙眉看着脚下的鞋子,表情古怪。
“富贵病?”长孙锦年这是今天很多次的第一次,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个词形容他。
南书儿已经走回那堆熄灭柴火的地方,抽出一根没有燃成灰的火棍,黑漆漆的木炭已经冷了,她熟练的蹭黑脚下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