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空间快穿_作者:弯钩一月(94)

  她想在大学的这四年时间里好好研究一下怎么写小说,而汉语言文学,她一来是学过,二来是这个专业对写小说很有帮助。

  只是选择要上哪所大学时,沈凌有些犯了难。前世上过的那所大学,她已经吃腻了里面的饭菜,自然不想再经历一次。而她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倒是有两所合适的大学,可是沈凌觉得要是继续留在这里的话,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会不太方便。

  沈凌衡量了一番,最后选了a市的大学。a市靠近大海,空气新鲜,可以吃到正宗的海鲜,最重要的是那边的房价会在08年以后涨到一个很高的价格。

  郑莉香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听到女儿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她也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女儿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每个月的生活费会不会比在本市上学更多。

  沈凌知道了她的想法后,就明确告诉她,学费和生活费的事,她自己会想办法弄到。

  郑莉香的脸色马上不好看了,她以为女儿所说的办法是去找她的父亲要,沉着脸走了。

  倒是吴叔在她坐火车离开之前,往她手里塞了一千块钱,叮嘱她过年的时候一定要回来。沈凌笑着应下了。

  沈凌到了大学以后,花了几天的时间适应了一下大一新生的生活后,就开始准备尝试写小说。

  她在后世的时候从08年就开始看小说,一直看到17年,可以说她看过的连载小说简直数都数不过来。可是她看过的小说再多,临到下笔要写的时候,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写。

  比如现在,她构思了一个穿越的故事,女主从现代穿到了不知名的一个朝代。为什么是穿越的故事,是因为她记得这两年正流行穿越小说,尤其是清穿小说。

  可是她对清朝的历史了解的并不多,所以就选择了相对省力的架空类型的小说。

  她觉得相比其他人,自己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就是在古代真实的生活过,起码那些服饰描写、器物描写、生活用品,以及物价,她不用费心去查资料。

  可是两天以后,她还是连一章都没有写完。

  归根结底还是一句话,写的太少。开头就不知道怎么写,改了七八遍也不是很满意。想起以前看的那些连载小说,有的两三句话便引出女主点明其处境,一看就很有吸引力。

  轮到自己,怎么就这么难呢?

  第47章

  大一上半学期的时候有门写作课, 沈凌上课的时候听的异常认真, 也仔细研究了一遍课本。后来沈凌发现,即便这门课听得再认真,几乎快将老师课上讲的的内容背下来, 但自己仍不得要领。

  沈凌无奈之下只得天天泡在图书馆里,希望能找到一本对写小说很有帮助的书。

  这天她来到图书馆,照常走到最偏僻的角落,刚坐下没有几分钟, 就见他们班的宋嘉成走了过来。

  宋嘉成是他们班的副班长,脸上总带着淡淡的笑容,见到沈凌, 便与她打了声招呼,拉开椅子坐在她不远处的位置上。

  沈凌打开手边的《张爱玲全集》,一边看一边做笔记。那边宋嘉成写完了一篇论文,收拾东西走人的时候, 发现沈凌还在那边用功。他经过的时候, 忍不住往她的笔记本上瞥了两眼,发现她摘抄了书上大段大段的风景描写, 不由问道:“你抄那个做什么?”

  沈凌抬起头来,朝他笑了一下:“没什么,想学着写几篇小说, 又不知道如何写,所以只好将自己认为好的段落摘抄下来。”

  宋嘉成听说她正试着写小说,便来了兴趣, 也不说走了,拉开沈凌身边的椅子坐了下来,笑道:“既然你这么喜欢写小说,为什么当初没有参加文青社。”

  文青社是他们学校最大的一个文学社团,宋嘉成自己早早的就加入了其中,偶尔也会写两首现代诗,算得上是一个文学爱好者。

  沈凌的目标是写网络小说,文青社的宗旨则是贴近当代大学生的生活,名下的刊物上发表的多是散文,就是有小说,也多是短篇或中篇。所以她当初犹豫了一下,便没有加入。

  “我看过文青社的入社要求,每周六都要社员去社里报到。而我星期六却没多少时间,所以就没参加。”沈凌随口胡诌了一个理由。

  宋嘉成平日与她接触的不多,沈凌这么一说,他便以为对方星期六会做兼职,这样自然没时间参加学校的社团。

  虽然沈凌并没有要加入社团的意思,但宋嘉成还是热情不减,“我们文青社最近正在征稿,你若是感兴趣的话,可以投稿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