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_作者:张饮修(23)

2018-08-21 张饮修

  熟悉的声音,语调却像是被冰冻了一样,与之前截然不同。

  仿佛被一盆冷水泼了头,丁恪僵住,一动不敢动。

  因为有枪口准确地抵在他心脏位置上。那把枪还是他自己的。

  “抱?吻?”张修与他拉开距离,面无表情,长指隔着丁恪的一层外套口袋布料握住丁恪随身携带的手·枪,扣动扳机,枪口对着枪的主人。

  “这样的心思,做我的助理?”他长腿一屈,膝盖顶在丁恪的小腹,听着丁恪短促的吸气。

  伸出另一只手,张修从丁恪身上摸出手机,扔了出去,“告诉我,为什么,我没有直接调集人员的权限?嗯?”

  “你……你还小,我想要先生安心上学。”丁恪的语气凌乱得快要分裂了。

  “你想要?”

  “……父亲也是这样想的。”丁恪是霍罗德的养子之一。

  “是吗?他是这样想的,还是这样说出来过?”

  丁恪说不出话来了。碍于心脏上的枪口,他不敢动。

  看上去,占主动权的好像是少年,但他们双方都清楚:现在驻留在广州的人员,全都直接听命于丁恪。张修只是一座孤岛。他手里只有一把枪。

  即便如此,他还是眯了眼说:“记着,谁都可以是傀儡,我这人,不可以。”

  第10章

  1

  坐在喷泉水池边上,饶束静静注视着那辆车那边的动静,突然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敞开的车门处掉下来。

  是手机,一部黑色的手机。

  她挺直身躯,全神贯注地盯着,但很奇怪,弯着腰的年轻男人像是没察觉到自己手机掉了一样,连站姿都没变。

  他们在干什么呢?

  车门打开这么久都没关上,这不寻常吧。

  此刻饶束觉得自己像个跟踪狂一样,用一种有点好笑的心情在观察着他世界里的边边角角。

  她站起身,刚朝那辆车迈近一步,又看见那个年轻男人上了车,几乎是以一种仓惶的速度。然后车门关上了。

  饶束站在原地,放在口袋里的手指抠着手机背面的相机摄像头。细微的声响,被街头嘈杂声淹没。

  她很纳闷,怎么他们两个人都坐进了后座呢?车也停在那儿没开走。

  她正纳闷着,那辆车后座的另一边车门打开了,长腿跨出,少年深灰色的牛仔裤在夜色下等同于黑色。张修下车了。

  饶束的视线从他的脚踝往上蔓延,见他又戴上了卫衣连帽。

  但她还来不及观察更多,一阵铃声突兀响起,激昂、撕裂、悲壮,明明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音乐,此时却把饶束吓了一跳。

  是她自己的手机来电铃声。

  饶束慌忙把手伸进卫衣口袋里,调成静音。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慌,但当她再抬起头看向车子那边的少年时,她大概就明白了为什么要慌。

  很显然,这铃声把他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了。

  前后隔了不到三个小时,她又出现在他面前了,以一种尾随者的姿态。

  饶束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为自己感到羞愧,这在旁人看来就是妥妥的一个热衷于跟踪人的花痴少女了好吗……

  她站在离他十来米的地方,略显傻气地笑了笑,露出两排小小的牙齿。

  2

  一张不算陌生的脸。

  张修揣着兜看着不远处的女生,薄唇紧抿,心计流转。

  繁华夜色下,孤立无援人。

  身前,身后,往左,往右。

  一步踏错,万丈深渊,一毁俱毁,万劫不复。

  人们在做出一个假设之前,总是首先排除不确定性因素,把确定性因素放在最显眼位置上,过后才慢慢考虑不确定因素带来的波动性结果。

  但有一类人,擅长逆向思维。

  这类人普遍活得很真实,缺少梦幻,同时也比常人更痛苦。

  当张修站在车门外凝望饶束时,就如同一个站在深渊里的怪物,凝望着一个鲜活生动又梦幻的普通人。

  他握紧双手,说,不要颤抖;不要向别人招手;不要发出任何求救信号。

  我们每个人,都各有苦楚。

  我们行走在世间,经受各自的险境。

  谁能帮得了谁?你想要谁帮你?

  另一具躯体,有另一种人生。

  一旦交错,就是一辈子。

  他扪心自问:

  张修,你,还能承受住另一个人的一辈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