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痴狂[快穿]_作者:月离争(102)

  做作者的时候,定时间定得很随意。

  要不是怕出逻辑错误,以夕欢的随意程度,上一章男女主在滑雪,下一章就能给他俩整一出夏日沙滩约会。

  但真到自己进场演的时候,光是开局季节选得差,就够她喝一壶的了。

  夕欢站起来,用干净的手背擦了擦脸。

  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脏。

  眼前一片荒芜,满地杂草丛生,三面用铁丝网围起来,零星的车蒙尘停泊着,是个旧停车场。主人没命驶走的车,就成了废弃品,连丧尸也不来问津。作为‘尸体’的夕欢被搬运时失去了意识,也不知道研究所距离这处停车场多远——光脑把她这部份的记忆删掉了!

  自己设定的地图,死活想不起来,坑。

  夕欢:【光脑,我很饿。】

  光脑:【我知道。】

  夕欢:【如果我一直没有吃的,会怎么样?】

  光脑:【您会死。】

  ……

  夕欢:【您不说,我还真不知道呢!我是问会退出书中世界吗?】

  光脑:【是的。】

  光脑:【你可以重新进入,但已经随机到的剧情记忆将不会重新随机,无法刷初始。】

  连外星人都知道刷初始号了。

  当务之急,是找吃的。

  夕欢低眸,扫过身侧半烂的尸体,移开目光。

  这个去掉头也不能吃啊!

  末世灾难已经过了半年,珍贵的食物资源牢牢掌握在各方势力之中,闯进超市白捡吃的这种操作显然是行不通的了,还要仔细别碰上丧尸——这么一想,她脏脏丑丑的也算是一种保护色,别被男人盯上了,反正真正的男主,总能从女主一脸脏污中看出她倔强清丽狡黠的眼眸,从而深深爱上她。

  她往停车场外走,步伐稳当,不跑也不刻意蹑手蹑脚。

  一路走来,夕欢发现满地都是医疗废料。

  可见距离研究所真的不远,她只能小心翼翼走,避免一脚下去就踩到针孔流血了。

  穿过一排车。

  附近很安静,静得只有她踩在碎石和草地的脚步声,无风,下午的热浪使空气和浓郁臭味凝固成腻稠的质感,要是读者看小说能体验到里面的嗅觉,那这恋爱也不用谈了。

  倏地,重物在地上碾过的响动在西北方不远处响起。

  夕欢整个背泛起一阵凉意。

  响动短促,她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但肯定不是被风吹起发出来的。

  是什么东西?

  它在刻意隐藏自己的踪迹吗?

  是丧尸吗?

  想象比眼见更为恐怖,在短短一瞬,她已脑补出十种恐怖的可能性。

  但,书里没有无缘无故的伏笔(除非作者忘记了)。

  这种异动,既然注意到了,可能是必死剧情,也可能是主线机遇。

  是生是死,就看作者对她好不好了。

  在这一刻,夕欢体会到了和自己斗智斗勇的感觉——穿书,最大的敌人,赫然是自己啊!

  算了,大不了死出去再进来。

  现在还有痛觉豁免,人活一次,权当是免费体验全息恐怖游戏。

  夕欢咬咬牙,往声源走去。

  响动源自两辆隔开来的SUV中间的空车位,她绷着精神探头去看,做足了看见一只丧尸就立刻转身逃跑的心理预备,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靠着车门,坐在地上的少年。少年浑身是伤,连衣服被浸染红了,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左额角上的伤口仍在流血,血珠舐过他苍白的脸色,像红色颜料打翻在石膏像上,因为痛楚,他长而浓密的眼睫一直在发颤。

  衣服的领口很深,露出了大片雪白皮肤,瘦得锁骨极深,而锁骨对下的皮肤有一个深长的划伤,用黑线粗糙地缝上了伤口。经受过此等粗暴对待的美少年,就像一个沦落市井的艺术品,想怜惜它,又想彻底打碎它,保护欲与破坏欲就像S跟M的硬币关系,翻个面,天使就是恶魔。

  而即使身受重伤,他依然漂亮得像个瓷人。

  在看见这位少年的时候,夕欢就知道这人她救定了。

  这么好看,肯定不会是跑龙套。

  虽然从年龄上来看,应该不是男主,但肯定是个重要角色。

  先去触发剧情再说!

  她走近,蹲下来,指尖轻碰他完好的右脸,轻声问:“你……还好吗?”

  少年闻声睁开眼,满眼迷离。

  夕欢看见了两只奇怪的眼,眼仁占了绝大部份,眼白剩得很少,使他看上去像只昏暗环境下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