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我没眼力见的继续喊道:“我要回自己家!”
莫羡高声附和:“她说她要回自己家!”
蒋樱樱寻思,还是自己主动点爬进垃圾桶算了,实在是丢不起这人。
“我叫了两辆车,现在已经到了,我就先……”白菖蒲一边冲路边招手,一边准备离开。
方嘉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我从蒋樱樱的手里拽出来,然后跟发小广告似的把我塞到了自己好兄弟的身边。“所以,就麻烦你把她送回家了,我送这两个回去。”
他眨眨眼睛,无辜的说道:“你俩住的小区正好在一个方向,顺路。”
白菖蒲的表情就像是吞下了一大坨冰块。
“我喝多了。”白菖蒲黑着脸说道。他是真的喝多了,而且他可以肯定方嘉禾能看出来。
我推开他,豪迈的冲身后的三个人摆了摆手,一往无前的钻进了路边的出租车里。
莫羡再次大笑起来,咯咯咯咯,像一只炫耀自己下了蛋的母鸡。她边笑边使劲挣脱身边的两个人,樱子和方嘉禾都差点没架住她。
当时的时间大概是晚上十一点,或者是十二点,我坐上车之后便迷迷糊糊的陷入了浅睡眠,早忘记了自己身边还有一个人。
第2章
晚风从车窗外灌进来,我觉得有点凉意,于是闭着眼睛摸索车门,想要关上车窗。朦胧之中我好像摸到了一只手,皮肤细软,隐隐有突起的筋脉,还没来得及摸得仔细些,那只手便离开了我的抚摸,随即是车窗关上的声音。
很快车内的空气变得混浊难闻起来,浓浓的酒精味道占了上风。
我吸了吸鼻子,难受的睁开了眼睛。
“你喝多了。”我含糊不清的说道,才发觉自己一直靠在他的胳膊上。我手忙脚乱的坐直身体,接触一侧的温热感还未散去,手心里满是汗水。
白菖蒲的酒量确实不好,但他有个特点,那就是即便他喝多了,也会面不改色,别人根本不会看出来。
今天老同学聚会,那几个能闹腾的一个劲儿的灌酒喝,要不是方嘉禾帮他挡了几杯,他早就倒下了。
此时他也正头昏脑胀着,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让他有点抵触,他最不喜欢这种突发状况,不,是一切超出他预料的事情他都不喜欢。
听到我刚才说的话后,他慢慢的睁开眼睛,奇怪的看了我一眼。
封闭的空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酝酿而生。我打开车窗,流动的晚风像潮水一样淹没了我们。
北京的四月,已经很暖和了。
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在感叹,北京这座城市真的太大了,那万千路人,那无数灯火,没有一个是为我而来,没有一盏是为我而亮。
我总是像一个中二少年一样,闲的没事琢磨自己人生的意义。
当初为什么来到北京,后来又为什么留在北京。
“今天是四月十六日。”我喃喃自语道。
身边的男人对我说:“生日快乐。”
我呵呵的笑,像是在哭一样。
司机师傅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说:“小姑娘你也生日呀,跟那个大明星陈云天一天呀!”
我这次是真笑了,说:“哟师傅,您还知道陈云天呢!”
“我闺女可喜欢他,屋里墙上都贴的他的海报,那个啥手机电脑壁纸都是他,天天跟我念叨等高考完了要去看他,现在的小孩子呦……”
我靠在车里,感觉头更疼了。
风一吹,我反而更不清醒。
酒精醉人,人醉人。
然后,我便忘记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喝了太多,太困,太累,脑袋难受的要爆炸。忘记了是谁先主动的了,谁先吻的谁,谁先脱的衣服,都不记得了。
但我依然清晰的记得那个吻,那个感觉,深深浅浅,辗转拨弄,□□动人。
人类会向强者屈服,向金钱屈服,向□□屈服,唯独在爱情里,都倔强的昂着头,谁也不肯先屈服示软。如果可以,我愿意向爱情屈服,如果不可以,我愿意暂时的向□□屈服。
向白菖蒲屈服。
如果放肆一次,那就是他了。
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只是因为他好看。
谁让他长的那么好看。
第二天,日上三竿,我们都还没醒。要不是我的手机在固执的叫嚣,我可能会直接睡到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