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想起,要再提笔也已经没FU了。
再后来,一路搁到二十周年的填坑年,莫名地想起这一坑。
基本上,这本书前十章的设定,几乎与当初的架构相差无几,我尽可能地不作变动完成它,但是——你们知道的,人家我从良(?)这么久了,要再当回后娘,对孩子下狠手好不习惯啊,一边写心里一边在哀号:安娘喂,这么变态的东西,我当初怎么想得出来!!
结果被某友吐槽:「你居然现在才知道你很变态?!遥想那个@#$%&……」
我:「……」唉,往事已矣,莫再提,莫再讲。
我只知道,人家现在金盆洗手、放下屠刀、一心向佛了,如此毁三观的剧情实在好纠结啊!光楔子我就纠结一个月下不了笔,以前的我好像真没那么俗辣,怎么狗血怎么来,没在怕的。
是的,聪慧如你们,应该看得出来,前十章跟后五章的差异(就说我现在潜心向佛了咩),不过话又说回来,都已经虐了赵小寒这么久,愈虐愈上手,默默觉得这人天生自带悲剧色彩,悲剧人生才是他的路线嘛……(说好的一心向佛呢?)
好,最后的最后,我挤这篇后记出来,只是要当分隔线。
看完书后,如果你还意犹未尽,别走开,后面还有惊喜小彩蛋。
(其实根本就是作者自己写完之后,情绪抽不出来,随笔又写了几篇生活二三事,撒撒糖,甜甜大家。)
幕后花絮·生这公的
生命的意义,在于传承。
赵小宝一岁半时,赵之寒首度对这句话,有一番体悟。
那天,他坐在客厅处理一些昨晚带回来的公事,听见厨房传来尖叫声,已经完全习以为常,不必问发生什么事,处变不惊地拿起拖鞋往声音发源处行进。
坐在地板上玩小车车的小崽子,歪头研究了一下爬过来的小生物——活的,会动,有须。
可以玩。
一秒判定。
赵之寒的拖鞋到达以前,小爪子已经一把抓起那只小小活物。
爹娘惊呆。
「啊啊啊啊啊——」当娘的瞬间抱头惨叫,陷入歇斯底里、丧失理性的崩溃边缘。「丢掉、丢掉!快点丢掉——」
她快疯了。
不想魔彦继续穿脑蹂躏听觉,赵之寒抄起儿子进浴室,指着马桶。「丢进去。」
赵小宝听话照办。
「做得不错。」按下冲水键,他拍拍儿子,赞许道,颇有后继有人的欣慰感。
「生活公约第一条,要负责打蟑螂。」他开始传承。
「不过下次你可以用这个。」把拖鞋塞到小手上,并且事后,来来回回帮儿子洗了三遍手。再然后,赵小宝两岁时。
某个风和日丽的周末,正在戒尿布的小崽子,从房间里跑出来,全身光溜溜被他半路拦截。「生活公约第六条,在家中严禁露点裸奔。」谆谆告诫。
这不仅露点,还满屋子遛鸟,已经严重违反女主人所订定的生活公约,他觉得自己有义务要告知小室友。
「少废话,快点帮他洗澡,小宝尿床了,我要换床单。」身后的女主人,不但没生遛鸟侠的气,还指派他劳动服务。
再然后,赵小宝学刷牙时,小爪子抓起牙膏噗啸就挤一坨出来,并未谨遵从下方挤的规定,整条牙膏挤得歪曲扭八,她却没有表达不满。
还有,小宝不吃苦瓜,餐桌上从来不碰。
有一次,他试着表达苦瓜可以少煮一点,他其实也不怎么喜欢那个味道,却被她以生活公约第五条驳回来,并且小宝可以不吃的食物,他全部都要吃完。
他深觉不平,向她抗争,表达律法不能因人而异的理念。
结果她白眼他:「小宝几岁?你几岁?」
真理跟几岁无关,而且这明显就是偏袒,小宝长大以后,上厕所有时忘记掀马桶盖,也没听她碎念过半句。
最过分的是,后来还追加第七条「不回家吃饭要打电话,不然罚洗碗」,这种很针对性的条款,连赵小宝都有权力订生活公约了。他也不过就忘记一次而已,是要鞭多久?
以上,诸多血泪斑斑史佐证,他终于深深认知了某项事实:在这个家,他是次等公民,只有他须遵守生活公约,其他人都有豁免权。
次等公民含悲忍辱,憋屈地过了十数年,直到某一天,赵小宝打完篮球回来冲凉,穿着一件四角裤在厨房喝水,被他娘骂:「生活公约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