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的记忆一直在凌小七和萧颖之间徘徊,但她真的很不简单,也难怪boss九岁那年就要认她做媳妇。
点滴也还没打完,他嘱托了今晚由他来守着她,约摸凌晨两三点,打完点滴后,他取来热毛巾帮她暖敷手背上的淤青。
麻药散了,冷明珠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想不到,映入眼帘的竟然是如此温暖关怀的一幕,握着自己的手好暖,似乎有一抹阳光照进了阴暗的内心,那副长年累月得不到阳光滋润的冷心冻肠渐渐有了一丝回暖,心脏的跳动跟着慢了两个拍,她情不自禁地张了张嘴。
“学长……”一声公鸭嗓的声音深情地呼唤了他一声。
吕霄回过神来,只见一双哀怨的眼睛正眼巴巴地看着他,他抿了抿嘴,目光移向别处,“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是怕你一不小心挂掉,砸了我天才医少的金字招牌。”
哼,好善变的男人!
“学长,我冷!”依然是公鸭嗓,不过,她紧咬着唇瓣,眼底浮出一抹水雾,看起来就像要哭了。
吕霄面上一怔,随即,他伸手轻抚着她的额头,柔声安慰道:“不过是一个小手术而已,别那么娇气。”
敢说她娇气?
冷明珠暗暗咬了咬牙,她眨了眨眼,眼泪滴答滴答地往下流,“我从小就是孤儿,没人疼,没人爱,现在生病了,也没人疼,没人爱,我好可怜哦,呜哇——”
似乎找到了一个缺口,她的情绪一下子就爆发了。
父母亲是死刑犯,她一出生他们就被枪决了,从小碾转于不同的家庭,她被继母打过,也差点被继父性侵过,被同龄的小孩陷害过,亦被他们折磨过,她终究融入不了任何一个家庭,所以,在她被遣返孤儿院的时候每每都遭人白眼唾弃,还记得一个大雪天,她光着脚走在孤儿院里,没有一个人同情她,直到,她等到了那个皎洁如月光般的少年,他跪在皑皑白雪面,温柔又细心地帮她穿好了鞋袜,他扬起头时,脸上荡漾着清冽潋滟的温文笑意,“小珠,从今天起,我养你,以后任何人都不能再欺负你半分了。”
那一瞬,她的心扉被他狠狠地撞疼了,因为从来就没有人对她笑过,更别说听到这么护着她的话了,她的眼睛流着泪,但她的脸上却挂着笑,“先生,我并不是孤儿院里最好的一个,你是不是选错了?”
“不要去在乎那些俗人的看法,反正在我眼里,你就是最好的!”他朝她伸出了手,雪跳跃在他如玉石一般光洁的手指上,浮光掠过他的眼眸,她对上他那双眸子的瞬间,似乎掉进了一个如地狱一般幽暗的地方。
可是,她不在乎,天堂也好,地狱也罢,哪里爱她,她就去哪里。
那一天,孤儿院里的小朋友都很羡慕她,他们都说她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她不信,当她跟着他来到孤儿院的门口,一排豪华名车闪着奢华之光,她的眼睛被刺痛了,当然,她不是被车刺痛,而是被他身上的光华刺痛。
她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原来还有天与地的差别。
她以为自己会成为他的玩物,但他并没有,他送她去最好的学校,接受最先进优良的教育,他一手一手地把她变成了今天这个叱咤医学界的风云人物。
先生,对自己很好,可是他的好,并不是男女之情。她很早就知道,先生的心里除了萧颖再也容不下任何一个女人,尽管如此,她偶尔还是会心存一丝幻想。
“女人就是麻烦!”吕霄扶正眼眶,眼底浮现了一抹不明的情绪。
怀里的女人哭得撕心裂肺,先不说她的公鸭嗓让他有多烦,关是她的哭声,就别提有多闹心,真是应了那句话,受了伤的女人最矫情。
她的身世,他早就从boss那里了解得一清二楚了,他其实也早就认识她了,只是她还不知道,他和她从高中开始,无论是哪一场竞赛,都是并列第一,他看她不顺眼,她也是,他想超过她,她更想超过他。但他从来就没超过她,她也从来都没有超过他。Boss说,他们两个就是一对冤家,可不是吗?
“好啦,别哭了,哭凶了对嗓子后期的恢复不好,你不是冷吗?我这就去给你加被子,无论你要多少张我都给你加,行了吧?”吕霄也不凶她了,他以一种好商好量的语气跟她说话,
别看她哭得凄凄惨惨戚戚,谁知道她在暗暗地打他什么主意?这丫头鬼得很,他坚决不能着了她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