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艺言
如果说之前会议室的刘艺言是普通的同事,那么咖啡厅里的刘艺言,于景向晨而言就是普通的同学。
透过窗子,夕阳洒下的淡淡光晕里,我们“相谈甚欢”地聊了很多,我告诉他我后来去了北京C大——我承认“北京”两个字咬得那么一点点重,可我看到他的表情并无二致,依旧淡淡的,含着疏离的笑。
他的经历听起来很简单,英国四年大学毕业,就来到了这家公司。
两个人不约而同都没有谈感情的事。我的感情如何,他还会不会想知道,我无从得知;他的感情如何,我很想知道,但他的淡笑,让我无从开口。
虽然他对我大不如以前,言谈举止也常常让我退缩,我也不知道他有无女友,有没有结婚,但景向晨时隔六年的再次出现,依然让我很开心,很开心。
同事说我突然有了灵魂,说有了灵魂的美女更没有别人的活路了。
我很配合地笑了一下,像是更惊呆了她。
距离我们上次见面已经三天了,他没有联系我,我是不是应该主动联系他?
记得那天我迈步去走廊等他时,隐约听到他旁边的外国同事语带随意地问了一句,girlfriend?
而他似乎顿了一下,才答:No,classmate。
第一次感觉学英文真的有用。classmate,在高中英文要求的词汇里,我听懂了,是——同学。
我很庆幸。真的。庆幸他没有说:没谁,路人甲。
当然路人甲用英文怎么说我也不知道就是了。
……
三天后的我,趴在下班后的床上,就这么被一连串纷乱思绪缠绕着,眼睛怔盯着手机里的那一串号码,却迟迟没有勇气……
心像是飘在云朵上,软绵绵的不着力。
手机屏幕因长时间不操作又暗了,我无意识地重复解锁的动作,存了三天已经被我盯了三十次的手机号码再次亮起来——联系方式还是我先开口问他要的,想起这个,我又退缩了三分。
那天的最后,下了景向晨送我归住处的车子,我走了两步,终又折回去。
“方便留个电话吗?”我问。一如高一那次。
驾驶座里一手靠着落下的车窗,另一只手轻轻搭在方向盘上,并未急着发动车子的他,闻言微微偏过脸望向我,眸光微闪,依旧不带多少情绪。
有那么两秒,没有说话。
天边夕阳早已隐退,暮色微微低垂,夜的沉静似乎放大了某种静默。
而我在这种静默里,将手中包包带子握了握,又握了握。
然后,隔着落下的车窗,他将手伸过来。我微怔后将自己的手机递过去,交付时两手无意轻触了下,他指骨温热的触感激得我指尖一颤。
他操作得很快,一如当年。
下班后的床上,外面同样暮色低垂,屋子里没有开灯,昏暗里我再次重复手机解锁动作,屏幕里的号码再次亮起来。
亮得炫目。
眨眨干涩的眼睛,我跳下床,跑去厨房打开冰箱,拧开一瓶零上四度的牛奶,一路向下,五脏六腑都结了冰。
打了个寒颤,重新点亮手机——直接打电话?……还是先发个信息过去吧。我需要缓冲,相信他也是。
【景向晨】
他秒回:【在】
我竟松了口气。那接下来,应该说什么?
你在干嘛?不行,太傻。
你最近忙吗?还是傻。
你最近有没有时间?不好,太突兀。
心里有只小小的蚂蚁在爬,手心沁出薄薄一层汗,其实我想说——你还爱不爱我?
纠结到最后,我发了——
【你在干嘛?】
好吧,我承认我傻了。再次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傻了。
信息刚发出去,一个记忆的片段毫无预兆闪入我的脑海——
隔着车窗,他伸手拿过我的手机,将号码输进去、将名字输进去,一气呵成速度很快,一如当年。但,操作上又是不同的,九年前他的步骤是——他伸手拿过我的手机,将号码重新输进去、将名字输进去、拨出去、挂断自己手机。
所以说……他那天没有留我的号码?
是的,我再次仔细回想了一遍,是的,没有最后两个步骤。
——我是刘艺言。
反应过来的我,紧接着又发过去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