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娇妻不自医[重生]_作者:西方不败(179)

2018-07-18 西方不败

  结果薄瑾亭道:“钱的方面你不用担心,我给你汇一百万,你去澳洲查完了这件事,我再给你汇一百万。如何?”

  薄一博:“……”

  完了,他招架不住金钱的诱惑了!

  于是这一天,薄瑾亭飞往了美国,而薄一博飞向了澳洲昆士兰州。

  薛荟伊的二哥,也就是薄瑾礼的二舅正是在昆士兰州做外贸生意的人。

  第66章 可能

  薄瑾亭到了美国之后,又置闲了半年的时间。他选择在秋季进入哈佛。

  美国的大学学期制度和中国有所不同, 它分为春秋冬三个招生季。其中秋季招的学生人数最多, 设置的奖金和学位也是最多的。

  薄瑾亭选择秋季班, 也是经过仔细考虑的。比方说:秋季班上课的人数也是最多的。他可以借此机会,接触到更多未来的精英学者。

  每次哈佛新生入学,都有一个正式派对, 学生和老师们都要来参加。

  这天,楚瑟特地将丈夫打扮一新——给他穿上灰色的温莎领西服, 系上蓝色的领带。除此之外,她还给他选了一副150度的树脂眼镜,来增添一些他的书生气质。

  打扮好了, 男人风度翩翩,儒雅温润。

  薄瑾亭朝前走了一步,整了整袖口, 又问她感觉怎么样。

  楚瑟点了点头:“Very good!要不是你今晚有活动的话,我都想扑倒你了。”

  “等我回来, 你想怎么扑倒就怎么扑倒。”

  薄瑾亭什么时候都不忘撩拨她。

  “你想得美, 快点走吧!”

  于是Mr. 薄先生就去了派对,然后那晚,他成为了最受欢迎的男生。

  之后, 他们两人的学习生活都步入了正轨。

  楚瑟上高中的时候看过一些泡沫剧,里面都把大学里的恋爱拍的缠缠绵绵的, 男女主们恨不得整天腻在一起谈情说爱。她想, 那是因为这些主角不是医学生的缘故。如果其中之一是个医学生的话, 根本不可能闹出个狗血剧来。

  事实上,她觉得大学的日子比高中忙碌多了。

  哈佛的考试堪称是全美最难的,你有任何知识的空白区都不行。老师的考点永远很诡异,挑战着你的耐力和记忆。

  “凯特,你把《遗传学》上的考点背了几遍了?”卢安达为了备考,已经常年顶着黑眼圈了。

  “五遍。”她正在准备背第六遍。

  “哦,上帝啊,我只背了三遍,老天保佑我这次能通过。”

  珍妮指了指一个蓬头垢面的男生:“麦考利·卡尔已经背了十遍了,他在背第十一遍。”

  于是晚上回家的时候,楚瑟又再背了两遍遗传学。

  ——在哈佛,你永远记住了,你绝对不是最优秀的那个,也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负。你所要做的,就是保证付出的比别人多,那方才是你战胜一切的法宝。

  薄瑾亭的学习生涯也同样如此。虽然他精通中国的各种经济法,但对美国的经济环境并不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得抛弃社会主义的那一套,学习资本主义的这一套。这也是个艰难的过程。

  他目前最头疼的是税法学——足足有厚厚的五本“大部头”要看完。

  有一天,他们两窝在被子里看电影《后天》,主角团为了取暖,烧了图书馆里的《税法》。薄瑾亭说:“就是烧也要烧上个半个小时。”

  楚瑟则昏昏欲睡:“顺带着把遗传学也烧了啊。”

  当然,除了课堂上的学习以外,生活上,他们两也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碰巧的是,这个麻烦都是桃花运。

  楚瑟在上选修课的时候,遇上了中国留学生康知恒。之前,她就和康知恒在派对上认识了,所以彼此也不算陌生人。

  一来二去,他们就聊的比较熟了。

  解剖课上,当卢安达不在的时候,康知恒还主动当她的助手。

  发展到后来,康知恒会主动先来解剖室占位置,就为了和她一组。

  结果四月的某一天,天朗气清,适合发.情,康知恒同学就对她告了白。

  楚瑟十分震惊,她一点都没察觉到康同学的心思。

  康知恒对她说:“……我从入学的第一天开始就注意到了你……楚瑟,知道吗?你永远是教室里最耀眼的学生,也是大家崇拜的偶像。我很想像你一样耀眼,我更想和你这样耀眼的人永远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