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锦灰_作者:清扬婉兮(29)

2018-07-14 清扬婉兮

  一霎余霞,秋意暝色参差满眼。黄昏的静美,和老地方的闲适,让人瞬间放松。我忽然发现,多日来心头的纠结和烦扰,忽然消失无踪。

  我走过去,坐下来。“灰姑娘,来了。”“她就是你的爱丽丝?”

  “是啊!初中时在英语补习班认识的,她的英文名叫爱丽丝,我叫杰克。”

  我竟有心,像一个调皮的问题少女那样,开他的玩笑:“杰克?接客?哈哈!”

  他转头看着我,也故作惊奇地轻声叫道:“哎呀!这孩子,学坏了学坏了。你还是不要和那个郝时雨经常在一起,都跟她学坏了。”

  “别这么说她,她也没那么坏。怎么,你也认识她?”

  “当然了,梁洛秋和郝时雨,你们班的两朵花,谁不知道。”

  “你觉得她们谁漂亮?”“就像张爱玲笔下的白玫瑰和红玫瑰,郝时雨是红玫瑰,洛秋就是白玫瑰!”他说起洛秋的时候,眼神沉淀了柔光,有满盈的深爱和迷醉深锁。唉,惘然的陷入深爱的少年。

  “咦!你也读张爱玲的小说?”看他这样赞美我身边的两个女孩,逼仄心脏微微不适,我适时转移了话题。

  “怎么,不可以啊?”“我以为男生都喜欢看那种金庸、梁羽生的武侠。”“呵呵!金庸、梁羽生我也喜欢啊!反正什么书我都看一点,博览群书嘛!”他吹牛自夸的时候,又恢复了幽默少年的奕奕神采,“家里好多书呢!你喜欢看哪种?改天带几本来给你。”

  “好啊!”聊天忽然陷入一个空当,气氛微微尴尬。他忽然回头狡黠地笑笑,跳下石板,把书包往我手里一塞,说:“等着!”然后,朝河对岸白杨树的彼端跑去。矫捷的身影如奔鹿,消失在林木扶疏的暮之深处。

  不一会儿,他大汗淋漓地跑回来,手里竟是几束豆荚繁茂饱满的毛豆藤蔓。

  熊熊篝火照亮暗蓝苍穹的初生新月,心底有簇簇暖意,欣喜欢然。我们蹲在火堆旁,火苗的唇舌舔舐着彼此手中的豆蔓,散发出植物燥热的草香,噼噼啪啪作响。烤熟的豆荚捋下来,灼热烫手,剥好的毛豆掬在手心,微热,噙一颗,馨香滋味长。晚风缓缓,火光幻化了表情。

  “你们在谈恋爱?”“没有!我喜欢她,可是她一直若即若离,就像和顽皮的孩子捉迷藏,总也猜不透她的心思,可是,她又只和我捉迷藏。”“喜欢她什么?”“不知道。不是说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吗?如果,我找出一个理由,那就是不爱了。”

  “《献给爱丽丝》就是为她学的吧?”“她快过生日了,是她说,很喜欢听吉他弹的《献给爱丽丝》,所以,我想学会了在她过生日的时候弹给她。”“我陪你练,她一定会答应你的。”陷入深爱的少年,在絮语诉说中,显得茫然无措,令人心疼,和往日落拓不羁的形象判若两人。他打开琴套,星星亮起来,月亮升起来,琴声响起,浸润在湿冷夜色中的琴声,那样忧伤无着。

  后来多年,这样的黄昏不断在我的梦中闪现。梦中,一切清晰如昨。他带我捉知了,捕萤火虫,偷毛豆,他弹吉他,我画画,我们时常交换书籍;他拿法布尔的《昆虫记》,金庸的《神雕侠侣》,甚至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给我看,我借给他《源氏物语》《包法利夫人》《小王子》《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他送我的礼物,有日本漫画家鸟山明的绝版珍藏版《七龙珠》,有自制的蝴蝶标本,有一罐只亮了一晚的萤火虫;他骑着单车载我在白杨树下的郊外公路上,从风中行驶过,车链的轻微吧嗒声,与风追赶,响彻耳畔;他知道哪家的牛肉筋道,知道哪里的米粉正宗;他总用戏谑的语调叫我灰姑娘,听起来性感又动听。

  他也依然持之以恒地追求深爱的少女。洛秋是他人群中的最爱,他与她约会的地点和方式,都是端然庄重、有礼有节的,在西餐厅,在电影院,在游泳馆,洛秋也乐此不疲若即若离地与他玩着捉迷藏的游戏。

  爱洛秋的江辰,和黄昏里的江辰,如分裂为两个性格迥异的孪生,我常常分不清,那个人群中锦衣高贵桀骜不驯的王子,和黄昏中惘然孤独的孩童,到底哪一个是他本真的自我。

  她是他人群中的最爱,而我,我常常想,我是什么。我果真成了他的那个秘密树洞,孤独替补,而我想寻的,是我人群中的小王子,独一无二的小王子。江辰曾半开玩笑地说:“你是我的红颜知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