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律良缘_作者:梨花烟雨(273)

2018-07-12 梨花烟雨

  迟凌云进京后,在离刑部不远的富贵有余巷买了一栋两进的院子,只有两个人住,倒也用不着什么大宅,就算很快宣素秋也会搬进来,后院的东西两个跨院也足够安排下她了。

  这一日傍晚两人从刑部步行回家,宣仁乡想着邸报上通告的西夏使团遇害案始末,算了下徐沧的行程,便和迟凌云道:「我算着素素该回京了,总不能还让她住在徐家吧?如今我们都来了这里,也能给她一个家,断断没有再寄人篱下的道理」

  迟凌云到京城后,就命人暗中调查了徐沧和宣素秋的关系,自然心知肚明那院子里的人都把宣素秋当做少爷的人看待。

  只是无论如何这话也不敢和宣仁乡明说,若让他知道用尽心力养大的女儿,就这样被狼叼去了,哪一个当爹的能忍住怒火?偏偏徐沧这只狼和别的狼不一样,别说宣仁乡了,就是迟凌云,在这位神断青天面前,也不过是只狼狗而已,迟凌云虽然出身富贵,可也有自知之明,他是没资格去撼动徐沧的。

  因此便只能安慰道:「是啊,就是不知素素在外面自由自在过了这么久,还愿不愿意回家受你的监管,再者,若是她回来了,我们要怎么办?所以我的意思,不如在外面替她找一间好点的房子,让她在那里自在住着,想你了就回来看看,这样方才两全其美。」

  徐大人啊,我也只能帮你到这里了。但愿你对素素是真心,不然若是打着让她做通房丫头,连个妾室名分都不给的主意,到时别怪我帮着仁乡棒打鸳鸯。

  第二百一十四章:我都知道了

  精明深情如迟凌云,都做梦也没敢去想宣素秋能嫁给徐沧做正妻,可见两方的阶级差距有多么巨大,说是鸿沟都是美化了,真要形容,「天堑」这个词应该更合适才对。

  「我不想瞒着素素,我想把我们的事告诉她。」

  宣仁乡的话吓了迟凌云一大跳,转过身似是不敢置信地看着爱人:「你…你说什么?想要把我们的事告诉素素?你就不怕她这个?给你来个一哭二闹三上吊?逼我们分开?」

  「如果真是这样,那也是你我情深缘浅。」宣仁乡不为所动:「总之我作为父亲,没有让女儿单独在外面居住的道理。」

  「情深缘浅?你这个样子告诉我说你是情深缘浅?你情深个屁啊,我迟凌云在你眼里,连素素都比不上…」

  迟大人彻底恼怒了,眼看已经到了自家门口,周围无人,于是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跳起,不等说完,就听宣仁乡断然道:「你当然比不上素素,素素是我的女儿。」

  「是亲生的吗?」

  迟凌云冷笑着问了一句,下一刻,就看到宣仁乡面色剧变,他心中有些后悔,嘴上却不肯放松,咬牙道:「你对她们母女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宣仁乡,我求求你,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善良仁义?你为了毫不相干的人付出这么多,你可曾想过我的感受?明明我们才是两情相悦的爱人不是吗?好不容易现在在一起,你又要因为你那所谓的女儿而把我踢到一边,就这样,你还好意思和我说什么情深缘浅?你…你他妈把我放在心上过吗?不,不求心上,你有把我放在眼里过吗?」

  「够了,当和你是怎么说的?迟凌云你别得寸进尺。」

  被迟凌云红着眼睛这样指控,宣仁乡也是心乱如麻,一方面他绝对放不下宣素秋,就算不是亲生女儿,可那也是自己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的孩子,在他心中,对方就是他的亲生骨肉,不须怀疑。

  可另一方面,迟凌云说的也没错,两人历经了多少波折才能够在一起,若说自己付出代价,可那都是自己的选择,迟凌云才是真正付出良多的那一个,如果可能,自己何尝不希望和他就这样珍惜珍重地度过余生,可素素那孩子,他委实放心不下。

  脑子里这些念头如潮水般纷至沓来,宣仁乡无话可说,只好转身推开院门,想着两人回到家中,喝两盏茶水,各自冷静一下,看看能不能商量出一个解决之道。

  院门被打开,露出宣素秋惊愕的面孔,她就站在咫尺之外的院子当中,手上捧了一个西瓜,虽然已经震惊地不知该如何是好,万幸这个西瓜却是紧紧抓在手上,并没有掉落摔烂。

  「素素?」

  宣仁乡大吃一惊,就连他身后的迟凌云脸色都变了:如果宣素秋一直等在这里,那不是他们的话都被这小丫头听了去?

  宣仁乡也立刻想到了此节,一张脸顿时变得煞白,接着又涨红了,只觉着太阳穴一突一突的跳着,真是羞得无地自容,这会儿哪怕有一条地缝给他钻进去,宣仁乡都会感激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