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都很羡慕盛嘉念。他嘴巴甜,甜蜜的话脱口就出,很会讨人喜欢。做事不计后果,只顺着自己当下的心情。我最羡慕的是,他很早就脱离家里的安排,自己出来做想做的事。我有多欣赏他,就有多嫉妒他。以我以前的性格,是不允许有嫉妒这种情绪出现的。可是我越来越控制不了自己,我也很想像他那样,很轻易的获得你,哦,大家的喜欢。”
“其实狐狸也有很多不得已,你要是知道他这种性格的形成原因,也许你就不会羡慕他了。”现在想到狐狸的事情,我的心里还是忍不住有些难受。
小兔苦笑着摇摇头:“你看,我也没说他不好,你还是会忍不住要替他说话。不过没事,我可以理解。毕竟他是你喜欢的人。”
“我以前说的话,你就当没听到。别再说我喜欢盛大哥这样的话了,我怕他听到误会。”我和狐狸的关系,好不容易正常了,我实在是不想又纠缠进去。我的“喜欢”,给了他太多压力。
“你不喜欢他了?”小兔倏然抬头,眼睛瞬间瞪大。
“不,是他值得更好的人。喜欢一个人不是你喜欢就要和他在一起,而是希望他能得到幸福,能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
“你的意思是,他不喜欢你?”小兔皱着眉,看着似乎有些同情我。
我勉力提起唇角,回以一个假笑:“也许吧。”
“如果我喜欢一个人,我就会觉得,她的幸福只有我能给!”小兔眼睛直直的看着我。
他莫不是在鼓励我去追狐狸?算了,算了。我端起酒杯,与他一碰。
“今天不说这些,我们喝酒。”
很快,我就没心情去关心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了。
眼看时间就到了公司正式成立的那天,却不想我花了几个月,整理出来的新厂房,新办公室,竟然大半都空着。
连我准备的二百人的开业餐会,也只来了一半的人。这一半,除了研发部的三十多人,其他大部分都是我在柏城本地招的员工。甚至我们当时的单干小分队的骨干,也有将近一半的人没来。到底出什么事了?
我穿了龙语林给我做的套装,破天荒的化了个妆,孟天礼见了我,点点头:“总算是一副可以带出去的样子了。”
我陪着孟天礼,给他介绍到场的人员。
孟天礼穿着整齐的西装,还打了领带,表情沉着的端着酒杯,在稍显空旷的酒店里,亲自和所有的员工逐一寒暄,收了平时满脸的官威,显得很是亲民。
与他的沉稳不同,我心里极其焦躁。要不是孟天礼时不时关注的朝我笑笑,或者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安心,我想我真的是要当场爆炸了。
二百人的餐会,只来了一半,到场的人都用探询的眼神看着我,我慌张得不敢与任何人对视。招聘他们的时候,我把公司规模说得很大,谁曾想,到了真正开幕,竟然缩了一半。任谁都会怀疑我是不是夸大其词,骗他们过来。
好不容易陪着孟天礼跟所有人都寒暄完,我连忙拉他去了旁边的休息室。
“孟总……”我刚想问怎么回事,孟天礼就一抬手,阻止了我的问询。
“是我太掉以轻心了。真的是被人卖了,还替他数钱。”孟天礼长叹了一口气,回头看到我手里忘了放下的红酒,端过去,一饮而尽,然后把杯子重重的掼在地上。酒店的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高脚杯扔在地上,也只是杯身和杯托断开了。杯身在地上咕噜噜的滚了好远,并没有发出预想中的破碎声。就像我们的现在,一口闷气憋在心里,发泄不出。
“是不是厂长?”不想要我们单干成功的人,也只能是他了。
“嗯。不过应该还有个内应,不然也不能在我没发现的情况下,带走我们这么大一拨人。”
“那就只能是杨颂。”没有多想,我基本上是斩钉截铁的说出这个人选。
“不可能是她!”和我的斩钉截铁相同,孟天礼的否定也几乎是脱口而出。
杨颂就是我们这个单干小分队骨干中的骨干,和孟天礼同为以前工厂的副厂长。在工厂的时候,她和孟天礼的决策总是惊人一致,难免就有些惺惺相惜。孟天礼要单干,她也是最早察觉出来的人,甚至主动投诚,要跟着他一起出来。
“我和老杨认识十几年了,工厂还没什么规模的时候,她就跟着我。我们工作默契,说是同事,但也算是挚友。这些年,她为我做了多少事,如果要害我,早就害了,何必等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