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最后一丝儿红霞在西天盘桓不去,知了依旧不知疲倦地鸣叫。
小院石桌上,左钧直文思枯竭,咬着笔头,半日写不出一个字来。皱眉看看旁边,常胜正兴致勃勃剥毛豆喂长生吃。长生一头猛犬,蹲坐在地摇头摆尾,吃素也吃得甚欢。
左钧直羡慕嫉妒恨。歪起头,一手支颐,一手倒握笔杆杵着桌面。
“常胜,明儿鬼节,你来扮个鬼呗。”
“……”
常胜扭头,一脸的不敢置信。
“嗯……就扮个座敷童子呗。”
常胜黑线。“还是个扶桑鬼……”
“就是我在文渊阁第一次见你的那样儿……嗯,眼神,眼神一定要凶!”左钧直拿着毛笔,隔空对他的眼睛点点点。“我一直想啊,那个小孩是你么?你这小模样,怎么会有那么凶的眼神儿呢?再来一个试试?”
常胜憋了会儿,摇头道:“不会了。”
左钧直失望,忽又来劲儿问道:“对了,你怎么一看就知道我是女的?那么黑呢。”
要说,她那模样还真不是千娇百媚的女相,尤其是十二岁时,清清淡淡朴朴素素的,着实是很难分出男女来,更何况是黑黢黢的夜中。
常胜闪闪烁烁地看了她一会儿,秀白脸上竟然泛出浅浅红霞,吞吐道:“就是……看出来了呗。”
左钧直伸出爪子,龇牙瞪眼:“捏你了啊!”
常胜脸更红了,嘴硬道:“一看就是个女的。”
“说嘛,你看我还帮你写作业了。”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是我自己写的……”
好小子!左钧直虎抓过去,将他的一张标致的小白脸揉圆搓扁,长生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左右蹦跶。
“耗通……桀桀……”常胜含了一泡泪,怨念瞪向长生,“完嗯……负……咦……”
咳咳,他这辈子都不会告诉左钧直,他掐上她脖子的时候,只觉得水嫩细脆,仿佛南越初春田野乡间的豌豆梗儿。他自幼在军队中长大,所接触之人尽是男子,从不曾,有过这样的触感。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过得真心累。天天开会从早到晚就罢了,还要陪酒,好不容易好了的病又犯了。明晚还要去校招忽悠小孩儿。
小说里永远都是自己想过而无法过的生活。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多么美好浪漫的愿望。
如果最后小左和常胜一起远行海外,那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如果小左最终留了下来,那我大约是一个向现实妥协的理想主义者
☆、刀枪在库
这人出手奇快奇准。
横在她腰上的手有一瞬的离开,左钧直吓得魂飞魄散,手指死死掐进面前人的后颈,方要暗骂这人也不是好人,那手臂却又回来稳稳地兜住了她,而洞底想要燃灯袭击他们的两个人已经死了。
漆黑之中,洞底人不敢轻举妄动,她和那人悬在半空,上下不得。
僵持。死寂。
左钧直这时方稍稍镇定,细细琢磨救自己的是个什么人。手下衣料轻若鸿羽,柔韧光滑。韦小钟同她提过的,她亦好奇摸过。这种布料名叫“绰影”,翊卫御用之衣,奇轻,水火不侵。这人当是翊卫无误了,只是身形单薄,甚至有些纤弱,绝不会是叶轻。看来叶轻和韦小钟还是叫了助手,却未让自己知道。这却也有理。前几日听叶轻和韦小钟策划今夜的安排,她便觉察到翊卫并非一般亲军。叶轻在明,韦小钟在暗。伴君左右记录在案的明卫一共有四十八人,然而再算上韦小钟手下,便远非这个数了。明严虽然看似大权下放,不理朝政,却能随时跟进朝中大臣的动向,应该就是这一群幽灵暗卫的功劳。想到为官者时时处处不知道哪里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左钧直便觉得悚然,对明严更生忌惮。
此时命悬一线,生死未卜,左钧直只觉得这突然出现的无名翊卫如救命稻草一般。抱着她的手臂并不粗壮,却坚强有力。五指箕张托在她的背上,减轻她悬空的恐惧。这种小心翼翼卫护的姿势让左钧直心生感动。
空中静悬稍许,左钧直忽然觉得腰上紧了紧,这翊卫竟抱着她又向上翻,几个腾挪跳跃,飞速向下坠去!这种失去重心的感觉让左钧直恶心欲呕,心脏仿佛要从嗓子眼儿蹦出来。虽然知道一点用也没用,双手还是使出吃奶的力气扳着那翊卫劲瘦肩腰。不知为何,她觉这人浑身突然泛出森森冰雪之气,好在她方才喝了酒,浑身发热,却也不觉得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