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慧儿,那一刻,我竟觉得那种声音是那样的好听。因为曾经的我,也发出过那样的声音,那样无助的,哀求的,同时又带着无限绝望的声音。所不同的是,我熬过来了,他却死了。死在皎洁的月光中,死在夜风拂过的草丛中。
我看着他的尸体,看了很久很久,直到爹娘从房中走了出来。他们看着我,眼中没有一丝诧异,仿佛他们也早已经想那么做了。
我起身,剥掉乞丐的衣裳,用火燃了,然后指着乞丐对他们说:他还年轻,虽是个乞丐,却养的细嫩。你们若当真饿了,不妨将他的肉割来吃。
尽管他们很想吃肉,但他们不敢,至少在那个时候,他们不敢,但他们做的事情,却比自己吃人肉更加的令人恐惧。他们趁着夜色,将乞丐的肉一点一点的剔掉,然后在黎明来临之前包成了包子,再拿到云家集上贩卖。只半柱香的功夫,就赚回许多的银子。看在那些银子的面儿上,他们才同意将你放出柴房。”
慧娘只觉得喉间一阵翻滚,跟着吐了出来。
刑如意本来只是将云笙说的话当个故事听听,可看到慧娘的样子,她的胃也跟着泛起难受,用力抚了好几下胸口,才将那股恶心劲儿给压了下去。
她问狐狸:“云笙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吗?”
狐狸摇摇头:“人吃人,在你们凡间本就不是什么稀罕事。”
对于狐狸的淡然,刑如意竟无从反驳,因为类似的事件,她的确听过。
正文 第366章 玉屏风(30)
史书曾有记载,在北宋靖康元年,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干,以供食用。
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干。他们把这人肉干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烧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一把火。年轻的妇人被叫做“不羡羊”,小孩儿则被叫做“和骨烂”。到了元朝末年,天下动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同样认为,小孩儿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他们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不仅东方的历史有此记载,在西方的历史上,这样的记载也有许多,甚至在某些古代文明中,人类器官会出现在帝王的菜单上。即便是到了几千年之后,所谓的文明时期,也还是出现过类似的事情。新闻曾有报道,在一次飞机失事之后,乌拉圭橄榄球员们曾靠吃掉遇难的队友生存下来。
人性本恶,从某个角度来讲,似乎真的就是这样。只是,刑如意没有想到,慧娘公婆家院子里的那个百人坑,竟是由一个乞丐而来,而那个乞丐竟又是被慧娘救下的。
如果用一句话来做总结的话,这否是该被称为由一个乞丐引起的屠杀?
对于慧娘的反应,云笙并无意外,他只是冷淡的看着她,递了一块帕子过去,继续像是讲述别人的故事那般,讲述着过往的种种经历。
“人肉包子虽然可口,但在那样的时候,也难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于是便有人悄悄潜入我家,想要弄清楚那包包子的肉是打从何处来的。那个人,自然也成为院中的亡魂,只是这人肉包子再也卖不得了。”
“那个人,也是你杀的吗?”
慧娘小心的问,云笙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
“那个人,是云家集上出了名的泼皮,爹娘知道他不好打发,便用卖人肉包子的钱买了好酒好菜的来招待。一壶上好的酒,足以让一个泼皮酒醉至天亮,那漫长的夜晚,可以让我们去做很多邪恶的事情。例如,将他身上的棉被拉高一些,遮住他的口鼻,再用力的那么按下去。无声无息,他就那么安静的告别了这个世界。
泼皮很是让人头疼,但泼皮也有泼皮的好来,例如即便是灾荒年,他身上穿的戴的亦是不错的东西,所以爹娘将他的衣衫扒了下来,留作日后穿戴。至于他的尸身,当然不能再做成包子,只能就地掩埋。
在外做苦奴的那一年,我见了不少这样的事情,也听府里的人说过,这人死后,头发是最难处置的,所以我让爹娘割去了那人的头发,当做柴火烧了。你还别说,燃的挺好,烈火熊熊的,只是空气中的那股味道不怎么好闻。尤其,当头发燃烧的时候,你还能听见那种类似哭嚎的声音,但我知道,那只是我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