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对话很小声,大概只有亭子里的人听得到,所以也只有亭子里的人笑得很辛苦。
我觉得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玩。
“杜秋娘是我们家古早以前的一支旁系远亲。”我正经八百的说,口气中明显带有抗议的成分,我没诳人,我家族谱上是这么记载的。“还有,凉跟娘是不同的发音,请你咬字清晰一点。”
他大概没料到我会这么回答,反倒一时语塞。沈教授是吗?我没修过他的课,不算他的学生,没必要尊师重道。
亭内的气氛因为我的话而变得很凝重。
“是不是该办交接了?”魏才子有意圆融场面。他小声地对我说:“在场的都是系上重要的贵宾,几个系上的老师也在,你说话不要那么冲。”
我闻言再仔细瞧了那些人一眼——只怪灯光太强,我又没戴眼镜,亏魏才子提醒,我才没犯下大错。
我缄默了。诗魁的头衔对我而言或许不是很重要,但破坏了学校传统的事情,这罪,我担当不起。
魏才子将一个柳条编成的头环放在我头上,很像桂冠。他突然凑近的脸吓了我一跳。
“你做什么?”我惊骇的跳离开一大步。
他笑笑的说:“传统嘛。”说着就蜻蜓点水一般的轻吻了我的脸颊,而亭下的掌声居然如雷一般的响起。
什么鬼传统!我捂着脸怒瞪着他,他却一副无辜样的朝我咧开嘴,回了我一个笑容。
“仪式完成了。”他说。
天——什么跟什么!
我被拥上来的人群簇拥着下亭,被送上不知打哪儿弄来的一顶竹轿子。我慌张的回头看了凉亭一眼,有点无助的找寻魏才子的人影,不料却反对上另一双笑意盈盈的眼眸——那种笑,是半带调侃的;我起门,猛地回头,才发现几个作长袍打扮的男学生抬着竹轿上的我绕湖。
是梦吧!这一切,太不真实了,虚幻的象是梦境。
闭上了眼睛,不去听湖畔的喧闹声,我得细细思量。
湖里的水鸭鼓翅,笙歌夜宴,通宵达旦。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夜深了吗?
* * *
我病了,是重感冒。
我已经两天没去上课了。
病情持续加重当中,一直不见起色,我想多半是我自己的不合作所致——下意识里,我祈祷病不要好,这样一来,我便有足够的理由不去上课。
是的,我在逃避。
放了自己一个礼拜的假,我搬离学校的宿舍。团体的生活不见得不好,租金也便宜,但,我还是习惯拥有一点隐私和自己的空间。
我的东西不多,一个上午就搬完了,新住处是公寓式的顶楼,租金不算太贵,踉老爸老妈报备过后,他们并无反对。
房子是早就找好的了,趁着这个机会,我搬了出来。当了太久的安分学生,一病后,我突然想换点口味试试。
跷课的滋味——马马虎虎啦。
布置完自己的小蜗居,已经下午一点多了,我洗净了手,决定出门采购一些干粮回来储存。
新居离学校很近,搭十一路公车,十五分钟即可到达。可是我还是去买了一辆二手脚踏车。
我是个大学生了,得学习经济自立。我决定晚上去兼家教。
对象是一个国中男孩,主要是一些课业辅导的教学,我全科包办。虽说我英、数奇烂无比,但应付一个国中生仍绰绰有余,至于其它科目,不是我在盖的,那些东西根本难不倒我。
一个礼拜两天,一次三小时,那家主人待人很客气,我去应征时,便对他们夫妻颇有好感。
上超市买了些泡面、水果,我不急着回我的小蜗居,便在街上闲逛起来,边啃着刚买的苹果。
我很喜欢城市里那分淡淡疏离的感觉。
在书店里站了一会儿,读了两本书。“速读”的功夫是高中时代培养出来的,那青涩的年代,周末午后的时光,我从街道的第一家书店逛到最末一家,找个人稀的空间,挑一本爱看的书,就此消磨一个下午。
当别人忙着上补习班时,我却窝在灯光美好的书店中,忘记时间的流逝,然后再大玩与公车赛跑的游戏。
不过,像我这种客人,一般书店多不怎欢迎。可是,我就是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