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研究生毕业本来该留在北京,却回到家乡P市,考了个公务员混日子。都是因为宋镇,却发现宋镇竟然三年前就已经结婚,于是从那天起便决定了要等……
一:
那天他正喝的酩酊大醉。
是她的单位聚餐,虽然是凑份子,但还是不敢去稍微大点的酒店。何况酒店一向也没有小餐馆好吃——P市虽然不算大城市,但小餐馆几乎成片,每家餐馆都有自己拿手的几个好菜。
名字似乎是“顺风斋”,是回民开的小餐馆,特别小特别旧,还特别偏。但就是非常好吃,位置在P市的北片。去之前单位抽大头,宁可这孩子一向倒霉,照例是不幸抽到的,和另一个同事一起,大头掏五十,其他人掏三十。
十几个人在里间,虽然屋子小非常挤,但一群人吃吃喝喝玩玩,十分热火朝天,结束时已经十点半。然后是该散的散,宁可家非常远,之前王岩东是打算将她和林二木送回家的。所以在外面送走了其他同事,就剩下她和林二木还有王岩东。
跑回外间回里间拿东西时,她瞥到外间最角落桌子边坐着的一个人。
他不能喝,不太能喝,双手撑着自己在稍微油腻的桌子上,桌上是两个菜和一瓶P市当地产的白酒,叫“一帆风顺”。
她走到桌子前,很严肃地,一字一顿地问:“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那人头也不抬,几乎都没看她,就说:“宁可。你我还能不记得?”
宁是宁,可是可,斩钉截铁,和数年前一个模样。他说话一向温柔的很,但说宁可二字的时候总是从来这样。
为什么是她,他就得还能不记得?
明明这么多年,明明形同陌路。不,就是陌路。
很……混乱的逻辑啊。
他似乎不怎么能喝,酒瓶里的酒没下多少,可是人都已经东倒西歪——为什么已经这样却还记得她?是不是清醒的时候早就不记得了,醉了却能记起一个毫无关系的人的名字?
酒果然是,能让人昏了头的东西。
她一边难过一边想,原来不是听到我爱你,也不是拿奖金,被一个人记得也可以成为她这世上最开心的事。
宁可说:“你喝醉了,就没人管你了。我还是送你回家吧……呃,你家在哪里?”
他拿起酒瓶晃着,里面的和瓶底连在一起的玻璃做的帆船被动激荡。她也跟着看这个酒瓶,猛然想起那个时候他们从办公室发现一个“一帆风顺”的空酒瓶,就是一样的。
那个时候他说,你想不想要里面的帆船?她说,想要又能怎么样?
他就“砰”地一下子敲碎了外面的玻璃瓶子,然后慢慢敲掉多余的碎玻璃,将水晶帆船随手递给她,上面还沾有浓浓的酒精味道。
她被吓了一跳,然后又惊讶,直夸他,宋镇你真厉害啊真厉害。他说,哪里厉害?是我们家的空酒瓶子都被我敲碎了,才练出来的。
当时她没有问练这个做什么,从此以后便开始想,他那么修长那么好看的手指,究竟有没有被碎玻璃扎到过。
直到现在,她都觉得拿起那个来,上面仍带有淡淡的酒精味。
他苦笑:“我哪里还有家?她不要我了,带着北北回江苏娘家了。走之前把房子卖掉了,我回都回不去了。”
其实是可以去朋友家的,只是一向要面子的他,打算一会去个酒店凑合一晚再说。
她才注意到他脚边有好几个大包裹。
她和林二木还有王岩东一起,将他架到王岩东的车上,然后将他带到了她家里闲着的平房。房子很大,有很多屋子,里面东西多的更是一应俱全。要不是他,她早忘了还有这个地方。
她弄好被褥,伺候他躺下,给他烧水。他微微清醒了,盯着她前前后后忙里忙外。
他说:“你回去吧,你同事们还等着呢,给我把钥匙留下就好,我改天给你。”她说:“我早就把他们打发走了啊。”
他扑哧一笑:“你找死是不是?”
她说:“是啊我会不会死?”
他沉默了。沉默好久,才说了一句:“我怎敢啊?开个玩笑罢了,你别担心。”
其实她是很愿意的,哪怕是酒后乱性,她明天可以让他名正言顺地负责到底。或者如果他不愿意负责她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