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勋奇…”
“对,我是勋奇。你到底怎么了?咏心?咏心!”
毫无预警的,咏心昏倒在他的臂弯里。
咏心是被一声巨响惊醒的。
她下意识的掀开被子朝声音的方向走去,看见的是一个烟雾弥漫、杯盘狼藉的厨房,地上掉了一个锅盖,而阎勋奇正把手放在耳垂上,嘴里不停地嚷着:“好烫、好烫!”
“你在做什么?放火烧厨房吗?”咏心忙奔进去,打开窗户让烟雾散出去,然后关掉太烈的炉火。
“我在煮鸡肉玉米粥啦!医生说你血糖太低,需要吃点东西,才不会又昏倒。”阎勋奇用勺子搅拌锅底,捞出一团焦呼呼的东西。
“唉,又失败了!”
咏心看了那失败品,不由笑了出来。
“你的火开太大了啦!而且你应该一面煮一面搅拌,鸡肉比玉米难熟,应该要一开始就放进去。”咏心捞了捞他煮的粥,忍不住大笑道:“还有,煮粥用剩饭来煮就可以了,你怎么会用生米来煮呢?”
难怪会煮出一锅奇怪的东西!
“米泡在少一点的水里不就是饭?泡在一锅水不就变粥了?”阎勋奇理直气壮地说。
“才不是呢!你一定没自己动手煮过饭对不对?”咏心好笑地看了阎勋奇一眼,拿了一个筛网来,将锅里的水分滤掉,然后将一团又一团的生米鸡肉玉米团舀进干净的塑胶袋中,洗好锅子,并从电锅里挖出几勺剩饭,重新煮过。
“我就不信以我过人的天赋会煮不出一锅饭来!你让开,让我试试!”
咏心忍着笑让开,看他开始切鸡肉——用很慢、很笨拙的方式把鸡肉切成鸡丁,但他鸡丁还未切完,锅子里的粥已经煮开了,白色的泡泡滚出锅子,流进瓦斯炉中,发出“戚戚”的声音。
咏心正想把瓦斯关小,阎勋奇阻止她。
“我来弄,你去客厅坐着!?
“可是……”她真担心,他一个人真的可以吗?·
“不相信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就去客厅坐好。”
阎勋奇硬把咏心赶出厨房,自己孤军奋战。
咏心没办法,只好乖乖去客厅坐。
这时候她才发现,这里不是阎家大宅,而是一个极简主义风格的五十坪长方形打通空间,几乎没有隔间,只有玻璃砖稍作区隔,采光十分良好。
这里应该就是勋奇的私人空间吧?难怪他并不常住在阎家,只像个旅人一样把家当成旅馆。
她打量着这屋里的每一个摆设,都十分有独创性,不管是沙发或是墙上的挂饰,都有勋奇率性、野性的风格,和华丽雕琢的阎家大宅完全不同。
也和梵奇完全不同。
想到阎梵奇,她的心就像是被什么扎了一下,隐隐刺痛着。
他为什么要对她说谎呢?难道他和那些喜新厌旧的富家子一样,只要到手了就不屑一顾吗?
可是她不是跟谁都能上床的啊!若不是真的喜欢他,她不会交出自己的第一次。
想着想着,她又红了眼眶。
就在这时,勋奇端了一锅热腾腾的粥出来。
“咏心,煮好了!快来吃吧!”
咏心听见勋奇的声音,赶紧擦了下眼睛,把泪意逼回去,挤出笑容面对满头大汗的勋奇。
看着锅中舀出洁白如雪,香气四溢的鸡肉玉米粥,再看看勋奇手指上的几处刀伤,咏心不由一阵感动。
“快点趁热吃。”他粗手粗脚的盛一碗粥给她,
咏心舀了一口,放到嘴边吹凉,然后品尝。
“怎么样?应该还不错吧?”这次没烧焦,肉也有煮熟,应该不错才对!世界上没什么事可以难倒他阎勋奇,就算是料理也一样!
哈哈哈!
咏心看了看那锅粥,又看看勋奇得意洋洋的模样,有些想笑。
“喂,女人,到底怎么样啦?好吃就称赞一声啊!”他可是生平第一次下厨,这女人还笨笨的不知道要感恩。
“很好吃,可是……你忘了放调味料了。”
“啊?”他居然忘了这回事!勋奇突然涨红脸,辩解道:“我……我不是忘记,我是觉得吃清淡一点对健康比较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