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丝帕可是唤夏新绣的,要是不见了,她一定又要哭……”颜菟宁突然顿住,有些疑惑,“你为什么说‘又’啊,我什么时候在你面前爬树过?”
孟朗煜冷眼凝着她半晌,然后一个旋身便上去取下了丝帕,但口气中带了几分冰凉的寒意,“你就不知道叫人帮你去取吗?本王府上的下人不是拿来当摆设的。”后面的那句话伴随着冰冷慑人的眼神,扫视着在场的下人。
除了颜菟宁,众人赶紧跪地求饶,“王爷息怒!是郡主说要亲自去取,不许奴才们多事。王爷饶命啊。”
孟朗煜的视线落回她身上,果然瞧见她一脸心虚的模样。孟朗煜心中更加气闷。
颜菟宁被他盯得心里发麻,终于忍不住求饶,“好啦、好啦,是我不好嘛,是我贪玩,才会不要他们帮忙,要自己爬树的,你要怪就怪我吧。”
她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等着他发落。谁知,孟朗煜只是将丝帕丢在她怀里,然后并无动作,迳自喂兔子去了。
颜菟宁硬是凑到孟朗煜身边,闹得孟朗煜肯瞅她了才肯歇。两人继续在草地上坐着,看着面前兔子嬉戏。一人叽叽喳喳地说个没完,一个冷脸无言,却形成了一种别人难以介入的氛围。
“我和你说,小狼好像喜欢小兔欸。”颜菟宁兴奋地告诉孟朗煜自己的发现。
小兔是只珍贵的波斯母兔,极其温顺,而小狼是只灰色皮毛的野兔,带着公兔的几分野性,却老爱赖在小兔身边,还对靠近小兔的其他公兔张牙舞爪。
“它们是兔子。”
“兔子又怎么了?兔子也可以有喜欢的人……不对,喜欢的兔啊。”女儿家的憧憬,是男子所不能轻易理解的。“你看,小狼谁都不爱搭理,却就喜欢跟在小兔的身后。我说啊,它一定是喜欢小兔,真好。”
“有什么好的?”
颜菟宁一脸向往的表情,“当然好,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是多美好的事啊。”孟朗煜看向她,抿了抿唇,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
突然,她又叹了一口气,“我也好想和百里大哥待在一起啊。”
闻言,孟朗煜瞬间沉下脸,手中给兔子喂食的胡萝卜被扳成了两段,最后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一言不发地走了。
颜菟宁愣在那里,过了一会,脸上满满是无奈的神色,“怎么又发火了呢?干脆别叫烈王,叫火王算了。”
听到郡主的嘟囔,在场的下人们想笑又不敢笑出声,但不约而同地在心中同情起他们家王爷来,碰上这么迟钝的郡主,日后怕是要辛苦了。
颜菟宁今年十八了,但由于自幼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所以为人处世还完全凭心性,如今她一心把孟朗煜当作了朋友,自然掏心窝子地对人家好。
这不,去街市游玩,看到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不忘给孟朗煜带一份。昨日是全福斋的水晶虾饺,前日是喜福楼的甜口鸭,还外加了一轮精致的四叶风车,再前一天是不知哪来的糯米甜糕。
有时他在忙,没空吃,颜菟宁就让人细心装盘了,还特意嘱咐下人之后加热了再送去给他吃。那模样,生怕他会不吃似的。
孟朗煜忙完事,就看见颜菟宁在一旁的桌子上睡着了。方才还不顾他的冷脸,非闹着要陪他办公,现在倒是自顾自地找周公下棋去了。盯着她宛若孩童般安然的睡颜,孟朗煜脸上满是柔情,平日的冷然模样早已不知所踪,伸手替她拂去脸上扰人的发丝,仍由她继续好眠。
只是侧目看到桌上放着的那盘冰糖葫芦,他又不由得有些头疼了。不错,这是她今日的“进贡”来着。
颜菟宁和自己亲近,孟朗煜自然是高兴的,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她待人好的方式能不能有所改变?何况,她当他几岁,这小孩子的东西,他能吃吗?
不过这一切,都让孟朗煜想起他们在北漠初识的那段日子,这么多年她都不曾变,还是他记忆中那个傻气、单纯的小丫头。难得的,烈王殿下第一次感到无可奈何的心情。
颜菟宁醒来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时分。或许因为刚睡醒,她看着自己身上披着的墨黑色披风,显得有些茫然。
“醒了?”
颜菟宁迷迷糊糊地四处张望着,睡眼惺忪地看见孟朗煜在一旁的桌案那低头看书,“嗯,你忙完了?奇怪,我睡了很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