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林帆[军婚]_作者:陆羽憾(71)

  林帆把完成的毛衣过个水,没有用肥皂泡,稍微过过水就拿出来挂着了。

  深蓝色颜色,没有什么花样,就是整个的都一个样子。看着还不错,天冷了穿在衬衫外面,军装里面,这时候很时尚的打扮了。想想丈夫张爱国那张“丑”脸,臭美的样子,也是想笑。

  这么久才完成,大头嫂子都很奇怪,林帆看着不像笨人啊。

  林帆知道自己的短板在哪里,但是优点一般也比较明显,那就是一旦学会一样东西,就会记住很久,可是林帆不想再玩这个了。将来要再织的话,不计花样和样式,全都是这种织法和没有图案的“简单板”。林帆觉得,衣服嘛,人穿出来就好看了嘛,至于有没有新样式应该没啥吧?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她现在只会这个,而且学得挺久,自己不想再受罪,学别的样式了。

  第37章 电影

  抽个时间的fèng隙把之前散种的豆角收起来, 只要是长成的无论老嫩, 又刚好是豆子结果的高峰期。这跟后世改良过的良种不一样,长度没有那么长, 也没有那么高的产量。有猪血色和青皮豆角, 颜色深浅不一,显然受粉时也有杂色, 也就十厘米左右长的原种豆角。

  “振华, 摘的时候不要直接扯,这样轻捉着轻轻一转就出来了,以后这个地方愈合了, 还可以再长出花儿来。”

  这是前世小的时候林帆的奶奶告诉她的,不知道是不是对的, 反正这么做了, 过一段时间摘过留下的豆顶,就会变得光溜溜的圆球状,甚至又冒出花苞来。

  林帆也没有仔细研究的心思, 只是这样摘确实对豆角伤害最小。

  “等择好了,老的吃豆粒儿,老皮喂jī,嫩的一半做豆gān, 一半豆角酸菜。到时候,捞出来洗净了,切碎伴成凉菜配饭吃。振华啊,喜欢吃什么口味?甜的, 咸的?还是辣的。”

  “都喜欢。”

  “那到时候,每样都伴点,好不好啊,振华也经常帮忙浇水,才长得这么好,所以也有一份呢!以后就叫你浇水小能手好了。”

  张振华被逗开心的嘎嘎笑,这孩子难得大笑,多数是安静又懂事的样子。

  两人摘了不少,搬到厨房门口,把有虫眼的挑出来,掐掉虫眼留下好的部分,拗断成两截手指长,丢木盆里,等会这些是拿来煮着吃的。那些整根都好的林帆就留下来,准备晒软,去掉一部分水分才进行腌制,或者直接做豆角gān。等全部的豆角树都老了,过季,长不出来豆角为止,也还有不少时间呢,到时候估计还有不少收获。

  “知道看虫眼吗?诺,这样的。这一个dòng,就是说明被虫子住进去了,一掰开,诺,肥肥胖胖的豆虫哎!怕不怕?”

  张振华摇摇头“不怕!”

  豆虫小小的一个,林帆也不觉得可怕,如果没摘好,煮了吃其实不会对什么身体有什么影响,但是总归恶心嘛!跟其他能吃的昆虫又是不一样的体验,所以,让张振华也知道挑选出来,不然这孩子还以为都一样呢!

  “能吃嘛?”

  “这个,咱不能吃呢!太小了,没啥ròu!”

  林帆摸摸这孩子的脑袋,这孩子的父母长得都好,单看他的相貌就知道了,瘦伶伶的一个,说是九岁,其实实际年龄也就八岁多一点,苦难使人快速成长。

  其他孩子有父母在的,也穷,但在村里的成长环境相对单纯。林帆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这孩子的样子,充满警惕和怀疑,后来见到他被别的孩子排斥甚至欺负,才明白。只有相处久了,才会表露出他也只是不满十岁的儿童的懵懂样子。

  “这个拿回去给你爷爷煮,是振华的劳动成果。”

  一家里都是男人,过的困难也过得糙,不然也不会张振华自己搬着衣服洗了。他爹从小也没gān啥活,一路顺利的成长,读书,娶妻生子,有令人羡慕的工作,当时是属于上层的jīng英类型。

  这个男人对于突如其来的变故,显然是不太适应的。对于这种生来就是人家赢家的人,是有傲气的,因为他会得意于自己的头脑。

  如此,能熬过这段经历、折磨,并且还要继续这种不知道还有没有尽头的生活,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自杀、或者郁郁而终的人不在少数。

  林帆见过这个男人,长得挺高瘦,脸颊蜡huáng,劳动时在男人堆里,总是比别人慢,也比别人更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