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的是,陈桔跳了起来,她杏眼圆睁,满脸通红,指着那个男孩破口大骂,似乎比我这个当事人都要愤怒。
她甚至说:叶思远哪儿都比你好!
我皱起眉,越来越疑惑,我想,你认识我么?你了解我么?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比糟糕的第一次见面,好不了多少。
但是,她没有像第一次见面那样,如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脸窘迫地仓惶逃跑,而是厚脸皮地跟在了我的身边,扭着身子嬉皮笑脸地和我说话。
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我一直以为这是缘分。
直到很多很多年后,陈同学才得意兮兮地告诉我,当时,她已经守株待兔了一个星期。
哦……原来我才是一只兔子。
当然,这是后话。
认识以后,我和陈桔之间发生了很多事,短短六天,我们天天都见面,我竟然还同意让她喂我吃饭,天知道,这曾是多让我抗拒的一件事,可是面对陈桔,我竟然觉得很坦然。
她经常会穿一件暗红色的羽绒服,里面配一件黑色的大V领毛衣,然后围一块花围巾。
到了我的寝室,她会把围巾摘下,把羽绒服的拉链拉开,这时候,我就能看见她清晰优美的锁骨,和纤长白皙的颈项。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用手指轻轻从她那两道锁骨中间的一抹深陷,沿着锁骨的弧线,渐渐滑到末端的肩窝,一定会是很美妙的感觉。
只是,这感觉,我永远都不能体会到。
受伤以后的头几年,我还能记起有手的感觉。
看见一样东西,会下意识地想用手去拿,我经常会忘记,我的肩下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每当这时,我所剩不多的手臂残肢只是徒劳地抬起了一点儿,伴随着的,是空袖子轻微的晃动。
我低头侧脸,看我的双肩下方,它们是如此安静,剩下的那点肢体,已经不能起什么作用。久而久之,我终于开始忘记它们的存在,只有在穿上衣时,还需要它们的帮忙,帮我配合着脚撑开衣服,使我可以俯低身体,将上身钻进衣服下摆。
甚至是做梦时,我都记不起有手的感觉了。
我做事的样子不好看,很不好看。但是,我没有办法。
我不可能永远直挺挺地站或坐在那里,等待别人的照顾,别人的帮助。
我还有健康的双脚,有肩膀,有嘴,有眼,有耳,我聪明的头脑依然在,我还可以做很多事qíng。
也许在别人眼里,这样的我就是一个怪物,但是,老天收去了我的双臂,给我留下了一条命,我没的选择,只能坚qiáng地活下去。
本来,我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不便的生活,世人的眼光,艰辛又叵测的未来,还有偶尔产生的无助感,这些都没什么,我都可以克服。
可是,我认识了陈桔。
这究竟是幸,亦或不幸?
很久以后,陈桔剥着桔子对我说:“废话!当然是幸!恩?叶思远,你不想认识我?那你想认识谁?”
我笑,她就把一瓣桔子,塞进我的嘴里。
恩……真甜。哦,扯远了,这都是后话。
圣诞节后,一直到期末离校,一个月内,我和陈桔没有任何jiāo流。
这期间,我只见过她一次。
是在男生寝室楼这边的第三食堂。
刘一峰在排队买饭时,我一眼就见到了正在低头吃饭的陈桔。
我的视力很好,也许和我从小就用脚写字,眼睛离书本比较远有关。
陈桔离我并不近,可是我却能清晰地看到她低垂的眼睛上,那浓密的睫毛。
她抬头时也看到了我,但是,她只是看了我一眼,就又低下了头去。
我看到她的脸色变得有些古怪。
两个月前,她曾经说过:叶思远,我喜欢你。
一个月前,她曾经说过:叶思远,咱们就这么算了吧。
我觉得,不是因为她善变,而是,和我这样一个人在一起,她会很辛苦,很累。
她终于想通了,这样很好。
我的心qíng并没有太大的波动,这十年,我已经学会隐藏自己的qíng绪,控制自己的感qíng。我当下的首要任务,是学习,然后,我一生的任务,就是要努力又坚qiáng地活下去。
有个叫陈桔的女孩子曾经出现在我身边,我想珍惜她,但是力不从心,无可奈何。
她会离开我,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