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嫡女_作者:弥生凉(142)

  当初他们知道太夫人想要害死张氏,又听闻温家大爷抱回来的孩子是仇氏的,就假装不知道太夫人的想法。

  哪知道,这报应,竟来的这么快。

  可这件事,却不能往死了的太夫人身上推。

  先不说在莲心说了这一番证据之后,再推到太夫人身上太难。

  太夫人当年身边的人也在太夫人死后被老夫人遣散,且谁愿意出来作证?证明已是良民的她们当年与太夫人一起合谋害死温府的前大孙媳?

  就说是太夫人害死的张氏,太夫人早已经下土多年,要此事被证实,那么被逐出张家,坟墓被平,也是逃不过的。

  罪人除了被弃尸乱葬岗,哪有资格入祖坟?

  然后有了一个罪人母亲、祖母,温家老爷与温家二爷的功名与前程,还要不要?

  甚至是温府现在第三代的男丁前程还要不要?

  大隆律:婆母无故而杀媳,可子代母过。其子孙三代内不得科举。

  太夫人杀孙媳,不在其中,然而却正因律法无此例,亦直接算杀人罪论。

  大隆律:无故杀人,苦主为官位者……苦主有诰命者……凶徒亦为诰命者削其诰命,儿孙在朝为官者罢官,夺其功名,永不叙用。五代内血脉不得科举。……若凶者已故,掘坟、挖尸、鞭尸一百、曝晒三日。

  律法里的人特指凶手与被害者为同一阶层。如平民与平民、贵族与贵族等等。因奴婢与民不同,特有《为奴令》一百二十则。

  温家大爷本想说因张氏冲撞太夫人才让太夫人心生恼怒,数次忍耐,方一时失心才下杀手,以免罪责保下温家大爷。

  然想着莲心道张氏怀胎十月尚在给太夫人伺疾,此话讲出来可能为证?

  且大隆律:夫杀妻,刑四十,流放千里。有功名者,削其功名,贬为庶人,永不叙用……其所出子女可与杀人者决裂,以尽母孝。

  如此衡量,却是要温家大爷替太夫人顶了罪,于温家而言有用。

  想到叫了自己几十年父亲的温家大爷,又念及甚为出息的孙子一辈,温家老爷不仅陷入迷茫之中。

  如今该何去何从?

  ☆、第061章各自的抉择

  温家大爷已是被bī上了绝路,他若否认,便要寻当初张氏生产之人前来作证。

  然要翻出太夫人谋杀张氏之事,彼时他与父兄功名不保且不说,便是他与仇氏所出的几位孩子该当如何?

  被贬为庶民后五代不得科举,他的两儿一女如何嫁人、娶妻?

  “张氏是我威bī产婆谋害。”温家大爷闭着眼睛艰难抉择道。

  刑部尚书冯钧闻言,看向温家大爷的眼神变得晦暗。

  见温家大爷认罪,十分痛快的让衙役拿了笔墨纸砚下去,让他签字画押。

  此时三司着人前去请的产婆已到其二,业已能对当年产妇之死质证。

  冯钧待温家大爷对张氏之死认罪画押,将之附上折子,着人送往皇宫,待陛下阅示,又才开始对产妇之事进行问案。

  有衙役拿来糙席,将莲心的尸首裹住,抬出公堂,待结案之后送往乱葬岗。

  又有衙役提着一木桶水,与一方帕子,迅速将公堂清扫gān净。

  “温府大郎先前承认产妇是你所杀,此时可将过程陈诉一番,以好让产婆质证。”冯钧一拍惊堂木道。

  温家大爷此时已然麻木,只平静道:“我认罪。”

  士子‘无故’杀人,便只是庶民,责罚比勋贵杀人更重。只因律法为文臣所立,于文臣更有约束之力。

  便是大隆律中,亦将无故杀人者分为诸类,勋贵与士子到底不同。且被杀者为产妇,其行更恶,罪加二等。

  先有谋害嫡妻之事,后又承认谋杀产妇,便是假若温家老爷是当朝宰相,也不敢让自己的儿子承担此两罪。

  况且还有抱走温长明一事,以贩卖人口论。

  三罪并罚,为平民愤,恐怕温家大爷这一条命也得三千六百刀才够。

  温家老爷也不敢让温家大爷将温府名声败坏至此,径直走下旁听之位,立于公堂之下,道:“诸公见谅,我儿痰迷心窍,其言并不可信!”

  冯钧还是愿意给温家老爷这个面子的,“温公可有证据?”

  温家老爷既然站出来了,自然就是有把握的,便道:“当年我儿从外抱回一婴孩,身边却是跟有仆从的。当时跟在他身边的小厮,如今正是府中的二等管事。因此,此婴孩的来处,自有人可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