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板女,触屏男_作者:褪尽铅华(38)

  我万万想不到,夜王竟然不是这厮的大号,他早已在欢场中混了多时,就是我那百无一用的经纪人。

  我也万万不想到,他要我陪他一晚上,是认真的。

  我更想不到的是,我们竟然把车连同那十几部手机就那么扔在了路边,双双钻进大半夜十一点还是开着的路边小店,喝着冰冻啤酒,吃着三元钱一盘的小菜,被劣质辣椒呛得泪涕并流。

  这些,都是我的生活,可我想不到,这也会是艾寻欢的。

  于是现在,我们拎着啤酒瓶子来爬乌云山,他长篇大论着,我有些晕菜。

  这些我都想不到,我想,今夜会让我想不到的事儿,还会更多。

  “艾总,这里为啥叫乌云山?是为了来看乌云的?”

  我不知道为何艾寻欢的笑点会这么低,他居然莞尔了。

  真他娘的令人心动。

  “乌云山得名,是因为很久以前,这山上住了一个名字叫乌云的女人。她是个瘸子,所以她的世界,就是山上这巴掌大的地方。但是从她家的窗外,能够看见整座镇子,于是她开始幻想里面的种种,那些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人们,那些欢声笑语,那些家长里短。后来,终于有人上山来了,乌云这才知道,她幻想了一辈子的美丽城镇,和那些她自我陶醉的故事,都是不存在的,山脚下很多年前就爆发了一场大饥荒,早已没有人在了。”

  “所以她就被雷劈了个外焦里嫩,变成了一团乌云?”

  艾寻欢又笑了,笑了之后,却说:“大概是说,乌云看不见的,就是自己遮住的阳光吧。”

  我觉得艾寻欢今晚特别文艺,这文艺竟然有些散漫得不着边际,又现实得一塌糊涂。

  我仰起脖子又灌了一口啤酒,耳边朦朦胧胧飘过艾寻欢的话,他说:

  酒品竟如此惨淡啊——

  我斜着眼瞪了他,侧脸去看山下的灯火。

  我头晕,还有些莫名其妙地兴奋,我把酒瓶子一摔,然后冲着山下就开始大唱,唱的旋律是当年我青葱年代的流行金曲《大花轿》:

  月亮出来我爬山坡,爬上了山坡我想唱歌,歌声唱给那艾总听啊——听到了歌声他笑呵呵——

  秋天里那个啤酒贱,我和那艾总啊把手牵,又到了山顶我飚一遍啊,看到了满山的富二代——

  我撞你撞得是呦啊呦啊呦,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艾总他不说话只看着我来笑啊,我知道他等我来抱一抱——

  歌到浓时,我飞扬着啤酒和满脸的贱笑,向站在身后那依旧伫立不语的他扑了上去。

  “夜王——姐姐终于找到你了呦——抱一抱呀抱一抱呀——”

  他大抵是猝不及防的,我们的啤酒瓶子碰撞在一起,叮咚作响。我的睡衣揉搓着他的西服,我的手撑在地上,他有些神经短路地看着我,眼睛瞪得溜圆。

  夜王啊夜王,你小子也能有今天,让姐姐我教教你什么叫一报还一报,风水轮流转,出来混都是要还的!

  “……我们就此话别吧——”

  他的声音委实听上去有些邀请的意味,星空在上,大地在下,酒jīng在脑子里汹涌澎湃,我的世界,一片乌云都没有,此刻是阳光灿烂。

  “嘿嘿嘿,尚有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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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醒来,我的头涨的很。

  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梦到了欢场,梦到了欢场里面,和夜王一场匪夷所思的约会。

  这约会是怎么开始的,我已经记不住了,只是脑海中残留着几个画面。

  貌似,我就穿着睡衣出了门,和夜王一起飙车去买手机,而他一口气送给我十部。

  他亲口告诉我说,他就是我游戏里面的经纪人。

  我们去吃路边摊,我们喝酒喝得很High,我们大半夜去爬一座叫“乌云”的山,我听了一个狗屁不通的故事。

  我唱着歌,骂着那个被我碾过去的“笑不露齿”,然后我转身扑倒了夜王他——

  最后这个画面,我记得如此深刻,几乎是历历在目,让我不禁怀疑,这个画面就是我苏醒前一秒梦到的——

  我亲了夜王,我真实得感觉到温柔的触感,那燥热的鼻息和醇香的啤酒味道,以及一如既往的淡淡的香水味。

  他脸颊红了,羞涩得,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