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哪知啊!你们……」顿住,她神qíng陡然大变,惊骇地扯出一声几乎震破维克多那瓶宝贝龙舌兰的尖叫,「他是斗牛士?!」
维克多慢条斯理地点点头。「要养活那么多贫民并不容易,而在墨西哥,斗牛士是个人收入最高的行业,特别是名气高的斗牛士,连一般公司行号都不一定比得上他们的高收入。」
他无奈地喟叹。「全世界也只有他会这么傻,冒着生命危险只为了想要『养活』所有的贫民,其实他并不喜欢那种行业,但是他没有别的选择。」
捂着脑门,龚以羚砰然跌坐到椅子上,脸色青白。
天哪!真是青天霹雳,一击便殛爆了她的头,作梦也想不到迪卡斯竟然会是斗牛士!
海明威说:斗牛是唯一一种使艺术家处于死亡威胁之中的艺术。
这就是斗牛的魅力,在于它是一种冒险的艺术,过程充满了惊险血腥与美丽艺术,但也有人认为斗牛是一种残酷无qíng的屠杀,无论如何,斗牛一进入场中便注定了死亡的命运,这是事实,但斗牛士所面临的死亡威胁亦是不可否认的,这便是斗牛的真髓。
在斗牛场上,斗牛士与斗牛都是死神最亲密的朋友。
十月到翌年三月是墨西哥的斗牛季节,在这段期间里,每座斗牛场每逢周日都会有一场斗牛赛,每一场斗牛赛通常有三位斗牛士,他们必须杀死六条牛,前后约费时两个钟头。
「Shit!」
龚以羚瞪住「客满」的牌子低咒半天,最后只好找着出口处,拿下背包,背靠着斗牛场围墙边盘膝坐下等候。
一般而言,斗牛赛的票并不是很难买,唯有知名斗牛士的场次时常出现一票难求的qíng况,特别是在庆典前后,若不事先购票,只能委屈去看看ròu脚斗牛士的表演了。
「天哪!他们一定得这样叫吗?」
听着场内频频传出欢呼声,或者嘘声倒喝采,甚至吃惊的尖叫,龚以羚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长了脚似的正在偷偷往上爬,场内每传来一阵声音──不管是欢呼或喝倒采,她的心就多往上爬几步,脑海中同时浮现出过往曾经在电视上看过的惊险斗牛场面,还有前几天看到某个斗牛士死在斗牛角下的新闻,她的心不由得又悄悄往上溜几步。
「Shit!Shit!Shit!为什么我要在这里受这种活罪!」
她不应该来这里的,但是饭店那边只上下打量她一眼,便拒绝让她进去找人,可是不来这边,她还能到哪里去?
蓦然一阵惊骇凄厉的尖叫,紧接着静默数秒,然后是另一阵轰雷也似的欢呼、掌声与赞叹,整个斗牛场彷佛在震动,龚以羚一个惊吓跳起来捂住嘴,以为自己的心已经从嘴里跳出来了,没想到它仍在胸腔内快速又猛烈的撞击。
为什么尖叫?
又为什么欢呼?
究竟是为人?
或是为牛?
天哪!这种等待真不是人受的,她敢打赌,斗牛士的老婆一定活不久,光是这种煎熬就足够她死上一百次,在老公完蛋大吉之前,老婆早就呜呼哀哉了!
真是该死,她怎么忘了问维克多,迪卡斯的资历到底如何?
倘若是斗第一、四头牛的资深斗牛士,现在也差不多该结束了,她就马上可以结束这种煎熬;但若是斗第二、五头牛的中度资历斗牛士,可能还得再候上二十分钟左右,如果是资浅斗牛士,那就还有得等的,他究竟是哪一种排名呢?
这个答案在五分钟后出现。
「快,快溜,否则那女人又要追上来了!」
「真麻烦,每次都必须这样逃,我宁愿去面对公牛也不想去惹那个女人!」
「又不是我去惹她的,明明是她来惹我的呀!」
「我知道,可是……咦?」
「怎么……上帝!」
两个匆匆忙忙逃难的身影在龚以羚前方两公尺处紧急煞车,望着双臂抱胸,一副傲慢姿态的女人,两张脸两张表qíng。
一个诧异,一个慌乱。
龚以羚一见到迪卡斯出现,两眼便忙着在他身上打量,只见他一手拎着斗牛士的黑帽,另一手挂着斗牛士的红巾,那一身黑底镶金的斗牛士传统服饰优雅又残酷地在灿亮的阳光下闪闪生辉,更显得他英姿挺拔、华丽耀眼──虽然与他脸上的惊慌神qíng不太搭轧。
身上没有任何血迹,很好。
「总算让我逮到你了!」
墨西哥城是西半球最古老的城市,保留了浓郁的民族文化色彩,但也是一座绚丽多姿的现代化城市。美丽的改革大街横穿市区东西,是一条风景大道,也是一条历史街;而纵贯南北的起义大道风格恰好相反,新建大厦林立,繁华异常,是一个标准的现代化商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