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_作者:亦舒(28)

2017-03-15 亦舒


    他忽然明白了,英国再好,可是中国更好,没有比中国更好的了。

    「你晓得我刚刚说的话?」他握住我的手,「我说你不美,我错了,我改正,你很美,真的,不骗你。」

    我没有缩手。在英国握手太平常了,我们毕竟是在用国语jiāo谈,我回答:「你说我美,只不过是哄我,想我解释更多的红楼梦给你听,好让你资料大增,早日完成博士论文,是不是?」我笑。

    「你太看轻我了。除了中文,我还会德文法文拉丁文日文意大利文。我是语言学家。」他说:「我是德国语文学士。」

    「你还是chuī牛家自恋狂家。」我微笑。

    他不以为忤。七杯茶之后,我把书jiāo给了同学的哥哥,回到旅馆先换了长裙,跟他一起吃饭,因为他请我吃饭,晚上天气凉,他穿了毛衣,手上的伤痕看不见了。我们在河畔散步。一直讲话。

    天气很清朗,看得到所有的星。我的天这真是很làng漫的。我喜欢听他说国语,他好学,他用心,而且练习了几个小时之后!国语真的流利得多了。我们一直在糙上走着。英国cháo湿,没多久我的裙子下截就湿了。

    他说:「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样好。」

    「过奖过奖。」我说:「但是我四岁进英文幼儿园,念英文小学、英文中学、英文大学,不好该枪毙。」

    「谁教你中文?」他奇问:「通常念了英文中文便差。」

    「我有一个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响。玫瑰,别心急,慢慢来,我觉得你已经不错了。」

    「玫瑰?」他笑,停下步来,「你真叫我玫瑰?」

    「为什么不?我喜欢这名字。谁规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着反问:「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

    「你可喜欢我?」他问。

    「嗯,不然为什么跟你出来吃茶吃饭?」我也问:「你喜欢我?」我看着他。

    「彼此彼此。」他用得很恰当。

    我笑了。

    奇怪。我没有当他是外国人。而且我喜欢他。一般的英国人惰xing重。他没有这毛病。他的幽默感是惊人的,可爱的,惹笑的.甚至孩子气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我向旅馆预定了房间。因为他写了一张字条给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几天,为了剑桥,为了我的论文,为了你的假期。玫瑰。」看了这样的字条,我笑得滚在chuáng上——玫瑰。一个男孩子叫玫瑰。而且他签着玫瑰。

    他一早来敲我的房门。我们划了船,吃香肠面包,走遍整个剑桥大学,在图书馆里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间是三号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气是新装的,很暖和。从窗口看出去,就是那条河。这是一间美丽的房间,这也是一间美丽的大学,而菲腊尊路斯,他是一个美丽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网球,我们在河里游泳,再去看一场电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钱,我不让他付。晚上他来我的房间,我们研究了半天国语,什么字该是尖音!什么字该是圆音。我教了他一苜词。

    词说:「今年花比去年好。

    只见明年花更好。

    知与谁共。」

    我问:「你看得懂吗?玫瑰?」

    他说:「我或者不大会骑脚踏车,但是不至于笨到你想象的地步。我懂这词。」

    「你喜欢吗-」

    「我喜欢它,我也喜欢你。」

    「谢谢你。」我说。

    到了外国,我是寂寞的,没想到可以与一个英国男孩子谈辞,通常连中国男孩子都没有这种兴趣。我喜欢他,真的。我认识许多会讲国语的外国人,他不过是其中之一,没有什么稀奇。但是他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孩子气?廿五岁不算太小了,是什么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种气质使我在剑桥多留了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