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笑着看小田,就呆住了,她正拿碗喝汤,穿一件蓝白条子的衬衫,一条牛仔裤,头发长得不得了,统统束在脑后,皮肤晒成一种金棕色,眼角微微向鬓边飞去。脚上穿平跟凉鞋,一只鞋落在地板上,看上去有说不出的不羁,有形容不出的味道,实实在在的一个女人,美丽就是缺乏这一份气质。
我与美丽认识这么些日子,始终以礼相守,也就是因为美丽只像一个洋娃娃,没有这一种动人心魄的吸引力。这位小姐因为女人味道实在太重了,成熟而温馨,因此顿时令我觉得「我是个男人」,而不是勤务兵,监护人。
我装作很自然的坐下来,但是从那一分钟,我知道我的心已经变了。
我们三个人说着历代的小说,历代的画,历代的诗人词人,我们谈的都是歪论,可是却谈得兴高采烈。妹妹拿出了冰冻葡萄酒,大家便痛快的喝了起来。这个女孩子很慡朗活泼,知识很丰富,我想我的倾慕之色,是十分形于色的。
这顿午饭吃得太久,以致我与美丽的约会也迟到了。我迟了半小时,她气炸了,瞪着眼不肯放过我。
我并没有酒意,可是我说:「我早来也没用,也得等上一年半载的,等你换了一双鞋子又一双鞋子,你把那换鞋的时间来看点书,就不会这样以赌气,使小xing子渡日了!」
美丽更气了,把我自她家轰了出去。
我毫不在乎的回了家,到了家,心里却有点后悔,这话要说,该早说,现在说有什么用?太迟了。总而言之错在我,不该拖到今天这种地步。美丽是个双脚永远不肯踏实的女孩子,她的美貌害了她,使她自以为是公主。把她宠成现在这样,我也有责任吧?老实说,这是我们两年来第一次闹意见,以前我无论心中多别扭,都不开口的。
我是怎么了?
可是那日刚收到一封朋友的信,替我介绍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因此把那不愉快的事压了下去,到了傍晚,我打电话到美丽家,她出去了。事后想起来,也许她比我还要早变吧?大家不过是等一个小小的藉口,趁机撕破了脸,以后就可以尽qíng放肆了。
第二天我再去找她,她又出去了,我就知趣的回了家。大家都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不用耍把戏,有什么事,大家摆明了讲,我相信美丽这一点智力还是有的,等她的气过了以后,我会跟她好好的说一次话。
可是她这一气却气了不少日子,至少有半个月。我在这一段日子内,忙见工,忙着准备开始工作,忙着陪妹妹,或是忙着陪妹妹的女同学。
半个月后,是美丽亲自来找我的。
我很受良心责备,见到她无话可说。
我伸手过去,想握住她的手,想尽量解释一下,但是美丽忽然缩回了手,我马上明白了,我们两个人全变了。两年,七百天,日日见面超过十五个小时。一起上课,一起做功课,放了学,周末,多少时间,我们在一起渡过,现在她不肯让我碰她的手,完了,完全结束了。
美丽先开口:「家明……我对不起你。」
我呆呆的看着她,我这个人,一急的时候,比平时更呆。
「家明,我觉得……我觉得……」她脸上一副艰难的神色,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然后忽然之间,她把我那只戒子自左手无名指上脱下来,放在我面前,哭了。
我低下了头。
我并没有特别的哀伤,并没有小说家所说的那样,仿佛有一把刀子直cha进我心,不不,我很平和,看见她哭了,好像日子又回到两年前,她刚刚丧父,我尽了我的力量安慰她,使她振作。
我温和的说:「不要这样,别哭,我明白,我很明白。不需要把戒子还给我,你若当我是一个朋友,你就把戒子留着当纪念品,戴在另外一只手指上好了。」
她以泪眼看我,我总是觉得她美得难以形容,也只有她担得起「美丽」这个名字。我递给她手帕,暗暗的叹了一日气。然而她不是我理想中的人,这样也好,由她先开日,我们这件事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