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星期没见了。」他说。
「是,」我客气地,「好吗?」因为我对他再无所求,自尊心完全恢复,声音很动听很具魅力很自由。
他沉默一会儿,「你为什么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说:「你不想见我,我不便勉qiáng。」
他qiáng笑一声,「你知道,我一个朋友自纽约回来了。」
「听说过。」我说:「我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我得陪她,对不起。好久没找你。」
「呵,没关系,谁比谁重要,你最清楚。」从前我并不敢顶撞他,但现在不同,反正我是配角,配角有配角的做法。
「明天出来好吗?」
「明天,约了人。」我说:「世杰,我们改天再约吧,再会。」我不耐烦地挂上电话。
他是亿万富翁或是皇帝又有什么用,他又不爱我,又不打算提拔我。仰人鼻息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我乐得在我自己青菜淡饭的世界里自得其乐。
世杰喜欢我穿旗袍着高跟鞋,喜欢我熨头发,喜欢我脖子上挂串珍珠作淑女状,我觉得很累,这不是我本来面目。男人都喜欢女人为他们改变作风,显得他们有影响力,除了……阿良。
他真是个好人,懂得尊敬别人。
我们并没有杨帆出海,到鹰巢夜总会跳舞,在嘉蒂斯吃法国某,我们——信不信由你,坐在漆咸道的小公园里谈话,一说好几个钟头。
小公园内一点风也没有,印度人很多,小孩子在滑滑梯,我与他东南西北无所不谈。要离开这个地方了,这个地方往往变得很动人,很值得留恋。
我说:「印度女人与印度小孩最美,看他们的眼睛便知道了,看仔细没有?」
他点点头,「女人与孩子永远是美的。」
我说:「阿良,你会做一个好丈夫,你知道吗?爱孩子与爱女人……太重要了,将来谁嫁你是有福气的,这些年来,你在香港竟没有一个女朋友?」
他摇摇头。
我叹口气,「阿良,你的眼界可能太高了一点。」
他问我,「要吃冰棒吗?」
「要!那种原始的果汁冰棒。」
他笑笑,走过去买两条,递一条给我。
阿良不住的注视我,我的眼睛与他接触,他又转过头去,我忍不住笑问:「看什么?研究我脸上哪一部份整过容?」
他不好意思。
隔很久很久,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他说:「你到加拿大来,好吗?那里有很大的公园,我们可以坐着一边聊天一边吃三文治,你愿意来吗?」
我马上听出来了,他的语气很bī切,决不是普通的邀请。我没有回答。事qíng来得太快,我一点也不知道他对我有意思,我沉吟着。
他又说,「我总是等你的。」
我很感激,但说不出话来,太阳终于在城市的西边落下,在这个人口稠密,沙尘滚滚的大都会里,一个男人爱上了我,而我竟不知道。
在香港谈恋爱是困苦的,我明白,在香港这环境默默地眷恋一个人而不让她知道,迹近高贵,这到底是一个什么都讲速度的商业社会。
我握紧阿良的手。
星期二,世杰在中午约我吃饭。我去了?
一坐下来他便说:「那个人不过是坐你对面的小职员,你用他来气我?大可不必,我是不受激将法的。」
我看世杰一眼,喝一口水,「我知道。」
「知道就好。」他说。
「还有什么话吗?」我问:「我可以点菜吗?」
「点吧。」
「我要鹅肝酱,烧牛ròu,糖酱布甸,加许多jī蛋露。」
「你会发胖的。」世杰警告说:「穿不下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