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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说 > 张爱玲短篇小说集_作者:张爱玲(130)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是一个初夏轻yīn的下午,浅翠绿的欹斜秀削的山峰映在雪白的天上,近山脚没入白雾中。像古画的青绿山水,不过纸张没有泛huáng。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当然也许有更美的,不过在中国人看来总不如──没这么像国画。
轮船开得不快,海上那座山维持它固定的姿势,是否有好半天,还是不过有这么一会工夫,我因为实在贪看,唯恐下一分钟就没有了,竟完全没数,只觉得在注视,也不知道是注入还是注出,仿佛一饮而尽,而居然还在喝,还在喝,但是时时刻刻都可能发现衔着空杯。末了它是怎样远去或是隐没的,也不记得了,就那一个永远忘不了的印象。这些年后到台湾来,根本也没打听那是什么山。我不是登山者,也不想看它陆地上的背面。还是这样好。
「台北不美,不过一出城就都非常美,」麦先生在车上说。
到处是骑楼,跟香港一样,同是亚热带城市,需要遮阳避雨。罗斯福路的老洋房与大树,在秋暑的白热的阳光下树影婆娑,也有点像香港。等公车的男女学生成群,穿的制服乍看像童子军。红砖人行道我只在华府看到,也同样敝旧,常有缺砖。不过华盛顿的街道太宽,往往路边的两层楼店面房子太猥琐,压不住,四顾茫茫一片荒凉,像广场又没有广场的qíng调,不像台北的红砖道有温暖感。
麦氏夫妇知道我的脾气,也不特地请吃饭招待,只作了一些安排。要看一个陌生的城市,除了步行都是走马看花。最好是独行,但是像我这样不识方向的当然也不能一个人乱走。
午后麦太太开车先送麦先生上班,再带我到画家席德进那里去。麦太太是美国人,活泼泼地把头一摔,有点赌气地说:「他是我最偏爱的一个人。(Hesmyfavoriteperson.)」
她在大门口楼梯脚下哇啦一喊,席先生打着赤膊探头一看,有点不好意思地去穿上衬衫再招呼我们上楼。楼上虽然闷热,布置得简单雅洁,我印象中原色髹漆的板壁很多,正是挂画的最佳背景。走廊就是画廊。我瞻仰了一会,太热,麦太太也没坐下就走了,席先生送她出去,就手陪我去逛街。
有席德进带着走遍大街小巷,是难求的清福。他默无一语,简直就像你一个人逍遥自在地散步,不过免除迷路的恐慌。钻进搭满了晾衣竿的狭巷,下午湿衣服都快gān了,衣角偶而微凉,没有水滴在头上。盘花金色铁窗内望进去,小房间里的单人chuáng与桌椅一览无余,浅粉色印花挂衣袋是美国没有的。好像还嫌不够近,一个小女孩贴紧了铁栅站在窗台上,一动也不动地望着我们挨身走过。也许因为房屋经巧新建,像挤电梯一样挤得不郁塞,仿佛也同样是暂时的。
走过一个花园洋房,灰色砖墙里围着相当大的一块空地,有两棵大树。
「这里有说书的。时候还没到,」他说。
想必是露天书场,藤椅还没搬出来。比起上海的书场来,较近柳敬亭原来的树下或是茶馆里说书。没有粽子与苏州茶食,茶总有得喝?要经过这样的大动乱,才摆脱了这些黏附物──零食:雪亮的灯光下,两边墙上橱窗一样大小与位置的金框大镜,一路挂到后座,不但反映出台上的一颦一笑,连观众也都照得清清楚楚。大概为了时髦jì女和姨太太们来捧场,听完了一档刚下场就袅袅婷婷起身离去,全场瞩目,既出风头又代作广告。
经过一座庙,进去随喜。这大概是全世界最家常的庙宇,装着日光灯,挂着日历。香案上供着蛋杯──吃煮蛋用的高脚小白磁杯,想是代替酒盅。拜垫也就用沙发上的荷叶边软垫,没有蒲团。墙上挂着个木牌写着一排排的姓名,不及细看,不知是不是捐钱盖庙的施主。
祀的神中有神农,半luǒ,深棕色皮肤,显然是上古华南居民,东南亚人的远祖。神农尝百糙,本来糙药也大都是南方出产,北边有许多都没有。糙药发明人本来应当是华南人。──是否就是「南药王」?──至于民间怎么会知道史前的华南人这么黑,只能归之于种族的回忆,浩如烟海的迷茫模糊的。我望着那长方脸黝黑得眉目不清的,长身盘腿坐着的神农,败在huáng帝手中的蚩尤的上代,不禁有一种森森然的神秘感,近于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