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杨前锋的故事_作者:云峰松(32)

2019-12-06 云峰松

    你们对这事是什么态度呢?张丽华问。

    你们先喝点水。宋所长说:这人在市场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还睡在我们的办公室影响我们办公,所以请你们来严肃处理,我的意见要把她拘留几天,不然市场上的人以后都向她学习,我们怎么办?

    正说着,一个四十多岁,穿工商制服的人边进办公室边声如洪钟:这种刁民,要不关几天会严重影响我们今后的工作。

    杨前锋看了看进来的人,长得风都能吹得倒,但精气神十足,洪亮的声音和他的长相很不配。

    张丽华说:大老刘,那你的意见也是拘留。

    大老刘肯定的点头说:是的。

    听你们的介绍,这人不服从管理肯定是错误的,但在你们执法过程中,她毕竟没有跟你们吵闹,也没有和你们对着干,针对她行为拘留勉强了点,就这点事拘留她社会效果不一定很好,我们来找她谈一谈,如果态度很好,我们叫她写检查并保证以后服从管理,用大白纸都多抄几份,在工商所门口、菜市场内进行张贴,这个效果可能比关起来还好,你们看行不行?张丽华说。

    这样当然很好。宋所长主观臆断的说:我看她是不会写检查的。

    这种刁民,贴她的检查和保证书?大老刘怀疑地说:打死可能都不干。

    不管怎么样,我们来找她谈一谈吧!张丽华说完和杨前锋来到工商所值班室。

    起来坐着说话。张丽华见这个妇女好像没有听到自己说话一样,闭着眼睛还躺在地上,就提高了嗓门说:叫你起来说话,你躺着干什么?不服从管理还有理吗?再胡闹不起来,我直接把你送到拘留所去。

    妇女见是警察,吓得咕噜爬了起来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你们。

    张丽华叫她在一个旧椅子上坐下后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吴牡丹。

    你把事情发生的经过向我们说一说?

    吴牡丹说:我也想到菜市场去卖菜,但市场里面都是固定的摊位,临时摊位很少,来迟了就没有摊位了,没办法就在菜市场边上的街道上摆摊卖菜。

    今天早上我到城里来九点多了,没有去菜市场里面看,也不知道有没有位子,大老刘发现了,就气呼呼的跑过来,一边踢我的菜一边说:我让你在路上摆,我让你在路上摆。

    妇女擦了擦流下的眼泪接着说:菜被大老刘弄得到处都是也就算了,还要没收我的秤和秤砣,我不是来闹事的,是来要秤和秤砣的。我是初中生,也懂一些道理,知道市场管理比较困难,我也不是不配合,以前他讲了我不就走了。

    吴牡丹叹了口气又说:其实我们卖菜的都怕大老刘,也没有不恨他的,只是敢怒不敢言罢了,你别看他瘦的弱不禁风,用脚踢菜筐子的那股劲头真是威风凛凛,发现了没按规定摆摊的就边骂边挽袖子,在七八米远的地方就开始跑步冲向目标,抬起一脚把菜踢的到处都是,就晓得欺负我们这些可怜巴巴种菜的农民,还不能顶嘴,这要顶一句,他就用他的杀手,用手指着说:再啰嗦再啰嗦我叫派出所把你关起来。他不光说,还真能做得出来,上次我家隔壁的一个妇女,跟我情况一样,顶了他几句,他硬叫派出所派人到她家里把人抓走,还关了几天,我还真怕他也这样对我,那多丢人,不如我主动到工商所来……哎,不说啦!今天的事情你们评评理,他该不该没收我的秤?

    杨前锋是农民的儿子,听了吴牡丹的陈述,大老刘执法的光辉形象像电影一样出现在眼前,心里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大老刘有没有踢按规矩摆摊设点菜农的东西?你自己也说了你经常在街道上摆,是不是屡教不改啊!张丽华维护着大老刘的形象严肃的说:那你们在街道上摆摊设点,不服从管理还做的对啰?

    吴牡丹低下了头说,那是肯定不对的。

    我们还有许多事,道理也不跟你多说了,一、你多次在街道上摆摊设点,工商所的同志也多次指出你的错误,但是你屡改屡犯,今天又在街道上摆摊子,影响了交通安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三条第七款在街道上摆摊、堆物、作业,阻碍交通,不听制止的规定,条例规定可以处10日以下拘留、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二、今天工商所的人制止你在街道上摆摊子,而你跑到工商所来躺在办公室里,工作人员劝你走你不走,你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第三款扰乱国家办公秩序,不听劝阻的规定,条例规定可以处10日以下拘留、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张丽华说完又问吴牡丹,你看怎么处理你好呢!是拘留还是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