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一副被喂饱了的样子是闹哪样啊!
这里不宜久留。
他煽动翅膀,打算先撤退。
但膜没有给他这个撤退的机会。
变的亮晶晶的膜甚至开始发光,本来就亮晶晶的,这一发光就更是晃得人眼睛疼,把阴暗的裂缝照的亮如白昼。
大天狗用手挡在眼睛上,挡住这对于他来说过于刺眼的光忙,但下一秒,从膜上所散发出来的,他再熟悉不过的妖力,让他僵直了身体。
翅膀都忘了扇,直挺挺的往下掉,幸亏他反应的快,重新扇着翅膀堪堪留在半空。
跌下去的话,会被雷电打成烤天狗的。
但……那妖力……
他清清楚楚的感受到,那是属于自己的。
没人能比他更熟悉这力量。
大天狗知道这膜要干什么了,他当机立断的掉头,翅膀扇的贼快往外跑。
但膜比他更快。
同刚才如出一辙的暴风朝他袭来,这猛兽还是他自己给放出来的。
大天狗的心情如同日了刀。
这个膜,套路他。
暴风的速度比他跑的要快,跑是跑不了……那便只能迎战。
大天狗不再往前窜。
他转过身,直面这有了糖忘了爹的暴风。
#不揍你一顿,你都不知道你爸爸多厉害。#
他身边重新凝聚起了暴风,然后,与那有了糖的家伙[咣!]的撞击上。
……
“呼……”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
大天狗此刻没了一点三大妖的风采。
不仅仅是狼狈,更多的是因为被自己的力量给害到这种地步的不快。那是他的暴风,他的妖力,他立于妖界巅峰的资本。
他的脸上在刚才的暴风对垒的时候被划了两道小口子,往外渗着血。这些伤口和身上的比起来算不得什么,但心理上,这两道小口子比他全身受的伤加起来都要严重。
很疼。
像是被人给扇了一巴掌。
被自己的力量搞成这副模样……
最后看了一眼仍然亮晶晶发着光的膜,大天狗啧了一声。
后天。
不,明天。
等我身上这些口子好了我一定会再来,把你,打破!
而那层膜,亮的更灼人了。
#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
鹤丸国永已经对着镜子换了十一件衣服了,不仅如此,这十一件衣服还都长的差不多,只是有的鹤缝的位置不一样,有的袖口的花纹不一样。
而且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白色。
鹤丸国永完全没有想过穿着一身白去打野兔子和钓鱼会有什么下场,只满心满意的想着自己哪件作战服看起来更加好看,更加英气。
“这件的花纹好难看……”又pass掉了一件,鹤丸国永放弃似的把脑袋埋到那一堆被他扒拉出来的衣服上,心里超级难过。
我……以前买衣服的品味那么差的吗,而且为什么作战服要买那么多套啊!还都是那么丑的,一点也不好看!
前面试的那些,都被他以金链子不好看,底纹不好看,袖口的裁剪样式不好看,白的颜色不好看等等等等各种各样的理由给舍弃掉。
所谓,衣到用时方恨少也就是这样了吧。
即使他拥有了半个屋子的衣服。
鹤丸国永在柜子里面翻翻找找,却一无所获。他的衣服大多是白色,其他的颜色可以说是很少,只要是方便出行和作战的皆是一排排的纯白,放眼望去还挺壮观。而其他零零星星的颜色却也不过是在本丸里闲逛或者去泡温泉用的浴衣或者常服,一点也不正式。
于是鹤丸国永最终选择了不换。
就这样吧。
可能这件衣服审神者看的最习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