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揭穿角的把戏,陆迩稍微理了一下自己被角抱皱的毛衣,伸手指了指部落的方向:“回去吧。”
“对了,这个给你看。”
角忽然想起了什么,神色又变得兴奋了不少,把包袱从脖子上摘了下来,递给陆迩。
临行之前陆迩给角装的东西不是很多,包裹原本是瘪瘪的,但现在鼓鼓囊囊,看起来不知装满了什么。
陆迩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簇簇纯白柔软的长毛。
愣了一下,陆迩反应过来,低头看了一眼角身上的兽皮裙,果然发现角的兽皮裙已经换了暖季专属的短毛。
——这些都是大狮子换下来的毛毛?
角有些得意:“这些毛毛可以织一条毛裤给你。”
随后他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好意思,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过我不太会,你能教我吗?”
陆迩寒季的时候用普通的兽毛搓成毛线给自己织了毛裤。
在角的眼里,那条灰不拉几的毛裤跟纯白的毛衣根本不搭,最好还是再用自己的毛毛给他的亚兽织一条!
这次出去寻找新家的路上,角开始了换毛,便小心地把自己换下来的所有毛毛一根不落地收集起来,满怀期待地抱回来,打算亲手给他的亚兽织一条毛裤。
想象着属于自己身体一部分的毛毛织成的毛裤紧紧地裹着他的亚兽那漂亮的双腿……
角恨不得一个晚上就把毛裤织出来。
本来打算给陆迩一个惊喜,但角思忖良久之后,决定以自己“不擅长织毛裤”为名向陆迩请教。
这样织毛裤的全部过程,都可以跟他的亚兽黏在一起……
时至今日,陆迩已经对眼前这个有点心眼儿的兽人有了清晰的认识,一眼就看透了角的“狼子野心”。
陆迩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最后才委婉拒绝:“天气热了,我穿不着毛裤了。”
角微微有些失望,还是想挣扎一下:“下一个寒季可以穿。”
“那就寒季再说吧。”陆迩摆摆手,把包袱重新包起来,神色认真了些,“现在迁徙才是最重要的事。”
……
角出去这一个多月,足迹踏遍了各处平原山谷,探查了许多没有部落占据的地点,牢牢地记在了脑袋里,回来之后在地上画出了大约三个地形图:“这三个地方是我看着感觉最合适的。”
陆迩有些惊讶地看着地上大致的路线图,抬眸扫了角一眼。
——这只大狮子对于地理位置成图的天分不错啊!这已经有地图的雏形了。
听角大约讲述了一遍三个地点的特点,陆迩最中意的是靠着一座大湖的平原。
按照角的描述,那个湖泊是活水湖,有河流穿过,稍远处还有一片树林,平原地上的植被也比较密集,显然土质不错。
老实说,以陆迩的角度看,红木部落如今所在的地方,土地质量其实很差,是最难适应农耕文明的类型。
如果这次能迁徙到腐殖质丰富的沃土上,那短期的阵痛之后红木部落的农业发展说不定会迎来一个飞速的跃升期。
新的这几个地点,显然角在调查的时候认真考虑过农耕的重要性,依山傍水自然条件都不错。
虽然陆迩没有去看过,但从角描述的周围水源和植被看,这几个地点都很适合部落将来驻扎发展。
而靠近湖泊的平原地点,是条件最好的一个。
唯一的问题是,这个地点也是直线距离上距离黑河部落——也就是神罚所在的位置最近的一个。
陆迩有些担心地看了一眼角,意思不言而喻。
角看懂了陆迩的担忧,解释起来:“按照以前的经验,神罚前进速度越慢,意味着吞噬的土地会越少;以我们在黑河部落看到的神罚来看,这三个地点都不会受到影响。”
“这个地点,我们过去要多久?”陆迩确认了一下。
角思索了片刻,手指在地上轻轻划了两下,回答:“按照我们去黑河部落的速度,大概要接近二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