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走吧?”
我揽住男人的胳膊,半路上不动声色地把我收集到的尸块证据放在了罗宾藏东西的地方。
就在我们即将离开这个巷口的时候,我看到一个身影从天而降。
这不是达米安吗?!他怎么还没回家睡觉?小心以后长不高啊!
达米安本来今天在这个街区就一无所获,到现在心情烦躁的很,还在这边看见了那个喂猫的姐姐跟着一个一看就很油腻的男人搂抱在一起。
“你要把她带到哪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干一行爱一行的提宝!
我就是……五月后面比较忙,前期能多更就多更,不用担心更新量。
今天是想日万的一天!先暗示你们的评论!
再明示一次! 我快窒息了。
这小崽子怎么还没回家?是阿福做的晚饭不好吃吗?
达米安本来心情就不是很爽, 看到贝蒂就这样被人搂到怀里去更是不爽。
他直接上前,拽着贝蒂的手往外拉。
“小朋友,大半夜的这样抢别人的女朋友可不好。”中年男人见自己的猎物脱手了,也蹙眉准备把女孩抢回来。
“你是他女朋友吗?”达米安看我的眼神很认真, 仿佛只要我说是, 他立刻可以抽刀帮我砍了, 然后给我换个新的。
“……不是, 就是玩玩。”
“所以她不是你的女朋友, ”达米安把我放到墙根, “那么我想你就应该乖乖离开。”
“你以为你穿着罗宾的衣服就是罗宾了?”中年男人丝毫不惧于这个, 他要是怕这个, 他也不会干这行了, 只不过是个小屁孩儿而已。
达米安无意于与这种将死之人讲话,他用一种你要死了的眼神看着这个男人,然后从腰间抽出了他的刀。
我抿了一下嘴, 我必须阻止达米安。
就在这个来自刺客联盟的最佳作品即将要把我钓了很久的那个鱼给打死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喊了出来:“罗宾不杀人。”
达米安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你快跑呀!”身上的追踪器窃听器, 我早他妈安好了,快点跑呀你。
中年男人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看着达米安将刀入鞘, 走到我面前来。
他那一双继承于他母亲的绿眼睛看着我似乎有些疑惑:“为什么要阻止我?”
当然是这是我辛辛苦苦钓到的鱼和线索!不然你以为穿着超短裙在晚上风吹蛋蛋凉是很好玩的事情吗?
我舔了一下嘴唇:“罗宾不杀人……我以为你是罗宾的崇拜者。”
“我会成为罗宾。”达米安斩钉截铁, 但是过了一会儿, 他又垫起脚拽着我的脖子帮我整理了一下在我身上的斗篷。
“罗宾和蝙蝠侠,”在中东长大的小王子问面前这个哥谭土生土长的女孩, “在你的眼里是什么样的?”
我强忍着自己的不适任由达米安帮我弄好衣服, 见他好像还是很认真的问出这个问题, 我只能说:“是恐惧和希望。”
达米安离开了。
我有些懊恼地揉了揉自己的头,如果不是因为这小子突然打断, 我可能跟着刚才的那个男人已经回去了。
我还是先过去把那些碎尸块给分析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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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龄分析,DNA分析等一系列分析完毕后,我将这尸块与一个叫做阿塔兰纳·杜克的女孩对上了,这个女孩大概在10天前失踪,到现在也没有音讯。
我叹了一口气,又坐回椅子上,伸手揉着我的太阳穴,把眼神瞟到了被我解下来的那个披风上。
达米安原来也会给别人递披风啊。
我伸手把披风抖落开,这是一件普通的披风——当然很适合在沙漠里用来遮阳,不知道达米安这小子是从他妈妈那里拿来的,还是入住韦恩庄园以后自己买的。